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泰州港經濟開發區財政和資產管理中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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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泰州港經濟開發區財政和資產管理中心原主任。

2024年1月,據清廉泰州訊息:陳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光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泰州港經濟開發區財政和資產管理中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7月,據清廉泰州訊息,陳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紀(工)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月,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紀(工)委監委對泰州港經濟開發區財政和資產管理中心原主任陳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陳光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用公款為他人擔保;長期沉溺賭博;套取公款設立和使用“小金庫”;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陳光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泰州醫藥高新區紀工委(高港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醫藥高新區黨工委(高港區委)同意,決定給予陳光開除黨籍處分;由高港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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