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中共防城港市委員會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關於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防發〔2014〕14號)、《中共防城港市委員會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防委〔2014〕134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質監行政管理體制調整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5〕18號),設立防城港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將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三)加強的職責。
1.完善現代質量監管體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標準、體系、制度及機制建設。
2.加強產品質量風險管理,完善區域產品質量風險監測和警示制度,建立健全風險評估體系、預測預警和跟蹤制度,以及風險防控聯動機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提高全市質量水平的發展計畫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質量管理工作,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組織全市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建立健全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負責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負責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鑑定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組織協調全市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四)負責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監督相關行業標準化的貫徹執行,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事業單位的標準化工作;監督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負責管理和監督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實施量值傳遞和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建立和管理全市計量標準、標準物質,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協助認定計量檢測人員資質資格。
(六)統一管理監督全市質量認證認可工作,依法對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管質量認證中介機構,依法監管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工作。
(七)承擔綜合管理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打擊、取締特種設備非法生產點,查處非法使用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
(八)承擔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衛生監督管理的工作,組織實施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九)組織制定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的科技發展規劃,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科研、技術引進和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研究、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審計工作。
法規監督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擬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擬訂全市重點監督抽查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全市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工作;承擔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和監督抽查工作;牽頭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質量科
組織實施質量振興工作,承擔質量興桂戰略和名牌戰略的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建立並推行產品質量誠信制度、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並推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承擔綜合管理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負責組織打擊、取締特種設備非法生產點,查處非法使用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依法組織或參與相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工作;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
標準化科
負責標準化和技術標準發展戰略的組織實施;組織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引導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工作,負責指導企事業單位的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指導企業應對國(境)外技術性貿易措施。
計量科
組織實施相關計量、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及計量技術規範;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規範計量標準、計量器具標準,協助認定計量檢測人員資質資格;負責計量檢定機構的管理及授權;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及計量仲裁檢定。
科技認證科
擬訂全市質監系統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質監系統技術機構及實驗室建設發展規劃、科研經費年度計畫方案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的受理、申報、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監督管理能效標識工作;負責質監系統科研和技術引進;監督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鑑定;依法管理自願性認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監督管理認證從業人員職業行為。
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職業資格管理工作,承擔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監察室
紀檢組、監察室協助黨組開展全市質監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有關事項。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全市質監系統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稽查局
稽查局負責負責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授權,組織協調全市有關產品專項打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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