陳正平(南京特大投毒案罪犯)

陳正平(南京特大投毒案罪犯)

陳正平,南京浦口區橋林鎮人,在湯山鎮開了一家小吃店,因一家飲食店與之生意競爭,故心懷恨意,遂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劇毒滅鼠藥“毒鼠強”對其小食品進行投毒, 2002年9月14日早晨,飲食店附近的作廠中學和東湖麗島工地部分學生和民工及居民因食用了飲食店內的油條、燒餅、麻團等食物後中毒。

2002年9月30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陳正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後,陳正平不服,抗訴至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2002年10月11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核准陳正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陳正平於2002年10月14日被槍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正平
  • 出生地南京
  • 民族漢族
  • 國籍:中國
案件回顧,抓獲罪犯,毒發潛逃,看似平常,平靜潛逃,麵缸水井,手中奪命,緊急通報,嚴密看守,被判兩年,為治性病,基本案情,裁判結果,評析,

案件回顧

抓獲罪犯

新華網鄭州9月17日專電(記者程紅根顧立林)記者從鄭州鐵路公安局獲悉,南京湯山特大投毒案犯罪嫌疑人陳正平,是9月15日凌晨5時在1659次列車上被乘警抓獲的。
據鄭州鐵路局客運公司洛陽分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9月15日凌晨2時40分,由洛陽客運分公司擔當的上海開往洛陽的1659次列車在徐州車站即將開車,列車乘警長崔萬鴻接到車站值班民警傳達的緊急通知:南京湯山特大投毒案犯罪嫌疑人陳正平可能乘坐1659次列車逃逸,請列車工作人員協助抓獲,並提供了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徵、身份證號等重要信息。
接到通知後,列車長郭喜梅立即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她只有一個念頭,絕不能讓犯罪賺疑人在自己擔當的車上溜走。列車乘務人員立即組織拉網式排查小組。他們根據警方提供的相貌特徵,以查票的名義,首先將南京預留的9號硬座車廂列為重點開始查找,對每位旅客認真比對,對廁所和座席下仔細查看,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和可以藏人的角落。
列車在夜色中飛馳,到4時50分,列車從商丘站開車後仍一無所獲。儘管一陣陣困意襲來,排查小組不敢有絲毫鬆懈。當他們查到12號硬臥車廂1號時,看到一名男旅客側著身子朝里酣然入睡,乘警長崔萬鴻輕輕推醒那人,那人轉過身,拿出1張南京到鄭州的車票,惺忪的睡眼透露出不安。
借著臥鋪車廂微弱的燈光,崔萬鴻發現眼前的這人正是要查找的涉案人。不等那人反應過來,崔萬鴻一個虎撲將那人撲在鋪位上,在其他人員的協助下,將犯罪嫌疑人制服。
崔萬鴻迅速報告洛陽鐵路公安處,並對犯罪賺疑人進行簡單詢問。為防止意外,崔萬鴻等人對陳正平寸步不離,嚴加看管。7時29分,1659次列車正點抵達鄭州車站,崔萬鴻等人將陳正平移交給守候在站台上的鄭州鐵路公安處車站公安段。車站公安段進行初步審訊後,隨即與南京方面聯繫,移交給南京警方。

毒發潛逃

9月18日,湯山特大投毒案宣告破案後第二天,記者再次來到湯山尋訪該案重大嫌犯陳正平在出逃前的蛛絲馬跡。在湯崗村一間農民樓的二樓,就是陳正平和小夥計的房間。裡面可以說空空蕩蕩,兩張竹床上亂堆著破舊被子,地上除了一台電風扇、一瓶滅蚊劑、幾個蛇皮袋和雜物外,別無他物,與外來打工者的“光棍”房沒什麼兩樣。房東稱之為狗窩。

看似平常

陳正平身材肥胖,在鄰居眼中是個很平常的生意人,起早摸黑幹活,並沒有短斤少兩行為,也不見其他劣跡。房東與鄰居都說他是個從不拖欠房租與水電費的人。不少人得知陳正平是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吃了一驚。而他的生意鄰居許夕雲稱:“沒想到是他,難道是變態?”
因為陳正平的大餅鋪生意在周圍生意人眼中看來並不差,而且賣的是大餅與煎餃,與陳宗武(燒餅店老闆)生意並不衝突。“各乾各的,不是挺好的。為什麼這樣害人,害得我們周圍的生意都停了。”許夕雲有點生氣。
記者了解到陳宗武與陳正平並非外界傳說的親戚關係,而是比較好的朋友。而陳正平開大餅店的門面還是陳宗武租下後再轉租給陳正平的,據門面房房東說:早些年,陳正平在湯山也做過七八年生意,後來離開了一段時間。陳正平欠了陳宗武二三千元錢,陳宗武為了讓陳正平有資本還錢,才將門面再轉租給陳正平,那是2000年3月的事情。鄰居與房東都未曾聽說過陳宗武與陳正平有什麼矛盾或爭吵,一位房東回憶,陳宗武的老婆不大看得起陳正平,在牌桌上會罵幾句陳正平。
據說陳正平平時沒什麼愛好,也就是打點小牌,賭上幾塊錢。

平靜潛逃

9月14日,投毒事件發生那天,直到上午10點,仍有人看到陳正平在街上觀望。在公安清查了周圍店鋪後,陳正平走到門面房房東那兒,平靜地說:“聽說陳宗武燒餅有毒,公安收了大餅攤,這幾天也做不成生意,我回家去了,你給我個電話,水電費過幾天給你。”
房東事後回憶說:“我當時心裡很慌,沒想到他倒比我還鎮靜。”而另一個房東回憶,投毒事件前一天晚上(9月13日),陳正平並沒有什麼異常,和小夥計回來後10點多鐘就沖澡上床了。不過,幾乎所有認識他的人都很奇怪:陳正平說是回南京浦口的家,人為什麼會到了河南。

麵缸水井

陳正平的店與陳宗武的店相隔不遠,陳正平的店臨大街,陳宗武的在巷子內,有鄰居反映陳宗武的燒餅雖然好吃,但大麵缸卻放在石棉瓦下,沒有門,外人都可以接觸到,太不衛生了,而投毒事件的前一天,鎮裡還組織了一次衛生大檢查,陳宗武得到了衛生證。在陳宗武店後的確有一口水井,但屬於房東的。陳宗武與陳正平店裡都有自來水,平時用自來水較多。
房東,特別是租房給陳正平的房東現在都不大敢出門,甚至覺得有點內疚———怎么租房給這樣的人,沒想到。

手中奪命

本報綜合新華社、《健康報》、《市場報》等媒體的相關報導:
南京湯山食品中毒事件發生後,一場與死神爭奪生命的戰鬥即刻打響!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採取緊急措施,盡最大努力搶救中毒人員,做好案件偵破工作,遵照中央領導的指示精神,公安部、衛生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赴南京協助工作。江蘇省委、省政府、南京市委、市政府正全力組織搶救中毒人員和案件偵破工作。事發地的湯山醫院,最早是在9月14日凌晨5時多鐘接到了中毒者。6時45分以後,又有許多中毒者源源不斷地被送過來,7時過後,醫院裡僅有的30多張床位全部躺滿了中毒者,不到半個小時,醫院裡的空地上也全部躺滿了急需搶救的中毒者。30多個醫生只來得及做一件事:檢查一下病情輕重,然後立即送往南京市區各大醫院。
從湯山醫院到南京各家醫院,沿途都有警察指揮交通,保證路途暢通。路上,不時有開著警燈的警車引導裝有傷者的計程車,通往南京市區的高速公路,成了中毒者的求生通道!
病情牽動著南京全市人民的心!省人民醫院、軍區總醫院等11家醫院,受命緊急救護中毒者。
在解放軍83醫院,為將中毒事故迅速報告給上級有關部門,副院長邢美成一上午打了不下100個電話,最後連聲音也喊啞了。平時穿著極規範的邢院長沒穿襪子,一雙大腳光著套在皮鞋里,“搶救病人就是打仗,哪裡還顧得上穿襪子!”
在市第一醫院,記者了解到,第二天是醫務人員職稱外語考試的日子,可急救中心乃至全院大部分醫務人員都自覺地來了,大家都明白,眼下最重要的“考試”是搶救中毒病人。情況十分危急!在南京軍區總醫院搶救現場,記者看到中毒者的慘狀相同:口吐白沫、鼻孔出血、四肢抽筋。由於送來的病人太多,醫院只好將中毒者放在急診大廳地上。在南京市第一醫院,搶救室里放滿了擔架床,醫生們拿著醫療儀器,忙碌地奔走於擔架床之間。搶救室外,傷者家屬將醫院圍得水泄不通。上午大約10時左右,一輛救護車急馳而來,兩名醫護人員從車上抬下了一名中毒的小女孩。就在擔架上,醫生拿來一根長管伸進女孩喉部,短短兩分鐘,女孩小小的身軀上便插滿了救護管。開救護車的司機告訴記者,他奔波於湯山鎮與醫院之間已8個趟次了,握方向盤的手已經麻木了。
在八一醫院,上午9時30分,當記者趕到醫院門口時,20多位警察和30多位醫院的工作人員從院門到急救室組成了一道數十米的綠色通道。每一輛車一停下來,醫護人員便跑上前———與死神爭奪中毒者!
中新網9月18日電 9月14日早晨,江蘇省南京市發生特大集體中毒事件,200多人中毒,38人不治身亡。涉案犯罪嫌疑人陳正平於15日被擒獲。為此,河南商報採訪了參戰和審訊他的幹警。詳細了解到了陳正平被抓的前前後後及在鄭州羈押時的一些情況。

緊急通報

15日凌晨兩時左右,上海至洛陽的1659次列車,象平時一樣到達了南京站,雖然是深夜,上車的旅客仍然很多。列車上的工作人員和乘警們並不知道南京發生特大投毒案。一號嫌疑人已經混上了他們的列車。
凌晨2時多,1659次列車準時從南京發車,一頭扎進茫茫黑夜中,風馳電摯般地向中原奔去。凌晨3時左右,列車到了徐州站。此時,徐州站已經戒備森嚴。徐州站值勤民警向負責本次列車安全的洛陽鐵路公安段乘警長崔萬鴻通報了14日南京發生的案情,並出示了有關方面的通輯令。但不知為什麼,本次列車並沒有被列為清查重點。可是為了對工作負責,乘警長崔萬鴻還是帶著乘警在列車上仔細檢查了一遍,起初並未發現特殊情況。
凌晨5時許,列車到達河南商丘站,此時商丘鐵路警方又接到鄭州鐵路公安處的通輯令,並讓他們向1659次列車緊急通報。接到通報後,崔萬鴻再一次帶領乘警們對乘客進行檢查。當他們查到12號臥鋪車廂時,一個中等身材胖胖正在打磕睡的男子引起乘警們懷疑。查驗他的身份證和手機號,這正是南京投毒案一號嫌疑人陳正平。重要部門、有關部門乘警將陳正平移交鄭州鐵路公安處。

嚴密看守

15日早晨7點29分,列車到達鄭州站,鄭州火車站已經戒備森嚴。鄭州鐵路公安處處長許強、副處長張會中帶領幾十名民警已經在站台上接站。
7點50分,陳正平被帶到鐵路公安處刑偵大隊做筆錄。為防意外,從下車伊始,陳正平便被兩位身強力壯的民警架著胳膊,還有幾個民警看守。上午9點30分,民警們審訊完畢,11時便被批准刑拘。11時20分,陳正平被送進鄭州鐵路公安處第二看守所羈押。為了謹重起見,連公安處第一看守所所長也被緊急調往二所。
技術取證給他剪指甲
陳正平隨身帶了2000元錢,一部手機,一個充電器,一個身份證,一個小背包。鐵路公安處技術大隊的工作人員對陳正平做了處理,將他存有麵粉、黑灰的手指甲都剪了保存了起來。
15日下午5時許,南京警方趕到鄭州。16日,陳正平被南京警方押回。

被判兩年

據陳正平交代,他是南京市江浦縣(現已改為浦口區人)烏江鎮商業村人,住21號。今年31歲,未婚。他1985年國中畢業後,先在南京喬林鎮一家小吃店當了兩年學徒。後回家務農,90年因盜竊香菸,被判刑兩年。1995年開始在南京江寧區湯山鎮集貿市場賣早點,同他搭幫的是表姐的孩子姚傑(17歲)。主要經營大餅、油餅、水煎包、麻團等。每天營業額250元左右,每天有二三百人就餐。出事後,南京警方封閉了整個市場了,小吃餐具全部拉走公驗,當日陳正平把姚傑送回家,並與當日趕到火車站,買了一張從南京到鄭州的火車票,於當晚乘上車。

為治性病

當民警問他為何來鄭州時,他說:“反正在家沒事,由於自己一直沒有性功能,他說:反正在家沒事,由於自己一直沒有性功能,找不到媳婦,所以想到新鄉去買治性功能的藥。”陳正平的父母均在家務農。他有一妹28歲,一弟26歲,均已結婚,很正常。
15日夜12時,在鄭州鐵路公安處第二看守所,民警們依法對陳正平宣布刑拘時。當民警宣讀法律文書:因涉嫌在南京市投毒,依法宣布對其刑拘時,問他還有啥說的沒有?他表情木然、沮喪地在相關法律文書上籤了字,捺了手印。(喬志敏、孟高峰)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陳正平與陳宗武在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湯山鎮各自開店經營麵食早點生意,兩店相鄰。陳正平眼見陳宗武經營的麵食店生意興隆,而自己經營的小店卻生意清淡,於是心生妒忌,加之此前雙方曾因打牌、發簡訊息等瑣事發生過矛盾,遂產生在陳宗武店內投毒的惡念。2002年8月23日,陳正平購買了“毒鼠強”鼠藥劑12支,粉劑50克,並在其小店內做試驗。9月13日晚11時許,陳正平潛入陳宗武的麵食店外操作間,將“毒鼠強”投放在白糖、油酥等食品原料內,並加以攪拌。次日晨,陳宗武麵食店使用摻有“毒鼠強”鼠藥成分的食品原料製成燒餅、麻團等早點出售,導致300餘人食用後中毒,其中42人死亡。

裁判結果

2002年9月30日,經公開審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陳正平為泄私憤,投放毒害性物質,危害公共安全,並造成眾多人員死亡的特別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第二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的規定,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陳正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陳正平不服,抗訴至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02年10月11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後作出二審裁定。裁定認為,原審法院認定抗訴人陳正平投放危險物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核准陳正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評析

針對美國“9·11”事件發生以後我國恐怖犯罪活動的種類、特點和趨勢,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1年12月29日及時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從立法上加強對恐怖犯罪活動的鬥爭。該修正案修訂了刑法關於投毒罪的規定,將原來簡單的“投毒”行為,修訂為“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兩高”通過司法解釋將這種行為規範為“投放危險物質罪”。
從犯罪構成要件看,陳正平為泄私憤,故意往他人食品原料中投放毒物,造成眾多人員傷亡,嚴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為完全符合投放危險物質罪的特徵,一審判決、二審裁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完全合法。
法院依法及時公正審執此案,產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陳正平從9月13日作案,到10月14日被執行死刑,僅僅一個月。同時,案件審判程式完全合法,一、二審人民法院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關於時限的規定,均依法為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有效維護了被告人的陳述權、質證權、辯護權、抗訴權等合法訴訟權益。這些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捍衛法律尊嚴、維護司法公正的決心和能力,進一步彰顯了人民法院維護社會安全、保障公民包括被告人基本人權的現代文明司法形象。同時,也強化了法不可違、罪不可犯的刑法一般預防原則,成為教育公民遵守法律、預防犯罪的又一個生動的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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