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紅十字會

阿壩州紅十字會於1988年建立,先後掛靠州衛生局、州救災辦,2004年,機構編制正式獨立,2009年12月,經州機構編制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研究,州紅十字會由副縣級參公單位升格為正縣級參公單位,設立辦公室、賑災救濟部、組織宣傳部、事業發展項目部,核定編制10人,設常務副會長1名(正縣級),副會長1名(副縣級),科級領導職數5名(含秘書長)。建立,阿壩州紅十字會機構不斷健全,人員不斷充實,事業逐步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壩州紅十字會
  • 成立時間:1988年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名單及分工,

職能職責

(一)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開展對受害者的救護和救助。依照《中國紅十字會募捐和接受捐贈工作條例》開展募捐活動。
(二)開展人道領域內的社區服務、社會公益服務活動及衛生救護、防病常識的宣傳普及,組織開展民眾性初級衛生救護培訓,開展非血緣關係骨髓移植供者動員宣傳工作,參加人道主義救助工作。
(三)組織紅十字青少年開展弘揚人道主義精神活動,指導學校工作委員會工作,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動,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四)開展愛滋病預防及吸毒危害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的要求,參與輸血獻血宣傳和表彰工作,推動我州無償獻血事業。
(六)組織會員、志願工作者開展社會服務活動,參與貧困地區的教育扶貧和醫療服務。
(七)開展紅十字會查人轉信工作,與境內外紅十字和組織進行友好往來,開展人道領域的合作與交流,爭取援助。
(八)根據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省紅十字會的部署,參加國際和國內的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九)依照國際紅十字會和紅新月的基本原則,完成上級紅會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委託的其它事宜。

內設機構

州紅十字會設1個職能科室。
綜合科
(一)協調機關政務,負責組織起草檔案和報告。
(二)負責紅十字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辦公會議的安排及議事事項的督辦;負責各理事單位的協調聯繫和全州紅十字基層組織機構冠名工作。
(三)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和外政事物工作。
(四)負責州紅十字會機關的接待、交往工作;統籌涉外工作、協調合作項目的實施及管理;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
(五)負責紅十字會的宣傳工作,加強對愛滋病防治和吸毒危害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貫徹實施紅十字法規、國際人道法及紅十字運動基本知識的教育培訓工作。
(六)負責紅十字組織的發展和會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
(七)負責機關黨務、人事、後勤工作。
(八)負責備災救災工作,指定救災預案;負責災情調查與報災,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開展救護和救助。
(九)建立及培訓救災賑濟隊伍,開展社會募捐和接受國內外捐助,積極協助政府參與災民救助。
(十)負責組織開展人道領域內的社會服務工作,推動無償獻血和造血細胞捐獻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