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識產權局關於申報2015年專利工作試點和示範單位的通知

上海市知識產權局關於申報2015年專利工作試點和示範單位的通知

為深入實施國家和上海智慧財產權戰略,提升本市企事業單位專利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根據《上海市企事業專利工作試點示範單位認定和管理辦法(試行)》(滬知局[2012]133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我局擬組織開展2015年上海市企事業專利工作試點示範單位申報與認定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知識產權局關於申報2015年專利工作試點和示範單位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5-03-20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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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國家和上海智慧財產權戰略,提升本市企事業單位專利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根據《上海市企事業專利工作試點示範單位認定和管理辦法(試行)》(滬知局[2012]133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我局擬組織開展2015年上海市企事業專利工作試點示範單位申報與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申報範圍
1、在本市註冊或登記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認定辦法》規定條件的企事業單位。
2、經市經信委認定為“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或“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的,以及經市知識產權局認定為“專利示範企業”的,不再申報。
3、2012年以前經市知識產權局認定為“專利試點企業”的,可以申報“專利工作示範單位”,但不再申報“專利工作試點單位”。
二、申報方式
2015年專利工作試點示範單位認定採用網上申報方式進行。進入市知識產權局入口網站, 點擊“網上辦事”欄目下的“專利工作試點示範單位認定與管理”。
各申報單位在網上先按提示自行註冊,然後按要求填寫申報表格並上傳附屬檔案。
網上申報截止後,申報人從系統列印2份紙件申報表,蓋章後連同附屬檔案材料一起報送到註冊地所在區(縣)知識產權局。區(縣)知識產權局簽署推薦意見後統一轉交項目管理中心。
三、申報時間
網上填報時間為3月20日至4月15日,列印申報表並報送時間為4月16日至20日。紙件統一轉交時間為4月21日至24日。
請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按要求進行申報;各區(縣)知識產權局做好申報組織、推薦審核等工作並按時轉交紙件申報材料。
我局收到申報材料後將根據《認定辦法》組織專家評審,並對認定為專利工作試點示範的單位給予經費支持。
上海市知識產權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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