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5年11月17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社區衛生服務管理和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
意見
關於進一步規範社區衛生服務管理和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
國衛基層發〔2015〕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一、規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定與管理
(一)健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網路。綜合考慮區域內衛生計生資源、服務半徑、服務人口以及城鎮化、老齡化、人口流動遷移等因素,制定科學、合理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定規劃,按照規劃逐步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路。在城市新建居住區或舊城改造過程中,要按有關要求同步規劃建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鼓勵與區域內養老機構聯合建設。對流動人口密集地區,應當根據服務人口數量和服務半徑等情況,適當增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人口規模較大的縣和縣級市政府所在地,應當根據需要設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對現有衛生資源進行結構和功能改造,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在推進農村社區建設過程中,應當因地制宜地同步完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城鎮化進程中,村委會改居委會後,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按有關標準將原村衛生室改造為社區衛生服務站或撤銷村衛生室。
(二)充分發揮社會力量辦醫的積極作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路的主體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診所、門診部、醫務室等其他承擔初級診療任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社區衛生服務網路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滿足居民多樣化的健康服務需求。鼓勵各地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社會力量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予以補助。
(三)規範全科醫生執業註冊。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事全科醫療(含中醫)工作的臨床醫師,通過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或取得全科醫學專業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註冊為全科醫學專業;通過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認可的全科醫師轉崗培訓和崗位培訓,其執業範圍註冊為全科醫學,同時可加注相應類別的其他專業。各地要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現有符合條件人員的註冊變更工作,具體註冊辦法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制定。
(四)改善社區衛生服務環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為服務對象創造良好的就診環境,規範科室布局,明確功能分區,保證服務環境和設施乾淨、整潔、舒適、溫馨,體現人文關懷。預防接種、兒童保健、健康教育和中醫藥服務區域應當突出特色,營造適宜服務氛圍;掛號、分診、藥房等服務區域鼓勵實行開放式視窗服務。鼓勵使用自助掛號、電子叫號、化驗結果自助列印、健康自測等設施設備,改善居民就診體驗。規範使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識,統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視覺識別系統,統一工作服裝、銘牌、出診包等,機構內部各種標識須清晰易辨識。保護就診患者隱私權,有條件的應當做到一醫一診室。完善機構無障礙設施,創造無煙機構環境,做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內全面禁止吸菸。
二、加強社區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
(五)提升社區醫療服務能力。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重點加強全科醫學及中醫科室建設,提高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的診治能力。可根據民眾需求,發展康復、口腔、婦科(婦女保健)、兒科(兒童保健)、精神(心理)等專業科室。綜合考慮服務需求、老齡化進程、雙向轉診需要和機構基礎條件等因素,以市轄區為單位統籌規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病床規模,合理設定每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床位數,提高床位使用效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病床以護理、康復為主,有條件的可設定臨終關懷、老年養護病床。鄉鎮衛生院轉型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其住院床位和內設科室可根據實際需要予以保留或調整。根據分級診療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配備所需藥品品種,滿足患者用藥需求。
(六)加強與公立醫院上下聯動。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公立醫院之間建立固定協作關係,探索推動醫療聯合體建設。協作醫院應當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預留一定比例的門診號源,開通轉診綠色通道,優先安排轉診患者就診。鼓勵公立醫院醫生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多點執業,通過坐診、帶教、查房等多種方式,提升社區衛生服務能力。以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疾病為切入點,搭建全科醫生與公立醫院專科醫生聯繫溝通平台,加強分工協作,上下聯動,探索社區首診和雙向轉診制度。逐步建立公立醫院出院患者跟蹤服務制度,為下轉患者提供連續性服務。推進遠程醫療系統建設,開展遠程會診、醫學影像、心電診斷等遠程醫療服務。充分利用公立醫院等資源,發展集中檢驗,推動檢查檢驗互認,減少重複就醫。
(七)落實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充分利用居民健康檔案、衛生統計數據、專項調查等信息,定期開展社區衛生診斷,明確轄區居民基本健康問題,制訂人群健康干預計畫。實施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不斷擴大受益人群覆蓋面。嚴格執行各項公共衛生服務規範和技術規範,按照服務流程為特定人群提供相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高居民的獲得感。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合理設定公共衛生服務崗位,進一步整合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推動防治結合。在穩步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數量的同時,注重加強對公共衛生服務質量的監測和管理,關注健康管理效果。
(八)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在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以及慢性病康復中,充分利用中醫藥資源,發揮中醫藥的優勢和作用。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集中設定中醫藥綜合服務區。加強合理套用中成藥的宣傳和培訓,推廣針灸、推拿、拔罐、中醫熏蒸等適宜技術。積極開展中醫“治未病”服務,為社區居民提供中醫健康諮詢、健康狀態辨識評估及干預服務,大力推廣普及中醫藥健康理念和知識。
(九)加強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合理配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崗位結構,加強以全科醫生、社區護士為重點的社區衛生人員隊伍建設。繼續加大對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的支持力度,積極採取措施,鼓勵醫學畢業生參加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大力推進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充實全科醫生隊伍。以提高實用技能為重點,加強社區衛生在崗人員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社區衛生技術人員每5年累計參加技術培訓時間不少於3個月。各地要定期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人員培訓,培養一批懂業務、會管理、民眾滿意的管理人員。
三、轉變服務模式,大力推進基層簽約服務
(十)加強簽約醫生團隊建設。簽約醫生團隊由二級以上醫院醫師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務人員組成。根據轄區服務半徑和服務人口,合理劃分團隊責任區域,實行格線化管理。簽約醫生團隊應當掌握轄區居民主要健康問題,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危險因素干預和疾病防治,實現綜合、連續、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務。到2020年,力爭實現讓每個家庭擁有一名合格的簽約醫生,每個居民有一份電子化的健康檔案。
(十一)大力推行基層簽約服務。推進簽約醫生團隊與居民或家庭簽訂服務協定,建立契約式服務關係。在簽約服務起始階段,應當以老年人、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等長期利用社區衛生服務的人群為重點,逐步擴展到普通人群。在推進簽約服務的過程中,要注重簽約服務效果,明確簽約服務內容和簽約條件,確定雙方應當承擔的責任、權利、義務等事項,努力讓居民通過簽約服務能夠獲得更加便利的醫療衛生服務,引導居民主動簽約。探索提供差異性服務、分類簽約、有償簽約等多種簽約服務形式,滿足居民多層次服務需求。完善簽約服務激勵約束機制,簽約服務費用主要由醫保基金、簽約居民付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等渠道解決。
(十二)開展便民服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合理安排就診時間,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適當延長就診時間和周末、節假日開診,實行錯時服務,滿足工作人群就診需求。鼓勵各地以慢性病患者管理、預防接種、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等相關服務對象為重點,逐步開展分時段預約診療服務。對重點人群開展定期隨訪,對有需要的病人進行上門訪視。大力發展社區護理,鼓勵開展居家護理服務。
(十三)做好流動人口社區衛生服務。各地要將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納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範圍,根據實際服務人口合理配置衛生技術人員,方便流動人群就近獲得醫療衛生服務。流動人口按有關規定與居住地戶籍人口同等享受免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要深入流動人口集中區域,採取宣講、壁報、發放材料、新媒體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使其了解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服務對象、內容、流程等。針對流動人口的特點,應當重點加強健康教育、傳染病防控、預防接種、孕產婦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
(十四)延伸社區衛生服務功能。根據社區人群基本醫療衛生需求,不斷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內容,豐富服務形式,拓展服務項目。鼓勵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加強與相關部門配合,協同推進醫養結合服務模式。鼓勵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面向服務區域內的機關單位、學校、寫字樓等功能社區人群,開展有針對性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引導社區居民參與社區衛生服務,通過開展慢性病患者俱樂部或互助小組、培訓家庭保健員等形式,不斷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意識。
四、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保障與監督管理
(十五)加強醫療質量安全保障。嚴格執行醫療質量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診療規範,加強醫療質量控制。加強一次性醫療用品、消毒劑、消毒器械等索證和驗證工作。對口腔科、消毒供應室、治療室、換藥室和清創室等重點部門醫療器械和環境要嚴格執行清理、消毒和滅菌。加強院內感染控制,嚴格執行消毒滅菌操作規範,按要求處理醫療廢物,實行登記管理制度,保證醫療安全。嚴格遵守抗菌藥物、激素的使用原則及聯合套用抗菌藥物指征。合理選用給藥途徑,嚴控抗菌藥物、激素、靜脈用藥的使用比例,保證用藥與診斷相符。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鼓勵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
(十六)加強信息技術支撐。推進使用居民就醫“一卡通”,用活用好電子健康檔案。以省(區、市)為單位,統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建設,進一步整合婦幼保健、計畫生育、預防接種、傳染病報告、嚴重精神障礙等各相關業務系統,避免數據重複錄入。推動社區衛生信息平台與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有效對接,促進社區衛生服務與其他社區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願互助服務有機融合和系統集成。不斷完善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功能,逐步實現預約、掛號、診療、轉診、公共衛生服務以及收費、醫保結算、檢驗和藥品管理等套用功能,加強機構內部信息整合共享,逐步通過信息系統實現服務數量和質量動態監管。加強區域衛生信息平台建設,推動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區域內其他醫療衛生機構之間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充分利用移動網際網路、智慧型客戶端、即時通訊等現代信息技術,加強醫患互動,改善居民感受,提高服務效能。
(十七)加強政策支持和績效考核。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推動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財政補助、人事分配等相關保障政策,充分調動社區醫務人員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文化和醫德醫風建設。各地要不斷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將提升服務質量有關內容納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考核重點內容,推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持續改善服務,提高居民信任度和利用率。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