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春山(大廠回族自治縣夏墊鎮潘各莊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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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廠回族自治縣夏墊鎮潘各莊村村民陳春山,犯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大廠回族自治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春山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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