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三秦工匠計畫”實施辦法

《陝西省“三秦工匠計畫”實施辦法》於2018年7月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政府辦公廳聯合發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三秦工匠計畫”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18年7月
  • 發布單位: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政府辦公廳
發布實施,辦法解讀,

發布實施

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政府辦公廳於2018年7月聯合制定印發《陝西省“三秦工匠計畫”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計畫用5年左右時間,面向省內外培養引進支持不同層次、不同領域技術技能人才1100名左右。
此次印發該《實施辦法》,旨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大力培育支撐中國製造、中國創造的高技能人才隊伍”的重要指示精神,補齊陝西省人才工程項目在培養支持技能型、實用型人才方面存在的短板,培養造就一支技藝精湛、技能高超,特別是掌握絕技絕活的高技能領軍人才隊伍,為陝西省發展“三個經濟”、實現追趕超越貢獻智慧和力量。

辦法解讀

“三秦工匠計畫”由三秦工匠、陝西省首席技師、陝西省技術能手三個項目構成。其中,三秦工匠項目每年遴選一批,陝西省首席技師項目每兩年遴選一批,陝西省技術能手項目每年遴選一批。項目選拔範圍為各級各類經濟組織、機關事業單位中在基層一線崗位上直接從事技能工作的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自由職業者。
根據《實施辦法》安排,陝西省將把“三秦工匠計畫”項目入選者納入省優秀人才資源信息庫管理,並在獎勵資助、技能交流、專項培訓、項目申報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項目入選者技術成果轉化所得收益,應當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給個人。同時,陝西省鼓勵企業設立三秦工匠、陝西省首席技師、陝西省技術能手崗位,參照企業經營者實行年薪制。此外,陝西省還將對“三秦工匠計畫”項目入選者實行動態管理,每年進行一次考核。管理期內不再從事技能或技術崗位工作的,或調往省外的,可繼續保留其稱號,但不再享受有關待遇。
《實施辦法》要求,“三秦工匠計畫”項目入選者應當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加社會公益事業,承擔“名師帶徒”義務,進行技能傳承和人才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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