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防空飛彈武器系統按作戰使命分為國土防空、野戰防空和艦艇防空;按地面機動性分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機動式,其中機動式又分為牽引式、自行式和攜帶型;按同一時間截擊目標的數目分為單目標通道和多目標通道防空飛彈武器系統。
國土防空採取相對穩定的部署方式。對
飛彈機動能力、外形尺寸、重量和有關設備的要求不甚嚴格。
野戰防空要求系統具有良好的機動性能,能迅速由行軍狀態轉入戰鬥狀態,能在短暫停留時間內發射飛彈並快速撤離。
艦艇防空系統通常是固定式的,採用水平穩定裝置穩定姿態,艦艇上裝有彈庫和把飛彈輸送到發射裝置上的設備和發射設備。
機制
搜尋、識別、跟蹤和指示系統中的搜尋設備多是專用雷達,也使用光學設備,用於搜尋目標和測定目標的參數。識別設備用於確定目標的敵我屬性。在沒有雷達識別設備的系統中,目標屬性由目視判定。
跟蹤設備截獲和跟蹤目標,不間斷地測定目標的運動參數(坐標、速度等)並輸入計算機。
指示設備處理和分析搜尋設備發來的空中情報,供指揮決策。指揮控制系統發出使發射裝置轉到所需方位和發射飛彈的指令。
傳動裝置根據指令將裝有飛彈的發射裝置轉向目標。自動發射裝置在規定時間內自動發射防空飛彈,也可由操作者手控發射飛彈。
制導系統由地面和飛彈上的制導設備組成,或者全由飛彈上的制導設備組成。制導系統的組成和各種制導設備的配置形式隨制導方式的不同而有很大差異。制導系統的作用是測定目標和飛彈的位置及其運動參數,按導引規律確定的飛行彈道形成修正航跡的指令,指引飛彈飛向目標。
防空飛彈常用的制導方式是遙控制導(無線電指令、波束)、
尋的制導(主動、半主動和被動尋的)、複合制導等。
發射系統用於裝退、支撐和發射飛彈,主要由發射裝置和發射控制設備組成。防空飛彈常用變角傾斜發射方式,也用垂直發射方式。
技術保障設備用於檢查、維修和安裝各種設備和裝置,保證飛彈的對接裝配、測試、運輸和裝填,實施模擬訓練等。
發展方向
各國在提高防空飛彈武器系統作戰效能的同時,正在探索、研製和完善各種多功能、多用途的防空飛彈武器系統以及防空飛彈與其他防空武器相結合的綜合武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