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華(律師)

陳國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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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華律師,男,中山大學經濟法學碩士、國家二級律師、執業24年,執業於廣東御福律師事務所。清遠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清遠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國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律師
基本資料,社會活動,學術著作,代理案例,

基本資料

姓名
陳國華
性別
執業機構
廣東御福律師事務所
執業證號
14418199711695419
機構地址
清遠市清城區新城東四號區48棟御福名居B棟503號

社會活動

2020年8月6日,連南香坪鎮創新採用線下授課、線上直播相結合的方式舉行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講座邀請了中山大學經濟法學碩士、國家二級律師陳國華進行專題授課。陳國華介紹了民法典的立法進程和民法典體例,詳細講解了民法典中關於保護人身利益、家庭利益和財產利益的新制度,並對議離婚的冷靜期雅煉射講、土地使用權、高空拋物等幾個熱點問題進行了解讀。

學術著作

《關於量化緩刑適用實質條件的兩點思考》,見2004年第1期《烏魯木齊職業大學學報》(ISSN:1009-3397,CN:65-1191/G4);
《試析不動產物權變動的模式》,見2012年第5期《清遠職業技術學院》(ISSN1674-4896,CN 44-1652/Z);
《放火罪認定中的若干疑難問題探諒獄兵討》,見2013年第3期《遵義師範學院學報》(ISSN:1009-3583,CN:52-5026/G4);
《故意殺人案死刑適用探疑》見2013年第2期《清遠職業技術學院》(ISSN:1674-4896,CN:44-1652/Z);
《試論住宅小區會戶記海危所的所有權歸屬及其訴訟實務》,見2017年12月《清遠職業技術學院學報》(ISSN:1674-4896,CN:44-1652/Z)。

代理案例

代表佛岡縣人民政府與黃某某二審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審行政糾紛,以原告逾時起訴為由,勝訴;
代表佛岡縣人民政府與黃某某二審土地行政管理(土地)糾紛,因原告逾時一年起訴,被被駁回起訴;
代表清遠市源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歐某某、向某某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申訴案,因申訴人與某公司另行協商商鋪分配事宜,故歐某某索賠主張不支持;
代表清遠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與某(某)科研投資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宙舟工契約糾紛申訴一案,案涉《補充協定》上蓋有當事人愚晚敬的印章,該協定有效並申請人申訴;
代表鄧某某與鄺某某契約糾紛一案民事二審判決書,最終改判取得徵收協定的權利,抗訴成功;
代表連南瑤族自治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與清遠市某廣告有限公司城市規劃管理(規劃)一案行政二審勝訴,駁回某公司索賠請求;
代表廣東省清遠監獄與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白花塱村民委員會鄭下村民小組、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白花塱村民委員會石下村民小組、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白花塱村民委員會中心村民小組等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一案一審行政糾紛,駁回原告訴求;
代表謝某某、謝某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最終取得原告主體訴訟資格;
代表申請執行人鄒某某、崔某某、廖某某等與劉某某、譚某某、劉某某執行異議之訴一案,終審駁回異議人排除執行異議;
代表佛岡縣某空調設備有限公司與佛山市南海區某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買賣契約糾紛一案民事二審裁定書,撤銷原判,抗訴成功;
代表清遠市清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張某食品藥品安全格定少行政管理(食品、藥品)一案行政二審糾紛,駁回抗訴索賠請求;
代表李某某、陳某某、甘某某等股東與連某瑤族自治縣通達機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知情權糾紛一案民事二審案,為小股東取得知情權;
代表清遠市某房地產開發有戒射獄限公司與廣東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設計契約糾紛一案民事二審案,駁回對方抗訴;
代表被抗訴人清遠市生態環境局佛岡分局與蔡某某因環保行政處罰糾紛二審案,駁回蔡某某抗訴,維持原處罰之行政行為;
代表農民工周某某與彭某某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二審案,索賠成功;
代表洪某軍與廣東某二建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二審案,成功取回取得押金;
代表馬某珍與甘某霞不當得利糾紛二審民事案,成功駁回不當得利之訴求;
代表清遠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吳某欽房屋買賣契約糾紛二審案,駁回業主交樓違約金訴求;
代表黃某寧與劉某其合夥協定糾紛二審民事案,成功原告取回投入款項;
陳某坤,鄺某效犯過失致人死亡罪二審刑事判決書,將陳某坤原判11年減為2年半,罪名從故意傷害罪改為過失致人死亡;
代表奚某壯、周某紅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二審民事案,將抗訴人損失減少近百萬;
四會市某銅業有限公司與鄭某強、梅某玲民間借貸糾紛再審民事案,成功將將借款人之配偶梅某玲改判為連帶清償人;
代表鄭某全與清遠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契約糾紛二審民事案,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代表阮某健與鄭某強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民事案,成功免除了24萬元的本息追債;
代表蘇某強等人與某財產保險清遠中心支公司、羅某傑、陳某勇、清遠市某運輸集團公司公共汽車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案,將水果攤主之死亡賠償金待遇按照城市居民待遇判決;
董某與陳某清股權轉讓糾紛案;
張某權、張某與清遠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契約糾紛。
代表李某某、陳某某、甘某某等股東與連某瑤族自治縣通達機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知情權糾紛一案民事二審案,為小股東取得知情權;
代表清遠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廣東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設計契約糾紛一案民事二審案,駁回對方抗訴;
代表被抗訴人清遠市生態環境局佛岡分局與蔡某某因環保行政處罰糾紛二審案,駁回蔡某某抗訴,維持原處罰之行政行為;
代表農民工周某某與彭某某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二審案,索賠成功;
代表洪某軍與廣東某二建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二審案,成功取回取得押金;
代表馬某珍與甘某霞不當得利糾紛二審民事案,成功駁回不當得利之訴求;
代表清遠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吳某欽房屋買賣契約糾紛二審案,駁回業主交樓違約金訴求;
代表黃某寧與劉某其合夥協定糾紛二審民事案,成功原告取回投入款項;
陳某坤,鄺某效犯過失致人死亡罪二審刑事判決書,將陳某坤原判11年減為2年半,罪名從故意傷害罪改為過失致人死亡;
代表奚某壯、周某紅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二審民事案,將抗訴人損失減少近百萬;
四會市某銅業有限公司與鄭某強、梅某玲民間借貸糾紛再審民事案,成功將將借款人之配偶梅某玲改判為連帶清償人;
代表鄭某全與清遠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契約糾紛二審民事案,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代表阮某健與鄭某強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民事案,成功免除了24萬元的本息追債;
代表蘇某強等人與某財產保險清遠中心支公司、羅某傑、陳某勇、清遠市某運輸集團公司公共汽車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案,將水果攤主之死亡賠償金待遇按照城市居民待遇判決;
董某與陳某清股權轉讓糾紛案;
張某權、張某與清遠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契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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