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勒泰市鄉鎮財政管理局
- 主要職責任務: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 分類:機構
- 詞性:名詞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協助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做好鄉(鎮)財政管理和財政改革工作;加強鄉(鎮)債務、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2、協助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做好鄉(鎮)財政所建設及鄉(鎮)財政信息建設;組織村級財務人員培訓;
3、協助財政行政主管部門配合自治區、地區鄉(鎮)財政管理局做好對有關涉農財政政策的調研與制定工作,並抓好監督落實;
4、協助市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參與組織和實施農村配套改革;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財政涉農資金補貼“一卡通”的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
6、指導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基金的代收工作;
7、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全市農牧戶基礎資料信息庫;
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阿勒泰市鄉(鎮)財政管理局核定全額事業編制*名,其中副科級領導職數*名,工勤編制*名。
一是加強財政基礎管理工作。嚴格按照2013年4月2日阿勒泰市鄉鎮財政管理局召開的鄉鎮財政管理工作會要求的工作制度,加強對財政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各鄉鎮標準化台賬,資金使用公開透明,同時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在基礎階段確保財政工作順利有序地開展。
二是加強財政幹部業務能力。充分利用現有的學習資源,多次舉辦鄉鎮財政幹部集體培訓,內容涉及部門預算合規編制、鄉鎮政府採購細講、財政大平台綜合套用等,提高鄉鎮幹部隊伍業務能力。大力建設以人為本,高效精幹的鄉鎮財政隊伍,塑造微笑服務為農牧民服務形象。
三是加強建設“五化”財政所。通過政策引導、經驗交流、監督檢查、工作考核、資金扶持等措施,鄉鎮財政所按組織機構規範化、隊伍建設規範化、業務工作規範化、基礎設施規範化、內部管理規範化的要求開展工作,使已申報財政所達到“五化”水平。
四是加強資金監管工作。根據《自治區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實施辦法》的要求,建立巡查抽查制度,對資金的使用辦法、使用要求、財政政策以及項目實施內容等,明確各環節的責任人,再以細化過的監管流程對各鄉鎮的財政資金監管工作進行不定期巡查或抽查。
五是加強量化考核工作。政府採用財政工作量化考核辦法,對財政所全年的工作進行考核的同時,財政部門也建立鄉鎮財政所內部控制制度工作考核辦法,針對其工作的各方面進行量化考核。從上到下、從外到內推動鄉鎮財政工作水平穩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