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縣民政局

阜南縣民政局是主管全縣社會行政事務的縣政府工作部門,位於阜陽市潁河西路198號,機關編制18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南縣民政局
  • 負責工作:主管全縣社會行政事務
  • 職能調整: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等
  • 地區:阜陽市潁河西路198號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調整

增加的職能:1、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2、民間組織管理

主要職責

阜南縣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擬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編制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監督實施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 負責全縣性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違法行為和未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 負責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註冊和年度檢查;查處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 負責全縣擁軍優屬、烈士褒揚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指導全縣優撫工作。
(五) 擬訂全縣“雙擁”工作規劃和計畫;組織開展創建全省、全國雙擁模範縣工作;指導各鄉鎮開展爭創雙擁模範縣工作;溝通軍政聯繫,協調處理軍地關係中的問題;承辦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六)負責全縣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和復原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地方退伍軍人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
(七)負責全縣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和干休所的管理建設工作。
(八)負責全縣生產救災工作;制定全縣救災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救災抗災工作;掌握和發布災情,撥發救災款物;組織接受、分配國內外救災捐贈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指導災區生產自救;開展減災活動。
(九) 負責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工作;負責城鄉特困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的建立和實施;組織和指導全縣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十)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全縣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十一) 擬定全縣社區建設的實施方案;研究制定城鎮社區建設的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社區服務管理體系設施,培養社區建設典型,促進社區建設各項措施的落實,推動社區建設工作。
(十二) 按照婚姻登記的政策法規,依法實施婚姻登記管理;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三) 研究和修訂全縣行政區域規劃;負責全縣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界和邊界線的管理、聯檢工作;負責縣內邊界爭議的調處事物。
(十四) 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標準化建設活動,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縣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工作。
(十五) 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城鄉社會救濟工作;負責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行政管理工作;推動社會化體系建設與發展。
(十六) 負責全縣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七) 擬定全縣福利企業的發展規劃;承辦全縣各類福利企業的年檢認證和新辦福利企業的審查報批工作;指導全縣殘疾人的權益保護和全縣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工作。
(十八) 負責擬定全縣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管理本級福利資金;指導全縣社會福利彩票發行及福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九) 負責全縣殯葬改革的宣傳和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全縣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縣殯儀館和全縣公墓的建設和管理。
(二十) 依據兒童收養工作的政策法規,依法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負責全縣收養兒童的登記工作。
(二十一) 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局屬事業單位民政經費的管理、使用。
(二十二) 研究擬定全縣老齡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有關老齡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負責檢查、監督老年人權益的保護工作;負責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涉老活動。
(二十三) 指導全縣民政系統職工隊伍建設;負責指導並監督全縣民政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乾管範圍內全系統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以及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勞動工資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阜南縣民政局設8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局機關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的普法教育、法制宣傳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民政系統政策理論研究、開展目標考評、推行政務公開和先進單位表彰活動;負責局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處理;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督查督辦政務信息、信訪、宣傳報送、檔案管理、保衛、保密、辦公自動化和人事勞資、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信息化建設。
(二)優撫股
負責全縣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亡撫恤工作;監督鄉鎮執行國家制定的撫恤優待政策法規;承辦傷殘軍人、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評定、調級和死亡撫恤的審查報批工作;承辦革命烈士稱號的審查、報批和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全縣優撫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和雙擁工作的開展;負責擁軍優屬基金、優待金的建立、管理工作。
(三)社會事務股
負責全縣殯葬改革管理工作,擬定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推進全縣殯葬改革,指導殯儀館和公墓(骨灰堂)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婚俗改革,依法實行婚姻登記工作;負責全縣孤兒、棄嬰的收養登記工作。負責全縣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指導和監督全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違紀行為,取締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擬定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行為,取締未經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全縣城鄉基層政權、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村(居)委會幹部的培訓和表彰工作;指導和協調村(居)務公開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創新;指導社區專職、兼職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指導做好城鄉社區圖書室援建和管理工作。
(四)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股
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以及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並指導實施;擬定老年人、孤兒、殘疾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指導全縣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指導全縣社會福利院、農村敬老院、社區老年公寓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福利企業的年檢認證、新辦福利企業審批和技改項目的申報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
(五)減災救災辦公室
組織協調全縣救災抗災工作;調查、掌握、上報災情;管理髮放救災款物;接收分配外援和捐助的救災款物;負責救災信息系統管理和指導救災物資倉儲管理;組織和指導全縣扶貧救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六)計畫財務股
負責全縣民政系統事業費管理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監督執行;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及有關計畫;監督檢查全縣民政事業費的預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資、基建等計畫的落實情況;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日常管理和內審工作;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基建工作,指導全縣民政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科技工作。
(七)區劃地名股
承辦全縣各級行政區域設立、撤銷、調整、命名、更名、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界和邊界線的管理、聯檢工作以及全縣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
(八)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辦理縣雙擁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擬訂雙擁工作規劃及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全縣開展創建雙擁模範城(縣)和軍民共建活動,推廣先進典型;督促落實雙擁、優撫、安置政策;協調軍政、軍民關係,處理軍地歷史遺留問題;承擔慰問部隊的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

阜南縣民政局機關編制18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復退安置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雙擁辦專職副主任1名(副科),股級領導職數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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