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對象的有害出版物專項治理的通知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提出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對象的有害出版物專項治理的通知
- 性質:通知
- 發布日期:2005-7-25
- 執行日期:2005-7-25
發文背景,通知全文,
發文背景
發文單位:新聞出版總署、 教育部、 共青團中央、 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
發布日期:2005-7-25
執行日期:2005-7-2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教育廳(教委)、團委、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近一段時期以來,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對象的淫穢色情光碟、“粗口歌”等音像製品,有害卡通畫冊、“口袋本”圖書和“現代迷信”讀物,不良遊戲軟體等非法出版物在一些地區屢禁不絕,更為惡劣的是,一些地區的不法分子在中國小校園周邊大肆兜售、租售這些有害出版物,極大地傷害了廣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嚴重影響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並且已經成為誘發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為貫徹落實《2005年“掃黃打非”行動方案》,深入實施“為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進一步淨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環境,整頓和規範出版物市場秩序,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團中央、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決定,從2005年8月1日至10月15日開展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對象的有害出版物的專項治理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通知全文
一、工作重點
此次專項治理重點是:堅決查處淫穢色情、兇殺暴力、封建迷信和偽科學出版物,包括含有淫穢色情、“粗口歌”等內容的音像製品,有害卡通畫冊、“口袋本”圖書和各類含有封建迷信、偽科學內容的“現代迷信”讀物,不良遊戲軟體;重點清理中國小校及周邊和城鄉結合部、電子出版物市場、電腦科技城等重點部位的出版物經營場所,進一步淨化校園及其周邊環境;重點打擊以未成年人為讀者對象、長期從事非法製作、發行、傳播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對象的有害出版物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出版物市場各環節的有效監管。新聞出版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出版、印刷、複製環節的監管,進一步加大對出版物市場的監管力度,重點清理中國小周邊書店、電子出版物市場等出版物經營場所,依法收繳各種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對象的有害出版物。對違規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傳播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對象的有害出版物的企業和個人要依法從嚴查處,對從事非法出版物經營活動的市場要堅決予以整治或關閉,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各級“掃黃打非”部門要進一步協調有關部門,加大案件的查處力度。要健全查辦案件的工作機制,按照“打團伙、端窩點、破網路、查大案”的要求,打掉從事非法出版、印刷、複製、批發、零售、出租和傳播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對象的有害出版物的犯罪團伙,端掉其製作儲運窩點,摧毀其地下發行網路,加大對非法出版活動的刑事打擊力度,依法查處、審結一批重點案件,嚴懲一批專門製作、銷售有害出版物的要犯和慣犯。
(三)加強教育和引導工作。教育、共青團等部門要加大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導工作,通過舉辦知識講座、課餘興趣小組、公益性社會實踐、健康有益作品推薦等活動,組織中國小校集中開展崇尚科學文明、反對低俗迷信的教育活動,引導青少年學生閱讀健康有益的課外讀物,開展積極向上的校園文化活動,提高廣大青少年學生防範、抵制有害出版物侵害的意識和能力,做到不購買、不租借、不傳閱。堅決禁止有害讀物在校園傳播蔓延,發現學生攜帶、傳閱、購買有害出版物的,要及時進行教育並收繳,努力營造積極健康的校園文化氛圍。
(四)擴大輿論宣傳聲勢。要適時開展出版物市場法制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傳媒、公告欄、宣傳冊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積極宣傳有害出版物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害,大力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把專項治理與在青少年中開展的“中國少年雛鷹行動”、“社區青年文化節”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專項治理成效。要暢通有關舉報渠道,接受民眾舉報,形成全社會支持和參與專項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行動步驟
專項治理行動分為3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8月1日至8月15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相關執法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及時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活動。
(二)治理行動階段(8月16日至9月30日)。各地按照專項治理方案要求,全面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三)檢查評估階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地要對本地區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統計和總結。
此次專項治理行動由各級“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新聞出版、教育、共青團、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同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狠抓各項任務落實,並加強部門配合,齊抓共管,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將本地區專項治理情況匯總,並於10月20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總結上報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