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哲宇(山東省精神疾病基礎與臨床重點實驗室主任)

陳哲宇(山東省精神疾病基礎與臨床重點實驗室主任)

陳哲宇,男,1974年2月出生於上海浙江省湖州人,1990年9月參加工作,2000年6月獲醫學博士學位,曾為山東大學醫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山東省首批“泰山學者”特聘教授,神經生物學研究所所長,山東省精神疾病基礎與臨床重點實驗室主任。

2016年年底,因犯貪污罪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獲刑4年、被處罰金25萬元。

2018年1月25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終審刑事判決書,判處陳哲宇連同其三名同事犯貪污罪,其中陳哲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刑期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4月28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哲宇
  • 出生地:上海
  • 職業:教師
  • 畢業院校:美國匹茲堡大學醫學院
  • 學位/學歷:博士
  • 職務山東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
  • 主要成就:千人計畫
  • 論文數量:4篇(截止2019年7月) 
主要經歷,學術經歷,犯罪行為,榮譽,

主要經歷

2005年12月進入山東大學工作,
2006年10月起擔任山東大學醫學院神經生物學研究所所長,
2012年8月任山東大學齊魯醫學部常務副部長。
2015年9月任山東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

學術經歷

曾任第二軍醫大學學員、神經生物學教研室講師,美國匹茲堡大學醫學院神經生物系博士後,美國康乃爾大學醫學院博士後、講師、助理教授。陳哲宇教授長期致力於神經營養因子與神經精神疾病關係的研究,從分子細胞水平到整體動物水平尋找抑鬱症等精神疾病發生的基因及環境因素,並探討可能的干預措施。陳哲宇教授已承擔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自然科學基金、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工程培育項目等多項科研項目,相關科研成果在《科學》、《神經科學雜誌》等國際知名雜誌上發表,總計達30餘篇,合計影響因子100多分,並被引用300餘次。
陳哲宇陳哲宇

犯罪行為

刑事判決書顯示,2011年上半年,時任山東大學醫學院神經生物學研究所所長和相關科研項目負責人的陳哲宇,利用審批科研項目經費的職務便利,安排研究所負責經費報銷和試劑採購工作的山東大學醫學院神經生物學系實驗師耿昭虛開發票套取科研經費,耿昭將套取的科研經費60.274萬元存入個人賬戶。
2011年底至2012年初,陳哲宇決定使用套取的科研經費,以耿昭和山東大學醫學院神經生物學系副教授黃淑紅的名義成立公司,二人連同時任山東大學醫學院神經生物學系副主任王越均表示同意,陳哲宇安排耿昭辦理成立公司事宜。
2012年6月,耿昭從其個人賬戶中取款50萬元,用於成立濟南湖星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其中陳哲宇實際占有52%股份,其他三人各占16%,耿昭負責公司運營,向研究所供應試劑等。
2015年2月,濟南湖星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註銷登記。經陳哲宇提議,另外三人同意後,四人於2015年7月將50萬註冊資金瓜分,其中陳哲宇分得30萬元,耿昭4萬元,其他二人各8萬元。
2015年,審計部門發現,耿昭涉嫌虛開發票套取科研經費,將該線索交由檢察機關偵查。檢察機關立案後,於2015年10月28日通過山東大學醫學院黨委通知四人接受調查。耿昭到案後,主動交代了檢察機關尚不掌握的上述夥同另外三人套取經費、註冊公司、私分註冊資金的事實。
2016年12月,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鑒於本案贓款均已追回,判處陳哲宇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25萬元;判處耿昭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6萬元;判處王越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15萬元;判處黃淑紅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15萬元。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1月25日下達終審刑事判決書,判處陳哲宇連同其三名同事犯貪污罪,其中陳哲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刑期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4月28日止。

榮譽

全國百篇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
軍隊科技進步二等獎
上海市青年科技啟明星
NARSAD Young Investigator Award
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
山東省十一屆“青年五四獎章標兵”
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A類)獲得者
山東省首批“泰山學者”特聘教授
2009年度“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2013年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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