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陝西省科學技術廳關於印發《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組建認定工作指引》的通知
陝科辦發〔2021〕64號
各設區市、楊凌示範區、韓城市科技局,各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著力促進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提升陝西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支持我省新型研發機構高質量發展,省科技廳制定了《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組建認定工作指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推進實施。
陝西省科學技術廳
2021年8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指引全文
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組建認定工作指引
為貫徹落實《科技部關於促進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科發政〔2019〕313號)和《中共陝西省委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秦創原創新驅動平台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年)>的通知》(陝發〔2021〕12號),破解“科教優勢轉化不充分”難題,著力促進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提升陝西創新體系整體效能,促進我省新型研發機構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功能定位
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是圍繞我省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規劃布局,以中試熟化研發、科技成果轉化、中小企業孵化為主要任務,投資主體多元、市場機制運行、現代化管理的獨立法人組織,與我省“1155工程”統籌推進,是構建陝西省產業技術創新體系的重要內容,是加快秦創原創新驅動平台建設的生力軍。
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主要依託一支技術團隊組建,藉助產業基金、創投基金、社會資本等各方資金力量,通過聘用培養高水平職業經理人,聯合產業鏈上下游優質企業,著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孵化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所在園區基地產業發展,支撐秦創原創新驅動平台建設。
二、發展目標
深入挖掘、利用、滋養陝西科教資源,緊扣傳統產業升級和未來產業培育發展,省、市、縣(開發區)三級聯動,共同支持新型研發機構發展壯大。到2023年,建設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100家左右,在重點領域轉化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培養引進一批高水平職業經理人隊伍,孵化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一批高成長性的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重點打造一批擬上市企業。
三、主要任務
(一)打通科技成果轉化通道。堅持產品導向,開展以套用為導向的技術創新,建立成果轉化中試熟化平台,著力打通基礎研究—套用基礎研究—技術創新—產業化通道,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鼓勵聘用培養高水平的職業經理人,緊盯市場需求,幫助技術團隊結合市場環境選擇跑道、搭建場景、商務談判,建立“科學家+企業家”的新型創新創業模式,把科技成果快速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二)孵化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鼓勵依託新型研發機構搭建專業化眾創空間和各類孵化載體,加強產學研合作,為企業孵化、培育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與科技服務,為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上市企業(獨角獸企業)提質賦能,引領帶動重點產業和區域創新發展。
(三)創新體制機制。探索以滿足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最佳化創新資源配置為核心的混合所有制組建模式,鼓勵技術團隊控股,著力激發創新主體活力,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參與,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鼓勵產投基金、園區投資公司資本注入,與新型研發機構簽署合作協定,在運營管理、研發投入、團隊建設、項目合作、收益分配等方面改革創新,保障新型研發機構高水平運行發展。
四、認定條件
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應以獨立法人實體進行運營,並在我省(陝西省轄區內)註冊成立,探索組建研發服務型企業、科技類民辦非企業(社會服務機構)等不同類型的法人實體;
(二)法人實體應為多元投資的混合所有制,鼓勵技術團隊持有50%以上股份,支持產業鏈龍頭企業、上下游配套企業、園區投資公司等入股參與,鼓勵產業孵化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天使基金和社會資本出資支持新型研發機構發展,形成市場驅動、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有機整體,各投資方應主要以貨幣形式出資;
(三)原則上應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的省級及以上科研平台建立合作關係,具有長期穩定的科研成果來源;
(四)具有行業知名科學家或高水平研發隊伍,技術團隊具有核心技術;
(五)具有開展技術套用、開發和實驗所需要的儀器設備和固定場所等基礎設施;
(六)主營業務收入應以契約開發、技術服務和股權投資收益為主;
(七)已孵化和引進2家以上科技型企業,或契約開發、科技服務收入達到200萬元以上;
各地市、大型企業為促進當地產業發展,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簽訂合作協定,以成果轉化、企業孵化為目標建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研究院(或其他類似法人實體),申報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的,可適度放寬認定條件。
五、認定程式
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採取常年申報、適時論證、集中認定的工作規程進行。
(一)機構申請。申請單位向省科技廳報送《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組建認定申請書》,重點包含建設規劃、發展定位、研究方向、階段性目標及合理經費預算等內容,並提供認定條件中所需的相關資料。
(二)方案論證和現場考察。省科技廳組織技術專家、管理專家對擬認定的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進行組建論證和現場考察,申請單位根據論證意見完善申請書。
(三)名單公示。擬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名單向全社會進行公示,聽取科研工作者和人民民眾有關意見,公示期5個工作日。
(四)準予認定。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申請單位,授予“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牌子,享受相應政策支持。
六、政策支持
(一)考核獎勵。省科技廳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已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進行動態管理,以創新質量為重點組織開展績效評估,具體包括:成果轉移轉化、科技型企業孵化、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評估優秀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後補助獎勵,對評估結果不合格的,予以1年期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鼓勵各市、縣(開發區)給予一定配套支持。
(二)項目支持。我省“百項科技成果轉化行動”項目將新認定的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作為依託單位列入申報指南範圍,符合條件的技術團隊優先納入陝西省科技創新團隊項目重點支持範疇。
(三)人才支撐。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急需的海內外高層次科技人才、科技職業經理人、創新創業人才,根據《秦創原引用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項目方案》,優先給予支持。
(四)資本投資。技術團隊可按其現金出資額度的20%申請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或其子基金出資支持,股權退出時,優先回購給技術團隊。
(五)雙向補貼。根據《陝西省中小企業研發服務平台促進科研服務實施細則》(陝科發〔2020〕6號)有關內容,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通過中小企業研發服務平台註冊,可作為委託方和受託方提供或購買技術服務,享受相應補貼。
(六)優先認定。符合條件的法人主體選擇在西部創新港、西鹹新區等秦創原創新驅動平台總視窗落地的,優先認定為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
七、責任保障
(一)省科技廳負責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的統籌規劃和績效評估,制定相關扶持政策,組織開展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的申報、論證、考察、公示、認定工作。
(二)鼓勵各市、楊凌示範區、韓城市科技管理部門結合本地區資源稟賦特點和產業發展情況,制定支持本級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相關政策舉措,積極吸引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人才技術團隊在本地建立新型研發機構,用科技創新賦能本地產業提速換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三)西鹹新區、國家級高新區、省級高新區等園區作為新型研發機構的主要承載主體,要緊密圍繞秦創原創新驅動平台建設,支持技術團隊在園區設立新型研發機構,運用投行思維,做好相關配套服務,鼓勵園區對初創期的新型研發機構以投資入股、獎勵激勵等多種形式進行資金支持,形成利益共同體,並作為招商手段吸引創新主體落地落戶,促進園區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附屬檔案:申報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需提交材料清單
內容解讀
《工作指引》明確,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是圍繞我省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規劃布局,以中試熟化研發、科技成果轉化、中小企業孵化為主要任務,投資主體多元、市場機制運行、現代化管理的獨立法人組織,與我省“1155工程”統籌推進,是構建陝西省產業技術創新體系的重要內容,是加快秦創原創新驅動平台建設的生力軍。
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以獨立法人實體進行運營,並在我省註冊成立;法人實體為多元投資的混合所有制,鼓勵技術團隊持有50%以上股份,支持產業鏈龍頭企業、上下游配套企業、園區投資公司等入股參與,鼓勵產業孵化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天使基金和社會資本出資,形成市場驅動、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有機整體;原則上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的省級及以上科研平台建立合作關係,具有長期穩定的科研成果來源;具有行業知名科學家或高水平研發隊伍,技術團隊具有核心技術;具有開展技術套用、開發和實驗所需要的儀器設備和固定場所等基礎設施;主營業務收入以契約開發、技術服務和股權投資收益為主;已孵化和引進2家以上科技型企業,或契約開發、科技服務收入達到200萬元以上。《工作指引》還規定,對各市、大型企業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簽訂合作協定,以成果轉化、企業孵化為目標建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研究院(或其他類似法人實體)申報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可適度放寬認定條件。
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採取常年申報、適時論證、集中認定的工作規程進行。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廳報送申請書,經方案論證、現場考察、名單公示等環節後,由省科技廳授予“陝西省新型研發機構”牌子,享受相應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