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伏泉(1893-1930)1893年4月27日出生於長沙縣錦繡鎮(今果元鄉)大河村。1930年8月8日壯烈犧牲於小吳門外校場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伏泉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893年4月27日
- 逝世日期:1930年8月8日
- 出生地:長沙縣錦繡鎮(今果元鄉)大河村
- 性別:男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陳伏泉,1893年4月27日出生於長沙縣錦繡鎮(今果元鄉)大河村。1919年進入湖南第一紡紗廠當工人,192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4年黨派往長沙縣從事農運工作。6月,被選為國民黨長沙縣黨部執行委員並擔任長沙縣水利委員。1925年冬,奉中共湖南區委指示,在農村秘密開展黨的建設和組建農協工作。1926年4月,在長沙縣農民協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被選為執行委員。同年7月,長沙縣農民協會召開第二次執委會議,在會上被推選為委員長。不久,負責代行省農協執行委員,參與起草了召開全省第一次農民代表大會的計畫,並呈請國民黨湖南省黨部派特派員赴各縣指導農協工作。1926年12月,湖南省第一次農民代表大會召開,成立了湖南省農民協會,他被選為執行委員。1927年1月,由縣長、縣總工會委員長和他三人組成了長沙縣審判土豪劣紳特別法庭,親自審理處決了錦繡鎮、新康鎮、霞凝鄉等一批土劣、惡霸。“馬日事變”後秘密回到家鄉,串連組織黨員和農協幹部堅持地下鬥爭。“灰日暴動”前後,他們散發了“組織工農兵政府的通告”,同時,襲擊團防武裝,還打擊了還鄉的土豪劣紳。1930年7月,紅軍攻克長沙後,他匆匆趕到長沙找紅軍,途中被敵人偵知而被捕,8月8日壯烈犧牲於小吳門外校場坪,時年二十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