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琴(固原市原州區人民醫院原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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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琴,女,漢族,1963年3月出生,寧夏固原人,大學學歷,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固原市原州區人民醫院院長。

2021年6月,陳曉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原州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曉琴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寧夏固原
  • 出生日期:1963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2.07-1985.07 彭陽縣王窪衛生院幹部
  1985.07-1989.07 原固原縣三營醫院幹部
  1989.07-2003.04 固原市原州區醫院幹部
  2003.04-2006.07 固原市原州區醫院副院長
  2006.07-2009.09 固原市原州區婦幼保健所所長
  2009.09-2010.03 固原市原州區醫院黨支部書記
  2010.03-2011.05 固原市原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
  2011.05-2021.03 固原市原州區醫院院長
  2021.03 至今 固原市原州區醫院幹部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6月,固原市原州區人民醫院原院長陳曉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原州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事件結果
2022年1月7日,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原州區人民醫院原院長陳曉琴受賄案,以被告人陳曉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以被告人付紅霞犯行賄罪、受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以被告人趙桂東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對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435.52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查明,2012年春節至2020年9月期間,被告人陳曉琴利用擔任固原市原州區人民醫院院長職務上的便利,為被告人趙桂東、付紅霞及許某某等人分別在中標固原市原州區人民醫院醫療設備採購項目和工作調動、工程款支付上提供幫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行賄款物總計219.1萬元。2014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間,被告人付紅霞為被告人趙桂東中標固原市原州區人民醫院醫療設備採購項目,兩人共同向陳曉琴行賄210萬元。被告人付紅霞在擔任國藥控股寧夏固原有限公司總經理兼支部書記、國藥控股寧夏有限公司總經助理兼固原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中,利用其作為國家工作人員職權的便利條件,通過被告人陳曉琴職務上的行為,在為被告人趙桂東中標固原市原州區人民醫院醫療設備採購項目上提供便利,收受被告人趙桂東轉款187.36萬元。2011年春節前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趙桂東為中標固原市人民醫院醫療設備採購項目,向國家工作人員胡某(另案處理)行賄現金總計80萬元。
改判處理
2022年4月12日,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固原市原州區人民醫院原院長陳曉琴受賄,國藥控股寧夏固原有限公司原總經理付紅霞受賄、行賄,醫療設備供應商趙桂東行賄抗訴一案公開宣判。維持原判定罪量刑部分,改判對被告人陳曉琴違法所得處理不當部分,依法追繳被告人陳曉琴用受賄所得購置房屋,變現後上交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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