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除權除息日買進的股票不再享有送配公告中所登載的各種權利。如果在
股權登記日已擁有該股票,在除權除息日將該股票賣出,仍然享有
現金紅利,
送紅股及配股權利。
紅利形式
上市公司發放
股息紅利的形式雖然有四種,但滬深股市的上市公司進行利潤分配一般只採用股票紅利和
現金紅利兩種,即統稱所說的
送紅股和派現金。當上市公司向股東分派股息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息;當上市公司向股東送紅股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權。當一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有利潤可供分配並準備予以實施時,則該只股票就稱為
含權股,因為持有該只股票就享有
分紅派息的權利。在這一階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布一個時間稱為“
股權登記日”,即在該日收市時持有該股票的股東就享有分紅的權利。 在以前的股票有紙交易中,為了證明對上市公司享有分紅權,股東們要在公司宣布的股權登記日予以登記,且只有在此日被記錄在公司
股東名冊上的股票持有者,才有資格領取上市公司分派的
股息紅利。實行股票的無紙化交易後,
股權登記都通過計算機
交易系統自動進行,股民不必到上市公司或登記公司進行專門的登記,只要在登記的收市時還擁有股票,股東就自動享有分紅的權利。
進行股權登記後,股票將要除權除息,也就是將股票中含有的分紅權利予以解除。除權除息都在
股權登記日的
收盤後進行。除權之後再購買股票的股東將不再享有
分紅派息的權利。
因為在開盤前擁有股票是
含權的,而收盤後的次日其交易的股票將不再參加利潤分配,所以除權除息價實際上是將股權登記日的
收盤價予以變換。這樣,除息價就是登記
日收盤價減去每股股票應分得的
現金紅利。對於除權,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格除去所含有的股權,就是除權報價。
符號含義
除權除息日相關符號含義:
XR(ex rights):意為除權;
XD(ex dividend):意為除息;
DR:意為除權除息。
如果是分
紅利現金,稱做除息,
大盤顯示XD××;如果是
送紅股或者配股,稱為除權,大盤顯示XR××;如果是既分紅利又配股,稱為除權除息,大盤則顯示DR××。
算法
具體算法如下:
1、計算除息價:
例如:某
股票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是4.17元,每股送紅利現金0.03元,則其次日
股價為:4.17-0.03=4.14(元)
2、計算除權價: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是24.75元,每10股送3股,,即每股送紅股數為0.3,則次日股價為:24.75÷(1+0.3)=19.04(元)
配股後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
收盤價+
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18.00元,10股配3股,即每股配股數為0.3,配股價為每股6.00元,則次日股價為(18.00+6.00×0.3)÷(1+0.3)=15.23(元)
3、計算除權除息價:
除權除息價=(
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
紅利現金額+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
送紅股數+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20.35元,每10股
派發現金紅利4.00元,送1股,配2股,配股價為5.50元/股,即每股分紅0.4元,送0.1股,配0.2股,則次日除權除息價為(20.35-0.4+5.50×0.2)÷(1+0.1+0.2)=16.19(元)。
過程
當一家上市公司宣布送股或配股時,在紅股尚未分配,配股尚未配股之前,該股票被稱為含權股票。要辦理除權手續的股份公司先要報主管機關核定,在準予除權後,該公司即可確定股權登記基準日和除權基準日。凡在股權登記日擁有該股票的股東,就享有領取或認購股權的權利,即可參加分紅或配股。除權日(一般為股權登記日的次交易日)確定後,在除權當天,上海證券交易所會依據分紅的不同在股票簡稱上進行提示,在股票名稱前加XR為除權,XD為除息,DR為權息同除。除權當天會出現除權報價,除權報價的計算會因分紅或有償配股而不同,其全面的公式如下:除權價=(除權前一日收盤價+配股價X配股數-每股派息)/(1+配股比率+送股比率)
除權日的開盤價不一定等於除權價,除權價僅是除權日開盤價的一個參考價格。當實際開盤價高於這一理論價格時,就稱為填權,在冊股東即可獲利;反之實際開盤價低於這一理論價格時,就稱為貼權,填權和貼權是股票除權後的兩種可能,它與整個市場的狀況、上市公司的經營情況、送配的比例等多種因素有關,並沒有確定的規律可循,但一般來說,上市公司股票通過送配以後除權,其單位價格下降,流動性進一步加強,上升的空間也相對增加。不過,這並不能讓上市公司任意送配,它也要根據企業自身的經營情況和國家有關法規來規範自己的行為。
計算方法
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分紅派息方案並獲董事會及證監會批准後,即可確定股權登記日。在股權登記日交易(包括股權登記日)後手中仍持有這種股票的投資者均有享受分紅派息的權力。如果是分紅利現金,稱做除息,大盤顯示XD××;如果是送紅股或者配股,稱為除權,大盤顯示XR××;如果是即分紅利又配股,稱為除權除息,大盤則顯示DR××。這時,大盤顯示的前收盤價不是前一天的實際收盤價,而是根據股權登記日收盤價與分紅現金的數量、送配股的數量和配股價的高低等結合起來算出來的價格。具體算法如下:
計算除息價
除息價=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
例如:某股票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是4.17元,每股送紅利現金0.03元,則其次日股價為
4.17-0.03=4.14(元)
計算除權價
送紅股後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1+每股送紅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是24.75元,每10股送3股,即每股送紅股數為0.3,則次日股價為
24.75÷(1+0.3)=19.04(元)
配股後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配股價×每股配股數)÷
(1+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18.00元,10股配3股,即每股配股數為0.3,配股價為每股6.00元,則次日股價為
(18.00+6.00×0.3)÷(1+0.3)=15.2(元)
計算除權除息價
除權除息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配股價×每股配股數)
÷(1+每股送紅股數+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20.35元,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4.00元,送1股,配2股,配股價為5.50元/股,即每股分紅0.4元,送0.1股,配0.2股,則次日除權除息價為
(20.35-0.4+5.50×0.2)÷(1+0.1+0.2)=16.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