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商務局

阜新市商務局

根據中共阜新市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72次會議精神,設立阜新市商務局,正處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新市商務局
  • 局長:張岩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

現任領導

局長:戈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研究經濟全球化、對外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市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商品現貨市場規範發展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的套用和發展。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擬訂全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推進全市對外貿易發展體系和新業態建設,執行國家和省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擬訂全市進出口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組織指導全市開拓國際市場貿易促進活動,擬訂全市外貿出口基地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商品進出口。
(七)執行國家和省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負責擬定參加市政府組織的商品展銷和展會工作規劃,制定全市名優商品參加展會和年度展銷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動阜新特色商品拓展國內外市場。
(十)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制定全市招商引資活動計畫及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對招商引資項目運行情況進行統籌、協調和指導,提供相關諮詢和跟蹤服務,負責合作項目的信息通報,研究國內外投資流向和動態。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區域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區域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推進區域經濟合作和經濟技術交流工作,協調組織我市參加市外的區域合作和經貿合作活動,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與境內外經濟合作機構、投資機構、知名企業、行業協會、金融組織的聯絡與合作。負責聯繫域外投資企業家協會(商會)等社團組織和駐外商會管理工作。
(十二)處理全市在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相關事務,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三)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配合實施貿易救濟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阜新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國際貿易摩擦的應訴工作。
(十四)巨觀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按規定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審核市級許可權的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負責對全市各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巨觀管理、政策指導、工作協調和檢查監督。
(十五)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對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或備案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負責對外援助和受援相關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的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決定。
(十七)起草全市外事工作規劃和重要外事規定,擬定並組織實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執行情況,協調全市重大外事、涉外活動及翻譯相關工作,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重要的涉外事務,圍繞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阜新對外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十八)負責阜新與國外友好城市、友好縣區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阜新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十九)負責在阜新舉辦的國際會議的審批、審核、報批工作,負責以市政府名義舉辦的大型國際活動的策劃、組織和聯絡工作,組織接待來阜新進行公務活動的國賓、黨賓、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和其他重要外賓,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的外事活動。
(二十)負責阜新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負責來阜新採訪的外國記者的有關事務,指導阜新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
(二十一)辦理和參與市內涉外案件的對外交涉工作,負責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市內各級政府成立領事保護和協助案件的辦理工作。
(二十二)會同有關部門處置境外涉阜突發事件,保護境外阜新公民和機構的合法權益,參與處置市內涉外突發事件。
(二十三)擬定阜新有關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團組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審核、審批工作,並按許可權審核及承辦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事項,協助辦理需國家、省審批的市級領導出訪團組及赴未建交國家、熱點或敏感國家、地區訪問團組的報批手續。
(二十四)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出國(境)工作中出現的重大違紀案件。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市外商投資優勢產業指導目錄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擬訂並聯合發布。
2.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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