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縣人民政府關於開發區和工業園開發建設的各項決策和有關規定。
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1、
2、依法擬訂和公布開發區和工業園行政管理規定。
3、依法擬訂開發區和工業園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建設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具體工作。
5、根據管理許可權審批投資者在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內的投資項目。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的進出口計畫和業務。
7、負責做好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土地徵用審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發證的有關初審工作和管理的具體工作。
8、負責做好開發區內基建工程報建審核、施工監督工作;負責辦理房地產登記、發證、交易等初審方面的管理事項。
9、參與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內環境保護與收費管理事項。
10、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馮明贊(主任、黨工委書記):主持管委會和黨工委全面工作。
謝仕華(常務副主任、工業園辦主任、黨工委副書記):協助主任、黨工委書記負責管委會和黨工委日常工作,分管工業園區科、土地城建監察科和綜治、信訪、安全維穩等工作;分管黨工委組織工作。
黎委託(黨工委副書記)協助書記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鐘靈瑋(黨工委副書記)協助書記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劉德靈(副主任):派駐豐順韓山公園工作。
陳春曉(副主任、黨工委委員):分管綜合科、開發區發展總公司和扶貧、計生等中心工作;分管黨工委紀檢工作。
邱榮輝(副主任、黨工委委員):分管國土房產科工作;分管黨工委學習、宣傳工作;協助做好土地城建監察有關工作。
葉永超(副主任、黨工委委員):分管規劃建設科工作。
李會簾(黨工委委員)負責綜合科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科
綜合協調各科室、下屬單位的有關工作以及外單位的關係;負責人事、計財、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洽談,辦理報批、審批手續。
工業園區管理科
協助辦理園區內投資項目的基建立項、審批、發證、登記等業務;受理企業投訴,研究解決企業在建設和生產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指導工業園區內企業管理和安全保衛等工作。
國土房產科
負責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的土地徵用審批手續、土地使用權出讓、發證初審工作和辦理房地產登記、發證、交易等方面的初審工作;協助做好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內土地管理的具體工作。
規劃建設科:
負責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內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具體工作,上報審批後並組織實施;協助辦理基建工程的報建審核和辦證工作;負責施工監督和建設管理的具體工作。
土地城建監察科:
負責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內交通市容市貌的管理;負責區內城市建設的監察;負責開發區和工業園內土地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