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佳發(豐城市衛健委原四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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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佳發,男,漢族,1967年9月出生,江西豐城人,在職大學學歷,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豐城市衛健委四級調研員。

2022年11月,陳佳發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佳發
  • 出生日期:1967年9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8年8月至1991年3月,豐城市橋東鄉政府幹部;
1991年3月至1995年12月,豐城市橋東鄉黨委委員;
1995年12月至1999年1月,豐城市羅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豐城市羅山鄉黨委書記;
2001年12月至2005年12月,豐城市橋東鄉黨委書記;
2005年12月至2009年6月,豐城市杜市鎮黨委書記;
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豐城市勞動局局長;
2010年7月至2015年11月,豐城市衛生局局長;
2015年11月至2017年9月,豐城市衛計委黨委書記;
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豐城市衛計委正科級幹部;
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豐城市衛健委正科級幹部;
2019年6月至2022年11月,豐城市衛健委四級調研員;
2022年11月,被免去豐城市衛健委四級調研員職級。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7月,陳佳發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豐城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經中共豐城市委批准,豐城市紀委市監委對豐城市衛健委原四級調研員陳佳發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佳發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下屬禮品禮金;毫無敬畏之心,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利;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向管理服務對象出藉資金獲取大額回報;毫無紀法觀念,違規安排下屬單位為被開除公職人員繳納“兩險一金”;靠醫吃醫,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醫療廢物收集、藥品器械採購、民營醫院設立、工程項目建設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賄賂,涉嫌受賄犯罪。
陳佳發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豐城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豐城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佳發開除黨籍處分;由豐城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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