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年穀(1625年—約1690年),字豐之,號熟美。湖廣均州城(今湖北均縣)人。
基本介紹
- 本名:陳年穀
- 出生地:湖廣均州城
- 出生時間:1625年
- 去世時間:約1690年
簡介,生平,
簡介
清順治八年(1651年),陳年穀降清考取舉人,順治十二年(1655年)考取進士,經吏部考核選任直隸饒陽知縣。任期三年後,吏部考核其成績最優,升任吏部主政、郎中。由於政績突出,陳年穀受滿清主子順治帝重用。康熙十年(1671年)後,陳年穀升任戶部郎中、侍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攜妻秦馨蓮告老還鄉。
生平
祖籍直隸南宮西鄉,明天啟五年(1625年)出生於湖廣均州城。因自己名叫年穀,而穀子熟了才美,於是就自稱是熟美。自幼聰穎好學,發奮讀書。清順治八年(1651年),陳年穀考取舉人,順治十二年(1655年)考取進士,經吏部考核選任直隸饒陽知縣。
清順治十五年(1658年)陳年穀擢升刑部任主政、郎中。順治十七年(1660年)欽命陝西省西安鄉試主考官。順治十八年(1661年)皇帝欽命為貴州省思仁道,兼布政司參政、兼按察司副使。
陳年穀為官一生,有清政廉明之聲。任饒陽縣知縣時,到任即微服私訪,了解民情,首先整治地方治安,懲治當地惡霸“二虎”,並清剿土匪,一方為之平安。其後辦學,興修水利,深得民心。在任三年,考評為“屆期報最”。在主持陝西鄉試時,選拔了一批真才實學者,得順治皇帝讚賞。在貴州任職時,廣施仁政,主張並維護民族團結。曾入苗寨調查,清除苗民怨懟,推行公平納糧,平息當地的苗民騷亂。其推行漢苗同等交納,滿人免納的作法,對穩定邊疆局勢意義重大。在戶部主管鹽政時,以專賣治鹽,成效顯赫。其事其跡《均州志》中有載。
陳年穀在均州、在全國頗具名聲,除作為廉吏能臣的史實外,還有一樁《鍘美案》戲劇之公案。戲劇《鍘美案》中塑造了忘恩負義的陳世美形象,便是影射陳年穀,敗壞其名聲之作。據考,約在順治年間,陳年穀昔日同窗、“義結金蘭”的胡夢蝶,仇夢麟二人進京見陳年穀,求官未果。因吏部銓選法變更,舉人才能推薦為官。而胡、仇二人僅是秀才,不能推薦。於是,陳年穀送每人200兩銀子,報答以前的恩情。胡、仇二人對此耿耿於懷,返均州途中,在南陽看雜劇《琵琶行》,便賄賂班主吳有仁,將《琵琶記》的男主角蔡伯喈改成陳世美,女主角趙五娘改成秦香蓮,藉此劇來辱罵陳年穀。其後又進一步修改,最終成為《鍘美案》。這在當時,對陳年穀就造成不良影響,均州人禁演《鍘美案》。後世也多有人為之翻案撥亂,《陳年穀秘史》、《陳世美告狀》等文字、戲劇作品紛紛匡正視聽。其實歷史人物的陳年穀與戲劇人物的陳世美原本風牛馬不相及,也應無損其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