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區國家稅務局

哈爾濱市阿城區國稅局成立於2007年,共設定8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人教科、監察室、計畫徵收科、征管科、稅政科、法規科、稅源管理科;設定3個事業單位,包括: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票證中心;下設7個稅務所,包括:和平稅務所、勝利稅務所、玉泉稅務所、小嶺稅務所、平山稅務所、新華稅務所、亞溝稅務所,並單獨設定稽查局。現有幹部職工121人,擔負著3,360戶納稅人的稅收征管任務,其中一般納稅人662戶,小規模納稅人643戶,個體工商戶2,055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城區國家稅務局
  • 成立時間:2007年
  • 職工數:121人
  • 內設機構:8個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哈爾濱市阿城區國稅局成立於2007年,目前共設定8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人教科、監察室、計畫徵收科、征管科、稅政科、法規科、稅源管理科;設定3個事業單位,包括: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票證中心;下設7個稅務所,包括:和平稅務所、勝利稅務所、玉泉稅務所、小嶺稅務所、平山稅務所、新華稅務所、亞溝稅務所,並單獨設定稽查局。現有幹部職工121人,擔負著3,360戶納稅人的稅收征管任務,其中一般納稅人662戶,小規模納稅人643戶,個體工商戶2,055戶。
阿城區國稅局自成立以來,在哈爾濱市國家稅務局和阿城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為根本方向,以組織稅收收入為中心,以充分發揮稅收調節作用為重點,以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為保障,大力實施信息管稅和專業化管理,繼續推進納稅服務體系和懲防體系建設,全面提高稅收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2007年至2009年,共組織稅收收入125,469萬元,其中增值稅93,625萬元,企業所得稅12,726萬元,消費稅5,680萬元,車購稅8,779萬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經濟發展。
截止目前,阿城區國稅局獲得了"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全國稅務系統最佳辦稅服務廳"、"全省國稅系統行風建設先進單位"、"全省國稅系統民眾滿意基層辦稅服務廳"、"省級愛國衛生先進單位"、"哈爾濱市國稅系統優質服務示範單位"。在"雙評"工作中,連續10年獲得執法單位第一名。

內設機構

阿城區國稅局按照省國稅局批覆設定22個機構,其中:
內設機構11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徵收管理科、財務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
直屬機構1個――稽查局。
派出機構7個――和平稅務所、勝利稅務所、玉泉稅務所、小嶺稅務所、平山稅務所、新華稅務所、亞溝稅務所。
事業單位3個――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票證中心。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制定局機關和本單位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督查督辦、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責: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組織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執法檢查;負責稅收執法過錯追究;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稅政科
主要職責: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收入核算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分析預測,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企業稅收資料調查;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徵收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收征管檔案管理;負責實施組織落實個體工商戶和專業、集貿市場的稅收征管;負責組織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狀況分析工作;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信用等級的評定;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承擔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等工作;指導稅務分局、稅務所的納稅服務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其他相關工作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財務管理科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單位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
七、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公務員管理、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監察室
主要職責:負責落實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負責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辦稅服務廳
主要職責:負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的各類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申報、認證及稅款徵收;發票的發售、代開、審驗及繳銷;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納稅諮詢輔導,稅收政策宣傳;審批備案涉稅事項;辦理其他相關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稅源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稽查局
主要職責:負責所在區的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負責對年度稽查計畫實施和執行工作;負責市、地局稽查局轉辦的涉稅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與公安及司法機關涉稅案件的協調、配合工作;負責本地區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
十二、稅務所
主要職責:稅務所主要承擔稅源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四、機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房產管理、機關車輛管理、接待、食堂管理等工作。
十五、票證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普通發票管理;負責發票管理政策宣傳和貫徹落實;負責發票計畫編制及發票、稅收票證庫存管理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的日常管理及向同級計畫徵收部門提供領、用、存季報表;負責發票報表的編制及相關賬簿的製作等工作;負責發票管理的其他相關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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