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5年度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培育市場遴選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2015年度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培育市場遴選申報工作的通知》是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5年3月18日發布的一條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2015年度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培育市場遴選申報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5年3月18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為積極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加快培育一批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強、規章制度建設完善、管理規範化的專業市場,根據《關於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培育認定工作的通知》(國知辦發協字〔2014〕10號)部署,我局將於近期組織開展2015年度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以下簡稱“規範化市場”)培育的遴選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規範化市場培育應遵循“政府引導、市場主體、統籌兼顧、重點突出”的工作原則。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加大摸底調研和宣傳引導力度,重點關注“國家關切、地方關鍵、百姓關心”的行業及領域,優先選擇智慧財產權工作基礎好、需求強、積極性高的市場作為培育推薦對象。
二、報批程式
遴選申報工作按照專業市場自主申報,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審核推薦,國家知識產權局評審確定的程式開展。
(一)提交申請。申請參加培育工作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培育工作申請書》(附屬檔案1),向所在省(區、市)知識產權局提交。
(二)部門推薦。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根據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對相關市場進行初選,遴選3~5家市場作為本地區擬培育對象,並填寫《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培育工作推薦表(2015年度)》(附屬檔案2)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
(三)審核批准。國家知識產權局匯總申報材料後,綜合考慮各項因素,確定並批准符合要求的市場開展培育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充分摸清本地區專業市場情況。同時,積極加強與工商、著作權等部門的溝通聯繫,有效調動相關商協會的力量,圓滿完成遴選申報工作。
請於2015年3月31日前將上述推薦表和被推薦市場提交的申請書紙質材料(各一式3份)及電子文檔報送我局保護協調司。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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