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鐘瑗,在清代淮安的阮氏家族中,阮鐘瑗是傑出者之一。
基本介紹
- 本名:阮鐘瑗
- 字號:次玉
- 去世時間:1831
- 性別:女
阮鐘瑗(17627-1831),號定甫,字次玉,祖學沛,縣庠生,“內行淳篤”,進學後屢試不中,為求生計,課館授徒,“終身未嘗一日釋卷一”,“在膠庠三十年,品望特竣,後輩敬之”。父光典。以簽運事遭家難”,吃了官司,悒悒早逝,至使家產盪盡。母楊氏。有賢行,貧困操作”,支撐著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阮鐘璦的幼年、童年就生活在這樣一個“家道中落”的環境中,他“少穎異,讀書能究大義”,後長兄又病死,從此。家徒四壁、日不再食”。然而這樣貧苦的家境並未使其消沉,反而磨鍊了他剛毅的性格。家族中祖輩阮學浩、伯叔輩阮葵生、阮芝生均為朝廷命官,家資富有,阮鐘瑗牢記“君子固窮”的聖訓,從不乞求施捨。在三餐不濟的情況下,仍“昕夕研經史,行身治文,避俗如仇。”“嘗失館,某大府聞其名,延入署讀書,謝不往。”乾隆47年入泮,“後蹈省闈十六次,五薦不售”,在家繼承祖業。
阮鐘瑗經歷了清乾隆、嘉慶、道光三個朝代,生活在清王朝由盛而衰的時期。當時統治階級日趨腐朽,政事不修,吏治敗壞,貪賄公行,士風墮落,阮鐘瑗在其著作中予以無情的揭露和鞭撻。道光4年(1824)大水,洪澤湖決口,淮安“河西受害最慘,岔河、花、黃、嚴、邵、范、萬諸集水深丈余,居民溺死無算。”在災害發生前,河督蘭第鍚(yang)下令停築御黃壩,不聽勸諫,湖水瀦留①“以一丈四尺為限”,而水高一丈七尺時,河督仍置若罔聞。一日夜,猝遇暴風,大水衝出堤壩,泛濫成災。災害發生後,河督、府、縣瞞報災情,不顧人民死活,還上奏疏為自己表功,“設廠拯飢”、“無一死者”。阮鐘瑗對此極為憤慨,他“募金援鬻流民,活無算”。時在京任禮部尚書的汪廷珍受命來淮視賑,他上書汪廷珍,如實報告災情,請求懲辦貪贓枉法,不顧人民死活的官吏。他揭露地方官吏“竟忍玩視民瘼,知而不以告,告而不以實”。指出“近事之壞由人事,不關天災”,人禍大於天災,是“一人愎諫②,萬姓罹殃”。他毫不留情地痛斥地方官吏:“辦賑虛張戶口,治河浮估工料,大官冒功,小官肥橐,災黎之呻吟未絕,而營卒廄吏都已怒馬鮮衣③。”他在《與宮保汪公書》的最後痛心地寫道:“瑗一介寒儒,蒿目時艱,進不能輸卜式之財④,一鄧俠之圖⑤,退不能餼罕虎之粟⑥,為黔敖之食⑦,出此狂言,極知唐突……語不及私、伏祈垂察。”在封建社會裡,這樣“陳功罪利病不少諱”的正直知識分子,是值得稱讚的。
阮鐘瑗經歷了清乾隆、嘉慶、道光三個朝代,生活在清王朝由盛而衰的時期。當時統治階級日趨腐朽,政事不修,吏治敗壞,貪賄公行,士風墮落,阮鐘瑗在其著作中予以無情的揭露和鞭撻。道光4年(1824)大水,洪澤湖決口,淮安“河西受害最慘,岔河、花、黃、嚴、邵、范、萬諸集水深丈余,居民溺死無算。”在災害發生前,河督蘭第鍚(yang)下令停築御黃壩,不聽勸諫,湖水瀦留①“以一丈四尺為限”,而水高一丈七尺時,河督仍置若罔聞。一日夜,猝遇暴風,大水衝出堤壩,泛濫成災。災害發生後,河督、府、縣瞞報災情,不顧人民死活,還上奏疏為自己表功,“設廠拯飢”、“無一死者”。阮鐘瑗對此極為憤慨,他“募金援鬻流民,活無算”。時在京任禮部尚書的汪廷珍受命來淮視賑,他上書汪廷珍,如實報告災情,請求懲辦貪贓枉法,不顧人民死活的官吏。他揭露地方官吏“竟忍玩視民瘼,知而不以告,告而不以實”。指出“近事之壞由人事,不關天災”,人禍大於天災,是“一人愎諫②,萬姓罹殃”。他毫不留情地痛斥地方官吏:“辦賑虛張戶口,治河浮估工料,大官冒功,小官肥橐,災黎之呻吟未絕,而營卒廄吏都已怒馬鮮衣③。”他在《與宮保汪公書》的最後痛心地寫道:“瑗一介寒儒,蒿目時艱,進不能輸卜式之財④,一鄧俠之圖⑤,退不能餼罕虎之粟⑥,為黔敖之食⑦,出此狂言,極知唐突……語不及私、伏祈垂察。”在封建社會裡,這樣“陳功罪利病不少諱”的正直知識分子,是值得稱讚的。
阮鐘瑗熱心地方公共事業。城中徐節孝祠將圮,他“帥邑人改作,尊卣楝宇,觀者肅然”。“城東三里壙,邑人葬地也”,城外寶帶河常泛濫,人民遭殃,“葬三里壙者盡沒於水”,他“急牒縣令請疏下流分泄……而水患平。”叔祖阮學浩,雍正進士,晚年回鄉講學,受業者提議在城北隅建勺湖草堂祀之,阮鐘瑗建議在東門改建祠堂以紀念。阮鐘瑗提議在善緣庵為李公建祠,歲歲祭奠。縣學試院的“諸生座木漸朽”,他出資修繕更換。城東南巽關、城中文渠、城南三台閣長年失修,在阮鐘瑗的主持下“修浚如舊制”。“邑中大事,君與守令辨,辭色不可奪。”
阮鐘瑗“中年為文,才氣近魏侯”,在地方上名氣越來越大。李宗昉在國史館任編修時,欲編輯《儒林文苑諸傳》,投書鐘瑗請教,並“屬搜訪淮人著述備採擇。”阮鐘瑗秉筆推薦。認為“謹按儒林盛名吾邑百餘年來副此名者”惟李鎧、閻若璩、顧諟、揚開沅、任瑗五人,能入“文苑”的有張弨、吳玉搢,詩人有張養重、邱象升,還有陸求可、張鴻烈、周白民、王溥等。以上所舉均為淮安清前期在文學上頗有成就的人,不少在《清史稿》上有傳。由於阮鐘瑗在地方上的威望,府、縣兩學舉薦他參加修志書。他力辭不就,但寫了一篇《修志議》,指出乾隆山陽縣誌不少訛誤之處,並對修志的原則、方法提出了許多中肯的建議。他認為修志即是寫史,一定要以史實為根據,要做大量的調查核實工作,不能有絲毫差錯,不能由修撰者的好惡來決定取捨。“入列傳者裁量宜慎、論斷宜公、褒貶謹嚴,各如其分。其人賢,雖子孫式微,與吾仇者必推闡幽隱,雖子孫鼎盛,與吾昵者,不得鑿空揄揚。”“志書者,一方之史,列傳又史之一體也,不慎則此卷一露破綻,即全部皆為穢書。”這些意見,對於我們今天修志、搞文史工作,具有極為重要的啟發和借鑑作用。
阮鐘瑗能詩文,著有《修凝齋集》。《山陽藝文志》收錄其著作多篇。《淮壖小記》作者范以煦稱他“集中記事之文,多資考證”。李毓昌冤案,是嘉慶年間轟動全國的大案,其昭雪經過即始見於該集。《修凝齋集》是不可多得的優秀詩文集。
阮鐘瑗為人耿直,以儒家“仁”、“義”為準則處世待人。“戶無雜賓,終其身至友三四人,有過面折之,衣冠朴古、雖蔽不同易。”“從弟鐘璸少獲文譽,偶廢學,袖夏楚⑿,往責之,其嚴篤如此”。兄死後,贍養兄嫂。“事之如兄”,他一生仕途不濟,雖貧困,但不忘接濟比自己更窮苦的人。“兄女適人酷貧,賙之數十年。”阮鐘瑗雖然是個平常書生,但以他的言行道德、學識文采,受到世人的尊重,年七十卒,“邑之學者交嘆息其賢”。清大文學家、詩論家潘德輿曾為之作傳,這樣評論阮鐘瑗:“士僻處窮巷,皆言無可為,此自菲薄耳……君一介寒素,義氣勃發,設施可觀……人謂君盛氣難近,余識之三十年,時與往復辨難。必忻然會心,蓋剛而尚義,非今之悻悻者,遴其行,為之傳,非私吾故人,將示來者思舊德焉。”
阮鐘瑗“中年為文,才氣近魏侯”,在地方上名氣越來越大。李宗昉在國史館任編修時,欲編輯《儒林文苑諸傳》,投書鐘瑗請教,並“屬搜訪淮人著述備採擇。”阮鐘瑗秉筆推薦。認為“謹按儒林盛名吾邑百餘年來副此名者”惟李鎧、閻若璩、顧諟、揚開沅、任瑗五人,能入“文苑”的有張弨、吳玉搢,詩人有張養重、邱象升,還有陸求可、張鴻烈、周白民、王溥等。以上所舉均為淮安清前期在文學上頗有成就的人,不少在《清史稿》上有傳。由於阮鐘瑗在地方上的威望,府、縣兩學舉薦他參加修志書。他力辭不就,但寫了一篇《修志議》,指出乾隆山陽縣誌不少訛誤之處,並對修志的原則、方法提出了許多中肯的建議。他認為修志即是寫史,一定要以史實為根據,要做大量的調查核實工作,不能有絲毫差錯,不能由修撰者的好惡來決定取捨。“入列傳者裁量宜慎、論斷宜公、褒貶謹嚴,各如其分。其人賢,雖子孫式微,與吾仇者必推闡幽隱,雖子孫鼎盛,與吾昵者,不得鑿空揄揚。”“志書者,一方之史,列傳又史之一體也,不慎則此卷一露破綻,即全部皆為穢書。”這些意見,對於我們今天修志、搞文史工作,具有極為重要的啟發和借鑑作用。
阮鐘瑗能詩文,著有《修凝齋集》。《山陽藝文志》收錄其著作多篇。《淮壖小記》作者范以煦稱他“集中記事之文,多資考證”。李毓昌冤案,是嘉慶年間轟動全國的大案,其昭雪經過即始見於該集。《修凝齋集》是不可多得的優秀詩文集。
阮鐘瑗為人耿直,以儒家“仁”、“義”為準則處世待人。“戶無雜賓,終其身至友三四人,有過面折之,衣冠朴古、雖蔽不同易。”“從弟鐘璸少獲文譽,偶廢學,袖夏楚⑿,往責之,其嚴篤如此”。兄死後,贍養兄嫂。“事之如兄”,他一生仕途不濟,雖貧困,但不忘接濟比自己更窮苦的人。“兄女適人酷貧,賙之數十年。”阮鐘瑗雖然是個平常書生,但以他的言行道德、學識文采,受到世人的尊重,年七十卒,“邑之學者交嘆息其賢”。清大文學家、詩論家潘德輿曾為之作傳,這樣評論阮鐘瑗:“士僻處窮巷,皆言無可為,此自菲薄耳……君一介寒素,義氣勃發,設施可觀……人謂君盛氣難近,余識之三十年,時與往復辨難。必忻然會心,蓋剛而尚義,非今之悻悻者,遴其行,為之傳,非私吾故人,將示來者思舊德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