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城區物價監督管理局
- 黨員:23人
- 中級技術職稱:8人
- 職工:36人
機構簡介,工作職責,
機構簡介
物價監督管理局現有職工36人(不含離退休和退養人員)。其中,黨員23人,擁有中級技術職稱的8人,初級技術職稱的2人。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關於物價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物價監督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價格事務工作的監管、培訓、覆核裁定等工作。
(二)承擔全區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責任。提出價格調控預期目標、措施及相應的調控對策,綜合調控區域物價;負責全區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運用價格調節基金扶持副食品生產。救助弱勢群體;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監管區域內國家、省管理的商品價格;制定區管商品價格的監管辦法並貫徹執行;負責擬調整商品的成本監審、價格聽證及核准、審批工作。
(三)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及服務價格的監管,制定有關經營性收費和服務價格的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及服務價格標準,發放、審驗《收費許可證》。
(四)負責全區價格監測和價格形勢分析預測,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體系及價格應急監測預警機制,組織實施國際、國內重要商品價格監測。
(五)負責對全區列入政府監審目錄、價格聽證目錄的工業品、農產品和服務價格進行調定價格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負責農產品成本收益常規調查,大中城市蔬菜副食品成本收益調查,主要農產品成本收益直報調查,專項調查和成本預測等農產品成本核算工作。
(六)負責全區商品價格和收費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做好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受理民眾價格投訴舉報。
(七)指導、監督區、縣(市)人民政府和物價部門的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本區與鄰市、區之間,區級業務部門之間的價格爭議。
(二)承擔全區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責任。提出價格調控預期目標、措施及相應的調控對策,綜合調控區域物價;負責全區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運用價格調節基金扶持副食品生產。救助弱勢群體;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監管區域內國家、省管理的商品價格;制定區管商品價格的監管辦法並貫徹執行;負責擬調整商品的成本監審、價格聽證及核准、審批工作。
(三)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及服務價格的監管,制定有關經營性收費和服務價格的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及服務價格標準,發放、審驗《收費許可證》。
(四)負責全區價格監測和價格形勢分析預測,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體系及價格應急監測預警機制,組織實施國際、國內重要商品價格監測。
(五)負責對全區列入政府監審目錄、價格聽證目錄的工業品、農產品和服務價格進行調定價格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負責農產品成本收益常規調查,大中城市蔬菜副食品成本收益調查,主要農產品成本收益直報調查,專項調查和成本預測等農產品成本核算工作。
(六)負責全區商品價格和收費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做好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受理民眾價格投訴舉報。
(七)指導、監督區、縣(市)人民政府和物價部門的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本區與鄰市、區之間,區級業務部門之間的價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