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甘寧邊區國小規程,1939年8月15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陝甘寧邊區教育廳公布。分11章,共62條。根據《陝甘寧邊區國小法》制定。規定國小收7歲~12歲兒童,修業5年,前3年為初級國小,後兩年為高級國小。設立國小,高小須有學生50人以上;初小20人以上,至少15人。特殊情形,國小另設半日班, 吸收不脫離生產的兒童。課程以政治、軍事為中心,設國語、算術、常識(政治、自然、歷史、地理)、美術、勞作、音樂、體育;社會活動、生產勞動為正式課程,並與其他課程密切聯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甘寧邊區國小規程
- 公布時間:193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