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區外事僑務辦公室

防城區外事僑務辦公室位於防城區防城鎮黃泥溝路一號(外僑辦大院內)。成立於2001年12月25日,由原防城區外事辦公室和原防城區僑務辦公室合併組建,人員編制6名,其中行政編制5人、事業編制1人,內設1個:綜合股。防城區外僑辦與防城區歸國華僑聯合會、防城區接待安置印支難民辦公室合署辦公,實行一套人馬,兩套牌子。直屬防城區委、區人民政府領導。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中央外交和僑務方針政策以及自治區、市、區黨委、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指示和決定。研究提出執行外事僑務政策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督促檢查全區貫徹執行對外僑務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的情況;負責處理邊界糾紛事件、僑務、涉外公務事項。
(2)協調全區外事和涉外公務活動計畫;研究、會簽各部門涉外工作的請示報告和邀請外國人來訪的上呈報告;協同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事項。
(3)負責組織接待來訪的外賓和來我區進行公務活動的各國外交人員和新聞記者,指導各單位的外賓接待工作。
(4)協助辦理我區各種出國(境)團組的護簽工作;申辦應邀來我區訪問的外國人的各種手續。
(5)根據外交部授權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管理和維護轄區國家邊界、界標(碑),調查處理邊境地區涉外事件和問題;主管並參與邊境會晤、會談和聯誼活動。
(6)負責我區與外國開展友好縣市、友好基層單位的對外交往活動。
(7)協助外宣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工作,提供對外表態口徑,會審全區對外報導和涉外文稿。
(8)負責全區外事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和檢查外事紀律和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
(9)依法護僑,做好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落實,注重抓好為僑辦實事工作。
(10)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11)加強引進外資(僑資)、人才、技術和設備,在引進工作中發揮中間媒介作用,對僑屬企業給予指導和扶持。
(12)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捐贈工作管理和指導。
(13)做好歸僑扶貧工作,做好難僑的安置工作。在做好新老歸僑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時,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及其子女升學就業問題。
(14)領導和協調安難辦管好聯合國難民署援助我區的外援項目。
(15)做好外宣工作,加強同海外華人、華僑、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繫,促進他們與我區的合作與交流。
(16)開展僑情調查工作,管好用好僑房、歸僑扶貧款及難僑事業費的使用。
(17)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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