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

限行,是指尖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如:《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作日尖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限行
  • 性質:尖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措施,恢復限行,

限行措施

2022年,首都之窗網站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作日尖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0時至24時),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第一條範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尖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範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定期輪換限行日。具體如下:
(一)自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7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
(二)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京B號段號牌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作業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應急通信保障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六)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
五、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規定執行。
2022年7月4日,北京市機動車尾號限行迎來輪換,具體規則為: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其中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
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每周一至周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2023年10月9日,北京開始新一輪尾號限行輪換,此輪尾號限行時間周期為2023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星期一限行尾號2和7,星期二限行尾號3和8,星期三限行尾號4和9,星期四限行尾號5和0,星期五限行尾號1和6。

恢復限行

天津市
2022年6月21日起,天津市恢復實施機動車尾號限行及外埠、區域號牌小客車高峰限行措施。
北京市
2023年2月13日起,北京恢復實施工作日尖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即尾號限行措施)。
2023年4月3日開始,北京工作日小客車限行尾號輪換,周一至周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2023年7月3日起,北京實施新一輪尾號限行,周一限行尾號為3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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