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銜接取消部分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

《關於銜接取消部分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10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銜接取消部分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6年10月10日
  • 發文字號:冀建法〔2016〕17號
文謎愚件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鄉規劃局:
近期省政府決定取消8項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不再作為行政許可的受理條件。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於取消一批省政府部門行政許雄套埋舉可中介服務事項的腿戰腿櫃通知》(冀審改辦〔2016〕4號)。為做好銜接落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廳即日起取消“批准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中介服務事項,不再作為“省管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的受理條件,同時動態調整廳《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目錄》。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對應取消辦理本級“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需要進行的“批准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承應迎並進一步加大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的清理規範工作。該中介服務事項取消後,要做好加快推進配套改革和相關管理制度建設的相關工作,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強化相關監管措施,確保責任落實。
附屬檔案訂和重:1.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取消的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目錄(河放歸旬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2.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許可中槳章擊介服務事項目錄(2016版)(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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