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阿勒泰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阿勒泰地區機構改革方案》(新黨廳字〔2019〕5 號)和地委辦公室、行署辦公室印發的《關於〈阿勒泰地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阿地黨辦發〔2019〕5 號),制定本規定。

阿勒泰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行署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阿勒泰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退役軍人事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地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事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勒泰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隸屬:阿勒泰地區行政公署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政策法規工作,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發揮退役軍人在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中的作用。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退役軍人留疆安置優惠優待政策;促進退役軍人留在地區,奉獻基層;配合做好招錄退役士兵充實基層鄉鎮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指導實施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指導實施。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規劃建設、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國和自治區、地區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地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後勤保障管理、政務信息化、綜合治理、民眾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督促檢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提案(議案)辦復等工作。擬訂並落實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計畫;組織實施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負責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的管理監督、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統計等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指導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和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自治區級單位、中央駐阿單位、國有大中型企業計畫安置和計畫外選調工作;組織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就業創業促進培訓等工作;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指導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穩定工作。指導落實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待遇保障政策;執行退役軍人留疆優惠優待政策;協調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導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政策實施;管理軍休保障單位;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指導並實施軍人公墓規劃建設、管理維護;承擔自治區烈士評定的審核和備案申報;組織指導實施烈士事跡編纂宣傳和英雄烈士紀念活動。

人員編制

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行政編制 7 名,其中:縣級領導職數 3 名、科級領導職數 2 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 1 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回歸退役軍人事務局。
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地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地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木合亞提·木哈馬迭,局長;
王嵩,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張振立,調研員;
馬文寶,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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