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微博

阿里微博是商業化程度最集中的微博,因為他們平台的微博用戶群體雖然很多很多,但是同時也是非常籠統的,阿里微博是真正做到全球商人的微博,真正最大商業化的微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里微博
  • 外文名:aliweibo
微博概述,阿里微博,阿里微博三大商業價值,定位明確,推廣精度高,用戶數量龐大,阿里微博域名之爭,

微博概述

微博所謂“微型部落格(micro-bloging)”是一種非正式的迷你型部落格,它是最近新興起的一個web2.0表現,是一種可以即時發布訊息的類似部落格的系統,它最大的特點就是集成化和開放化,你可以通過你的手機、IM軟體(gtalk、MSN、QQ、skype)和外部API接口等途徑向你的微部落格發布訊息。微部落格的另一個特點還在於這個“微”字,一般發布的訊息只能是隻言片語,像Twitter這樣的微部落格平台,每次只能傳送140個字元。

阿里微博

阿里微博_全球網商自己的微博,微博行銷,企業微博行銷,阿里微博,全球網商一起言商論道,分享促成長,共同打造電子商務領域第一微博。
阿里微博是商業化程度最集中的微博,因為他們平台的微博用戶群體雖然很多很多,但是同時也是非常籠統的,阿里微博是真正做到全球商人的微博,真正最大商業化的微博!
阿里微博的主要入口放置在阿里學院網站首頁(認準登錄入口,避免釣魚網站),十大網商、阿里牛師已經成功入駐,教學相長,共同為新商業文明而努力。

阿里微博三大商業價值

定位明確

一句宣傳語 “阿里V博--商業專用微部落格”足以概括阿里微博講來的發展方向和其具有的無限的商業潛力。試想,中國大多數的中小企業都來到這個平台上溝通交流,這將有利於企業間的彼此了解,企業通過與關注者之間的互動,能迅速的獲取第一手的商業信息與各戶需求,還能夠在阿里微博里塑造公司的商業形象。對於公司的裨益是無法形容的。

推廣精度高

相比各大門戶以娛樂為主題的微博,阿里微博有其天然的商業性的基因,更有利於企業和商人在這個平台上進行推廣。試想,如果企業在新浪發一條商品推廣信息或連結,必定會讓用戶感到不快。大多數的用戶來新浪微博是帶著尋找樂趣和尋找話題目的。相反,企業來到阿里微博推廣產品將有更好的效果,阿里微博的註冊會員來到阿里微博平台都是為了結交更多的商業方面的朋友,獲取更多的商業方面的信息。企業在這裡推廣,不會給跟隨自己的冬粉帶來反感,有技巧的推廣可以為企業和商人帶來更多的客戶和訂單。每天幾分鐘,幾條微博,有這么多的潛在價值,阿里微博要比各大門戶微博有發展前景。

用戶數量龐大

中國最不缺少的就是中小型企業。大約四千萬左右。這么多的潛在用戶群體。如果阿里微博的用戶平台被這些小企業接受。用戶數將會有爆發式的增長。達到一定得程度後,阿里微博可以通過開發新功能和增強口碑效應,轉型做一個“企業公共的客服平台”。任何一個人想和企業直接對話,就想到這個平台,阿里微博贏利,將不在是一個存在爭議的事情。

阿里微博域名之爭

阿里巴巴於2010年9月仲裁回爭議域名aliweibo.com,引起業內不小的轟動。在2010年11月,域名原持有人發微博稱是受到了阿里巴巴的財力強制奪取。
域名aliweibo.com的原持有者名字叫於雲寶,他在微博中描述,自己在09年12月購得此域名,並於2010年3月份啟用域名用來創建“阿里微博”網站,在百度、谷歌搜尋阿里微博關鍵字排名第一位,而阿里巴巴是在6月份才推出的阿里微博,在搜尋引擎長期排名第二位,因此他認為阿里巴巴是依靠財力強制奪得他手中的域名”。微博中提到,自己是一個很草根的小站長,因為不懂網路,又對網路充滿好奇,2009年的時候開始玩域名,了解到國外的微博挺火爆的,就註冊了aliweibo.com這個域名。於雲寶稱自己曾經收到郵件,郵件中提到阿里巴巴是大公司,帶有ali已經成為阿里巴巴的代名詞。微博已經是阿里巴巴的產品之一。並以用戶會造成混淆為藉口,來奪取aliweibo.com域名。ali本身是一個地名,weibo是行業名稱,阿里巴巴憑藉自身的財力,了解到於雲寶只是個學生,沒有財力請律師的弱點,搶奪aliweibo.com。
據調查仲裁檔案顯示,aliweibo.com因混淆了“ali”商標而被仲裁。域名aliweibo.com在被仲裁前,網站曾經被阿里巴巴的用戶舉報為假冒網站,在2010年3月,有網友在某網站發貼稱,“aliweibo.com這個網站肯定不是阿里的產品,但掛著阿里的logo”。同年6月,也有阿里巴巴用戶在論壇中發貼稱:“阿里微博aliweibo.com系假冒網站”。有網友在微博中指出,aliweibo.com之前所做的網站“完全複製了阿里巴巴的相關網站元素和連結”。
業內人士分析,阿里巴巴申請仲裁域名aliweibo.com,並且能夠勝訴,關鍵在於域名原持有人對域名的惡意使用,而並非單純是域名中含有“ali”這三個字母的原因。aliweibo.com原網站,使用了阿里巴巴的logo,網站複製了阿里巴巴的相關網站元素和連結,這就具備了“給訪客造成混淆”上的故意。域名爭議仲裁要具備三要素,爭議域名aliweibo.com滿足註冊時間(2009年12月)晚於阿里巴巴商標審批日期、混淆“ali”商標和惡意使用三個要素,惡意註冊的條件就很容易成立了。仲裁機構應該也是基於這幾點而做出阿里巴巴勝訴的決議。
此事件最終以阿里巴巴贏回該域名為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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