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春曉(廣東省湛江雷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陳春曉(廣東省湛江雷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陳春曉,女,漢族,1972年2月出生,廣東遂溪人,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政法學院法律學專業。

現任廣東省湛江雷州市委常委、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春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遂溪
  • 出生日期:1972年12月
  • 職業:公務員
履歷,分工,事跡,

履歷

1990.09—1992.07湛江師範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大專畢業
1992.07—1993.09湛江市檢察院科員
1993.09—1995.06湛江市檢察院正股級書記員
1995.6—2002.11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科員級助理檢察員(其間:1993.09—1996.06在中南政法學院經濟法專業函授學習,大專畢業;1995.09—1998.07在中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函授學習,大學畢業)
2002.11—2002.12任湛江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副科長
2002.12—2006.10任湛江市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副科長、檢察員(其間2004.03—2005.12掛任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 、檢察委員會委員)
2006.10—2007.02湛江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副科長、正科級檢察員
2007.02—2011.07 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 、正科級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1.07—2014.01 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正科級)、黨組成員
2014.01—2014.11 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正科級)、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
2014.11—2015.02湛江市紀委監察局執法和效能監督室主任(副處級)
2015.02—2017.11湛江市紀委監察局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副處級)
2017.11—2017.12中共湛江雷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17.12— 中共湛江雷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分工

分管紀委監察工作。

事跡

陳春曉分管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民行檢察主要職能是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和行政判決、裁定依法提出抗訴。很多當事人都是抱著對法律的最後一線希望而來,面對他們反映的司法不公,陳春曉坐不住、等不得,無論是面對多么錯綜複雜的關係、面對多大的壓力,她都依法履行檢察機關的監督職能,對判決不公的案件堅決抗訴,依法糾正,切實維護民眾合法權益。2008年5月下旬的一天,坡頭區朱某某等9位村民來到赤坎區人民檢察院進行申訴,稱陳某與梁某某惡意串通,製造虛假訴訟案件,侵占他們130多萬元征地款,該征地款即將交付執行。他們情緒激動,並揚言如果財產被執行就到兩級法院集體上訪、圍堵靜坐。陳春曉親自接訪,穩定他們情緒,馬上深入了解案件細節。憑著多年的檢察工作經驗,陳春曉意識到案件若不及時查處,如果當事人和相關人員串供,造成原始證據滅失,案件就很難突破,將引發更大的集體上訪事件。事態嚴重,時間緊迫,陳春曉當機立斷,立刻向檢察長匯報情況,並制定了案件初查方案。當天下午,檢察幹警就兵分幾路對涉案的當事人開展調查,調取證據,當晚,措手不及的當事人梁某某承認了其與陳某之間的債務訴訟是虛假訴訟;第三天,赤坎檢察院緊急向市兩級法院發出檢察建議,及時終止該案的執行並糾正該錯案。假案告破後,朱某桂等9位村民追款心切,又萌生集體上訪和圍堵兩級法院的念頭,陳春曉又多次接訪,打消了他們偏激的念頭,引導他們走抗訴訟追款的維權之路。經湛江市中院終審判決,陳某應償付給9位村民債權轉讓款(原為征地補償款)本息135萬元。領到執行款後,朱某某等3位村民代表親自到赤坎區院送上感謝信和“執法為民,匡扶正義”的錦旗。
陳春曉分管的控申檢察工作,是檢察機關接待來信來訪的 “前沿”和“視窗”。“民眾利益無小事”,她堅持身體力行,親自接待申訴人。每次做接訪工作,她都與來訪者細細交談,建立來訪登記本,認真審查案件材料,反覆查閱有關法律法規,準確把握案件的事實定性,對一些能解決的問題,耐心細緻地加以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也做耐心的說服,真心實意地為上訪戶著想,以真情融解一片片凍結的民心,促進了赤坎區的和諧穩定。自2007年以來她共受理民眾來信來訪136人次,對來訪民眾所反映的問題和要求解決的困難,都依法及時給予辦理、解答和轉辦,其中處理息訴涉法涉訴案件28件。2011年,赤坎區人民檢察院控申舉報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室”榮譽稱號。
有一件發生在多年前的傷害致死案件。當時陳某某等4名少年持水管、磚頭對一少年梁某某進行毆打,梁某某在被追打過程中,用小刀將陳某某刺死。赤坎區檢察院依據法律和事實認定梁某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對梁某某作不起訴處理。後經省檢察院複查維持了不起訴的處理決定。陳某某的父親陳某文不服處理結果,七年裡多次到省、市上訪。該案上訪時間長,層次多,級別高。對於陳某文這類老上訪戶,陳春曉重視其訴求,不厭煩,不拖延,一方面始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案件的正確處理結果,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嚴肅性,不遷就、不迎合上訪人的訴求而改變案件的定性。另一方面則以一位女性獨有的耐心和細心,尋找解決的方法。在三年時間裡,她接訪了上訪人陳某文、陳某華十餘次,多次組織召開協調會,根據案件的進展不斷制定新化解方案,選準化解矛盾的突破點。在接訪中她發現代表陳某文申訴的親屬陳某華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且是陳某文非常信任的人。她帶領控申科幹警多次約見陳某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說之以法,經過長時間、多方面的耐心說理釋法,陳某華終於明白陳檢的良苦用心,認識到檢察機關是依法處理陳孫某死亡一案,服從檢察機關的處理決定,同時配合檢察機關做好陳某文的息訴罷訪工作。為了能讓陳某文息訪罷訴,陳春曉與控申科的幹警多次去陳某文家中走訪。雖然早已對陳某文的家庭困境有所了解,但是走進那個家的情景還是讓陳春曉深受震動:這是一個怎樣的家啊!屋裡物品凌亂,布滿灰塵,除了一張桌子和幾張簡陋椅子就沒有什麼家當,陳某文是下崗工人,滿面塵灰剛做完泥水工回來,其妻子神情木訥,一聽到“兒子”兩個字,就癱坐在地下嚎啕大哭。歷經七年,喪子之痛還深深籠罩著這個家庭。陳春曉親自找區領導,與區政法委、區維穩辦多次聯繫協商,建議對陳某文家庭給予一定的生活困難救濟款,並走訪村委會和其他同案家屬,希望能給陳家拿出一點安慰補償。在陳春曉的奔走下,赤坎區及時劃撥了困難救濟金給陳某文。2010年8月27日,陳某文終於在息訴罷訪協定書上籤名,走出會議室那一刻,他由衷地握著陳春曉的手,感謝檢察機關長期以來為此案付出的努力,使他和家人得到了極大地安慰,樹立了重新面對生活的信心。陳春曉和幹警帶著年貨到陳家慰問,鼓勵他們好好過日子。
為了更多了解民眾訴求,解決民眾困難,讓檢察工作更好地為人民民眾服務,陳春曉在工作中不斷學習、不斷探索、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樹立了檢察幹警親民、為民的良好形象。陳春曉親自編印了《陽光檢務工作宣傳手冊》和《預防職務犯罪宣傳手冊》等一系列宣傳手冊,不辭勞苦地深入單位、社區組織開展一系列便民申訴聯絡活動。2009年3月,她帶領幹警到赤坎轄區八個街道辦召開“關注民生,促進和諧”巡訪活動座談會,2010年,陳春曉帶隊登門拜訪聘任民行檢察聯絡員,走進社區設定檢察工作宣傳欄,把印製著自己的聯繫電話以及檢察工作職能的“檢察工作便民聯繫卡”發到民眾的手中,不管白天黑夜,接聽民眾的來電。陳春曉深入各行各業,以創新方式開展了一系列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她以“一個中心、四個結合點”創新宣講載體,通過採用問卷調查、觀看警示教育片、贈發預防教育資料的新形式,在有限的時間內豐富預防教育內容,增強了教育實效,受到上級檢察機關的好評。2010年,她主持開展了赤坎區中青年幹部預防職務犯罪專題教育活動,通過派發廉政警示電腦屏保、組織預防職務犯罪知識競賽、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徵文比賽等“八個一”活動。
陳春曉在工作中對未成年人犯罪特別敏感,也起了主動送法進校園的念頭。2010年,陳春曉走進市二十九小等六所中國小主持開展陽光檢務進校園學生模擬法庭活動,探索了一套寓教於“審”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新模式。在活動當中,陳春曉親自製定實施方案,精心設計案例劇本,指導學生排演,為學生上法制教育課。近萬名學生與公訴人、法庭“第一次親密接觸”,使學生對法律工作充滿敬佩、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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