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

《關於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是2019年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關於促進3歲以下殼拜膠求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取得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全民醫保制度基本建立,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基本藥物制度不斷鞏固,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得到加強,人民健康水平穩步提高。但是,面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任務和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我省衛生資源總量仍然不足、配置還不均衡,基層服務能力比較薄弱,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尚未從體制機制上得到根本解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迫切需要更加注重系統集成和綜合推進,更加注重政策的協同聯動,更加注笑騙戰重發揮改革整體效應,更好地維護和促進人民健康。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衛生與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我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戰略地位,加強黨對醫療衛生事業的領導,突出醫療、醫保、醫藥、醫價聯動,強化改革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協同性,正確處理政府、醫院、醫生、患者利益關係,完善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五項制度,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最佳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公平可及的基本催府探醫療衛生制度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構建上下貫通、防治結合、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民眾健康。
二、以醫聯體建設為抓手,完善分級診療制度
  深化四醫聯動改革,理順利益機制,大力推進城鄉以醫聯體、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形成科學合理就醫秩序。
  (一)全面推進醫聯體建設。醫聯體由區域內不同層級、不同類別醫療機構組成,實行人財物統一管理、醫保雄牛簽她基金打包支付,構建服務、責任、利益、管理共同體,為民眾提供疾病診療和健康管理服務,使不生病、少生病、少住院、少花錢成為醫生和民眾的共同目標。
  建立健全管理體制。成立由市、縣級黨委、政府牽頭,機構編制、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社洪棄頸會保障、財政、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部門以及利益相關方參加的醫聯體管理委員會,統籌醫聯體規劃建設、投入保障、項目實施、人事安排和考核監管等重大事項。醫聯體管理委員會劃定醫聯體服務區域,指定牽頭醫院組建醫聯體。在城市,由牽頭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專業康提殼連復機構等組建城區醫聯體;在縣域,由牽頭縣級醫療機構與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組建縣域醫聯體。
  實行醫保基金按人頭打包支付。醫聯體主要服務對象是服務區域內工作和居住人員,參加服務區域內醫保的,由醫保部門與醫聯體簽訂服務協定,未參加的由個人與醫聯體簽訂服務協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醫聯體服務區域醫保部門根據參保人籌資金額,預留調劑金、風險金、大病保險資金、意外傷害保險資金等補充保險金額後,按月按人頭打包支付醫聯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醫聯體服務區域內在職、退休人員,分別測算前三年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平均費用,結合年度醫保基金增長幅度,分別確定當年在職、退休人員人均支付金額,按月按人頭打包支付醫聯體。醫聯體負責支付協定範圍內人員(含異地就醫人員)門診、住院及慢性病、特殊疾病診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醫保費用。結餘的醫保基金計入醫療服務性收入,由醫聯體自主分配。
  建立合理診療秩序。鼓勵患者基層首診,對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提高基層醫療機構醫保報銷比例,降低三級醫療機構醫保報銷比例。參保人員在醫聯體內住院雙向轉診以及通過醫聯體向外轉診的,可連續計算醫保報銷起付線。醫聯體外就診發生的醫保費用,在下月支付醫聯體的醫保基金中扣除。利用醫療保障信息監管平台,加強轉診轉院監測,對醫療機構不合理診療和套店驗保騙保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懲處。統一醫聯體內用藥目錄,滿足民眾用藥需求。家庭醫生簽約團隊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主動上門等方式為醫聯體簽約居民提供健康服務。鼓勵醫聯體牽頭醫院通過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等業務骨幹基層輪值、下基層指導帶教、開展遠程醫療服務等多種形式,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讓民眾享受到優質服務。
完善醫聯體內部運行機制。實行牽頭醫院負責制,制定醫聯體建設方案、章程,明確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協作機制。牽頭醫院承擔區域內急危重症患者搶救、疑難複雜疾病診治、向上轉診服務,將疾病恢復期和穩定期患者及時轉診至下級醫療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共同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上級醫院下轉的接續性醫療服務。建立以崗位為基礎,以績效為核心,自主分配、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醫聯體內部分配機制,在薪酬待遇、考核任用、職稱評聘等方面引導醫務人員向基層流動,開展預防保健等工作。
  完善醫聯體外部治理機制。依據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補助政策,原渠道足額安排醫聯體成員單位的補助資金,由牽頭醫院統一管理使用。健全醫聯體綜合績效考核制度,以公益性為導向,將醫療質量、公共衛生任務完成、醫療資源下沉、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標納入考核內容,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薪酬總量等掛鈎,引導醫聯體從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醫療保障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
  (二)推廣村醫、村衛生室同鄉鎮衛生院一體化管理。到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村衛生室的人員、財務、藥械、業務、準入退出、績效考核等統一由鄉鎮衛生院負責管理。建立健全村醫準入條件和持續發展長效機制,保障村醫合理收入,足額發放村醫各項補助補貼。新進鄉村醫生須具備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等執業資格,依法註冊後在規定範圍內執業。實行村醫鄉聘村用制度,鄉鎮衛生院與符合條件的村醫簽訂聘用契約。原則上對年滿60周歲或考核不合格的村醫,不再予以註冊和簽訂勞動契約,確因情況特殊、工作需要,對超過60周歲且身體健康、民眾信賴的村醫可予以返聘,實現所有行政村配備1名村醫全覆蓋。完善大學生村醫激勵機制,暢通進出渠道,落實“五險一金”待遇;比照大學生村官政策,為大學生村醫提供進步空間,在其工作一定年限後,符合條件的可報考定向招錄公務員,或由上級綜合醫院選聘。持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條件,利用3年時間實現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全覆蓋。集體產權村衛生室水、電、暖、氣、通信等運維費用,按有關規定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由縣級財政給予保障。(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各市政府)
(三)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鞏固貧困人口、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人員,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群簽約服務,擴大覆蓋面,提高服務質量。根據簽約居民健康需求,家庭醫生團隊依規依約提供基礎性和個性化簽約服務,優先提供預約、轉診服務。病情穩定的簽約居民,基層醫療機構可沿用上級醫院處方,對經醫保認定的慢性病患者可開具不超過2個月用藥量的長處方,確保居民在基層用藥便捷。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考核機制,按照簽約醫生實際提供服務數量、質量以及服務刷卡記錄和民眾滿意度據實結算簽約服務費,並計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保障簽約醫生收入足額到位。對工作突出的簽約醫生,在人員聘用、崗位培訓、評獎評優、職稱晉升等方面予以傾斜。(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政府)
  (四)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繼續實施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選派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等業務骨幹到縣級醫院服務,每批派駐人員連續工作時間不得少於6個月。紮實開展貧困縣鄉鎮衛生院能力提升春雨工程,選派二級以上醫院骨幹掛職鄉鎮衛生院副院長,掛職時間不少於1年。建立派駐人員激勵機制,派出醫院設立基層工作津貼,鼓勵市、縣對派駐人員交通、生活給予適當補助,確保下派人員收入不低於派出醫院相應人員平均水平。鼓勵副高級以上職稱醫師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設工作室,探索設定基層衛生特設崗位,提升社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大力開展遠程會診、遠程影像診斷、慢性病管理等遠程醫療服務,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向鄉鎮、村延伸。(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五)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加快網際網路醫院建設,共享優質資源,鼓勵實體醫療機構套用網際網路等信息技術延伸服務鏈條,為常見病、慢性病患者提供線上複診、用藥指導、隨訪和藥品配送等醫療服務。制定居民健康數據資源目錄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數據對接標準,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信息互聯互通。充分運用網際網路技術,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業務高效協同,便捷開展遠程醫療、預約診療、雙向轉診等服務,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分級診療服務模式。推進5G技術在網際網路醫院、醫學影像、緊急醫學救援等領域套用。為失能、半失能人員配備呼叫裝置,保障邊遠貧困地區獨居患病人員得到及時救治。(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醫療保障局,各市政府)
  三、以建機制為重點,加快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正確處理政府和醫院的關係,解決好人事、薪酬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高醫院規範化、精細化、科學化管理水平,推進醫院治理體系和管理能力現代化。
  (一)加強醫院黨的建設。全面推行公立醫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醫院黨委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院長在醫院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醫院醫療、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加強醫院思想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醫德醫風建設、意識形態建設,實現醫院黨的基層組織全覆蓋,把更多優秀醫務人員吸收到黨組織中來。科室黨組織書記和行政領導享受同等政治待遇。按照屬地管理與主管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指導社會辦醫院建立健全黨組織。(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國資委)
(二)改革公立醫院治理機制。明確由1名政府領導統一分管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相關部門工作。有效發揮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作用,履行政府辦醫職責。按年度開展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符合規劃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以及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農支邊公共服務等投入政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作為監管主體,履行編制行業規劃、審核臨床準入、制定醫療規範、實施行業監管、開展考核評價等職責。2020年實現二級以上政府辦公立醫院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全覆蓋。(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醫療保障局,各市政府)
  (三)健全公立醫院運行機制。制定完善醫院章程,2020年底前公立醫院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工作。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程式,進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落實公立醫院選人用人、收入分配、運營管理自主權。推進院長職業化建設,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和年薪制,年薪由同級財政全額負擔。落實三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強化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落實醫療核心制度,強化診療合理性評價,嚴格規範診療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最佳化服務流程,開展半小時精準預約診療,減少患者排隊次數和等候時間,積極推行醫療機構檢驗結果互認和影像檢查資料共享,持續改善民眾就醫體驗。(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各市政府)
  (四)改革醫療服務價格調控機制。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基本路徑,完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比價關係,降低設備物耗占比高的檢查檢驗、大型醫用設備治療等價格,提高診察、手術、護理等技術勞務服務項目價格,逐步提高醫療服務性收入占比。制定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辦法,對有利於降低費用、診療效果明顯的項目,開通受理審核綠色通道,做到隨時受理、及時審批。做好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與醫保支付、分級診療、薪酬制度等政策的相互銜接。(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五)支持社會辦醫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用地、環評、消防等審批事項,加大政府支持社會力量辦醫力度。政府對社會辦醫區域總量和空間布局不作規劃限制,為社會辦醫留足發展空間,形成公立和社會辦醫療機構優勢互補、良性競爭、分工協作的良好發展格局。社會辦醫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受同等待遇。允許在職或停薪留職醫務人員申請設定醫療機構。全面實行醫師電子化註冊和區域註冊制度,方便醫師多機構執業。加強社會辦醫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省醫療保障局、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政府)
四、以提高基金效益為導向,強化醫保對改革的支撐作用
  進一步完善全民醫保制度,不斷提高保障水平,發揮利益調控作用,加強監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激發改革內生動力。
  (一)完善醫保基金籌措機制。強化基金征繳,進一步擴大參保人員覆蓋面,足額徵收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障、稅務、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做好基數核定、基金征繳、收入入庫等環節銜接,確保基金收入及時入庫。出台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市級統籌指導意見,壓實市、縣基金籌措和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基金預決算制度,確保基金收支平衡。(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各市政府)
  (二)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建立預付周轉金制度,醫保經辦機構向未納入醫聯體的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撥付周轉金。按規定將抗腫瘤等談判藥品、遠程醫療項目相關費用納入醫保報銷,將日間手術納入按病種付費範圍。將符合條件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持續推進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期開展醫保定點醫院和藥店考核,考核結果與醫保支付掛鈎。(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三)實行醫保基金結餘獎勵政策。完善總額預付制度,對未納入醫聯體的醫療機構,年終將結餘的醫保資金,按不低於60%的比例獎勵醫療機構。大力推行按病種付費,積極推進按床日付費,結餘的醫保資金獎勵醫療機構。醫療機構通過談判,採購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比醫保支付價格低10%以內的,所節約醫保資金的50%返還醫療機構;採購價格比醫保支付價格低10%-20%的,所節約醫保資金的70%返還醫療機構;採購價格比醫保支付價格低20%以上的,所節約醫保資金全部返還醫療機構。(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四)開展藥品耗材採購直接結算試點。探索開展藥品耗材採購由醫保部門直接結算,切斷醫院與藥品耗材生產企業之間的資金往來,規範醫療機構採購行為,保障對藥企及時回款,調動藥企參與集中帶量採購和降低價格的積極性。(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各市政府)
  (五)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落實國家規定,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門診統籌制度,保障民眾多發病、常見病醫療費用支出,將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範圍。降低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並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60%。穩妥推進城鎮職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河北銀保監局、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六)建立健全基金監管機制。完善基金監管辦法,強化醫保協定約束作用,加強定點醫院、定點藥店管理,建立健全違規退出制度。推行常態化飛行檢查,加大打擊欺詐欺保力度,鞏固高壓態勢。強化基金運行預警分析和風險監測,實行風險預警管理。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監督,實施舉報獎勵。分類建立藥品企業、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和參保人員信用制度,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記錄、公示和預警,強化失信聯合懲戒。從業人員誠信記錄與考核、定薪、職務職稱晉升掛鈎。(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藥品監管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政府)
五、以保質降價為關鍵,強化藥品供應保障全程管理
  從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全流程發力,滿足民眾用藥需求,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減輕患者用藥負擔。
  (一)落實藥品生產質量安全管理機制。鼓勵新藥研發,促進新產品、新技術和已有產能對接。對省內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在招標採購、臨床使用等方面給予支持。強化企業藥品質量主體責任,監督企業如實記錄生產過程信息,確保數據真實、完整、準確、可追溯。加大藥品、疫苗、血液製品、注射劑、植入類醫療器械等高風險產品的監管力度。加強企業生產監督檢查,嚴重違法違規企業負責人納入嚴重失信名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責任單位:省藥品監管局、省公安廳、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二)強化藥品流通領域監督管理。嚴格執行醫藥代表登記備案制度,認真落實藥品購銷兩票制,嚴禁租借證照、非法渠道購銷藥品、商業賄賂、價格欺詐、價格壟斷以及偽造、虛開發票等行為。規範藥品、醫用耗材掛網管理,企業掛網銷售按照不高於全國最低掛網價格、不高於我省實際入庫最低價格的原則確定掛網價格,並承諾不帶金銷售,對經核實存在價格信息欺詐或帶金銷售的企業,取消掛網資格,不得在河北銷售,並記入藥品採購不良信用記錄、企事業單位信用記錄和個人信用記錄;對違法違規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責任單位:省藥品監管局、省醫療保障局、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三)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治理改革。跟進落實國家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和使用試點,擴大覆蓋範圍,通過帶量採購、量價掛鈎、以量換價,降低藥品價格。啟動醫用耗材分類集中採購,推進京津冀高值醫用耗材聯合採購。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醫用耗材,屬於省藥品器械採購平台上掛網的品種,必須通過平台採購;未列入平台掛網品種而醫療機構急需的,醫療機構可先行採購,事後在平台備案,接受監督。2019年底實現全部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零差率銷售,高值醫用耗材銷售價格按採購價格執行。公立醫療機構因取消醫用耗材加成而減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財政適當補助、做好同醫保支付銜接等方式妥善解決。(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各市政府)
  (四)規範臨床用藥。醫療機構要合理配備並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和集中採購藥物,加強用藥管理,發揮藥師作用,加強處方的合法性、規範性、適宜性審核,建立不合理用藥公示和約談制度。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部門要建立重點監控目錄,嚴厲查處大處方等超常用藥行為,對違規的醫師限制或取消處方權,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證書,約談醫療機構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處理。(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各市政府)
  建立合理診療秩序。鼓勵患者基層首診,對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提高基層醫療機構醫保報銷比例,降低三級醫療機構醫保報銷比例。參保人員在醫聯體內住院雙向轉診以及通過醫聯體向外轉診的,可連續計算醫保報銷起付線。醫聯體外就診發生的醫保費用,在下月支付醫聯體的醫保基金中扣除。利用醫療保障信息監管平台,加強轉診轉院監測,對醫療機構不合理診療和套保騙保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懲處。統一醫聯體內用藥目錄,滿足民眾用藥需求。家庭醫生簽約團隊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主動上門等方式為醫聯體簽約居民提供健康服務。鼓勵醫聯體牽頭醫院通過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等業務骨幹基層輪值、下基層指導帶教、開展遠程醫療服務等多種形式,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讓民眾享受到優質服務。
完善醫聯體內部運行機制。實行牽頭醫院負責制,制定醫聯體建設方案、章程,明確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協作機制。牽頭醫院承擔區域內急危重症患者搶救、疑難複雜疾病診治、向上轉診服務,將疾病恢復期和穩定期患者及時轉診至下級醫療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共同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上級醫院下轉的接續性醫療服務。建立以崗位為基礎,以績效為核心,自主分配、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醫聯體內部分配機制,在薪酬待遇、考核任用、職稱評聘等方面引導醫務人員向基層流動,開展預防保健等工作。
  完善醫聯體外部治理機制。依據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補助政策,原渠道足額安排醫聯體成員單位的補助資金,由牽頭醫院統一管理使用。健全醫聯體綜合績效考核制度,以公益性為導向,將醫療質量、公共衛生任務完成、醫療資源下沉、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標納入考核內容,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薪酬總量等掛鈎,引導醫聯體從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醫療保障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
  (二)推廣村醫、村衛生室同鄉鎮衛生院一體化管理。到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村衛生室的人員、財務、藥械、業務、準入退出、績效考核等統一由鄉鎮衛生院負責管理。建立健全村醫準入條件和持續發展長效機制,保障村醫合理收入,足額發放村醫各項補助補貼。新進鄉村醫生須具備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等執業資格,依法註冊後在規定範圍內執業。實行村醫鄉聘村用制度,鄉鎮衛生院與符合條件的村醫簽訂聘用契約。原則上對年滿60周歲或考核不合格的村醫,不再予以註冊和簽訂勞動契約,確因情況特殊、工作需要,對超過60周歲且身體健康、民眾信賴的村醫可予以返聘,實現所有行政村配備1名村醫全覆蓋。完善大學生村醫激勵機制,暢通進出渠道,落實“五險一金”待遇;比照大學生村官政策,為大學生村醫提供進步空間,在其工作一定年限後,符合條件的可報考定向招錄公務員,或由上級綜合醫院選聘。持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條件,利用3年時間實現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全覆蓋。集體產權村衛生室水、電、暖、氣、通信等運維費用,按有關規定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由縣級財政給予保障。(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各市政府)
(三)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鞏固貧困人口、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人員,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群簽約服務,擴大覆蓋面,提高服務質量。根據簽約居民健康需求,家庭醫生團隊依規依約提供基礎性和個性化簽約服務,優先提供預約、轉診服務。病情穩定的簽約居民,基層醫療機構可沿用上級醫院處方,對經醫保認定的慢性病患者可開具不超過2個月用藥量的長處方,確保居民在基層用藥便捷。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考核機制,按照簽約醫生實際提供服務數量、質量以及服務刷卡記錄和民眾滿意度據實結算簽約服務費,並計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保障簽約醫生收入足額到位。對工作突出的簽約醫生,在人員聘用、崗位培訓、評獎評優、職稱晉升等方面予以傾斜。(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政府)
  (四)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繼續實施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選派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等業務骨幹到縣級醫院服務,每批派駐人員連續工作時間不得少於6個月。紮實開展貧困縣鄉鎮衛生院能力提升春雨工程,選派二級以上醫院骨幹掛職鄉鎮衛生院副院長,掛職時間不少於1年。建立派駐人員激勵機制,派出醫院設立基層工作津貼,鼓勵市、縣對派駐人員交通、生活給予適當補助,確保下派人員收入不低於派出醫院相應人員平均水平。鼓勵副高級以上職稱醫師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設工作室,探索設定基層衛生特設崗位,提升社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大力開展遠程會診、遠程影像診斷、慢性病管理等遠程醫療服務,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向鄉鎮、村延伸。(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五)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加快網際網路醫院建設,共享優質資源,鼓勵實體醫療機構套用網際網路等信息技術延伸服務鏈條,為常見病、慢性病患者提供線上複診、用藥指導、隨訪和藥品配送等醫療服務。制定居民健康數據資源目錄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數據對接標準,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信息互聯互通。充分運用網際網路技術,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業務高效協同,便捷開展遠程醫療、預約診療、雙向轉診等服務,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分級診療服務模式。推進5G技術在網際網路醫院、醫學影像、緊急醫學救援等領域套用。為失能、半失能人員配備呼叫裝置,保障邊遠貧困地區獨居患病人員得到及時救治。(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醫療保障局,各市政府)
  三、以建機制為重點,加快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正確處理政府和醫院的關係,解決好人事、薪酬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高醫院規範化、精細化、科學化管理水平,推進醫院治理體系和管理能力現代化。
  (一)加強醫院黨的建設。全面推行公立醫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醫院黨委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院長在醫院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醫院醫療、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加強醫院思想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醫德醫風建設、意識形態建設,實現醫院黨的基層組織全覆蓋,把更多優秀醫務人員吸收到黨組織中來。科室黨組織書記和行政領導享受同等政治待遇。按照屬地管理與主管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指導社會辦醫院建立健全黨組織。(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國資委)
(二)改革公立醫院治理機制。明確由1名政府領導統一分管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相關部門工作。有效發揮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作用,履行政府辦醫職責。按年度開展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符合規劃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以及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農支邊公共服務等投入政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作為監管主體,履行編制行業規劃、審核臨床準入、制定醫療規範、實施行業監管、開展考核評價等職責。2020年實現二級以上政府辦公立醫院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全覆蓋。(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醫療保障局,各市政府)
  (三)健全公立醫院運行機制。制定完善醫院章程,2020年底前公立醫院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工作。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程式,進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落實公立醫院選人用人、收入分配、運營管理自主權。推進院長職業化建設,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和年薪制,年薪由同級財政全額負擔。落實三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強化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落實醫療核心制度,強化診療合理性評價,嚴格規範診療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最佳化服務流程,開展半小時精準預約診療,減少患者排隊次數和等候時間,積極推行醫療機構檢驗結果互認和影像檢查資料共享,持續改善民眾就醫體驗。(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各市政府)
  (四)改革醫療服務價格調控機制。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基本路徑,完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比價關係,降低設備物耗占比高的檢查檢驗、大型醫用設備治療等價格,提高診察、手術、護理等技術勞務服務項目價格,逐步提高醫療服務性收入占比。制定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辦法,對有利於降低費用、診療效果明顯的項目,開通受理審核綠色通道,做到隨時受理、及時審批。做好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與醫保支付、分級診療、薪酬制度等政策的相互銜接。(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五)支持社會辦醫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用地、環評、消防等審批事項,加大政府支持社會力量辦醫力度。政府對社會辦醫區域總量和空間布局不作規劃限制,為社會辦醫留足發展空間,形成公立和社會辦醫療機構優勢互補、良性競爭、分工協作的良好發展格局。社會辦醫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受同等待遇。允許在職或停薪留職醫務人員申請設定醫療機構。全面實行醫師電子化註冊和區域註冊制度,方便醫師多機構執業。加強社會辦醫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省醫療保障局、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政府)
四、以提高基金效益為導向,強化醫保對改革的支撐作用
  進一步完善全民醫保制度,不斷提高保障水平,發揮利益調控作用,加強監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激發改革內生動力。
  (一)完善醫保基金籌措機制。強化基金征繳,進一步擴大參保人員覆蓋面,足額徵收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障、稅務、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做好基數核定、基金征繳、收入入庫等環節銜接,確保基金收入及時入庫。出台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市級統籌指導意見,壓實市、縣基金籌措和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基金預決算制度,確保基金收支平衡。(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各市政府)
  (二)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建立預付周轉金制度,醫保經辦機構向未納入醫聯體的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撥付周轉金。按規定將抗腫瘤等談判藥品、遠程醫療項目相關費用納入醫保報銷,將日間手術納入按病種付費範圍。將符合條件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持續推進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期開展醫保定點醫院和藥店考核,考核結果與醫保支付掛鈎。(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三)實行醫保基金結餘獎勵政策。完善總額預付制度,對未納入醫聯體的醫療機構,年終將結餘的醫保資金,按不低於60%的比例獎勵醫療機構。大力推行按病種付費,積極推進按床日付費,結餘的醫保資金獎勵醫療機構。醫療機構通過談判,採購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比醫保支付價格低10%以內的,所節約醫保資金的50%返還醫療機構;採購價格比醫保支付價格低10%-20%的,所節約醫保資金的70%返還醫療機構;採購價格比醫保支付價格低20%以上的,所節約醫保資金全部返還醫療機構。(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四)開展藥品耗材採購直接結算試點。探索開展藥品耗材採購由醫保部門直接結算,切斷醫院與藥品耗材生產企業之間的資金往來,規範醫療機構採購行為,保障對藥企及時回款,調動藥企參與集中帶量採購和降低價格的積極性。(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各市政府)
  (五)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落實國家規定,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門診統籌制度,保障民眾多發病、常見病醫療費用支出,將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範圍。降低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並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60%。穩妥推進城鎮職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河北銀保監局、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六)建立健全基金監管機制。完善基金監管辦法,強化醫保協定約束作用,加強定點醫院、定點藥店管理,建立健全違規退出制度。推行常態化飛行檢查,加大打擊欺詐欺保力度,鞏固高壓態勢。強化基金運行預警分析和風險監測,實行風險預警管理。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監督,實施舉報獎勵。分類建立藥品企業、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和參保人員信用制度,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記錄、公示和預警,強化失信聯合懲戒。從業人員誠信記錄與考核、定薪、職務職稱晉升掛鈎。(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藥品監管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政府)
五、以保質降價為關鍵,強化藥品供應保障全程管理
  從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全流程發力,滿足民眾用藥需求,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減輕患者用藥負擔。
  (一)落實藥品生產質量安全管理機制。鼓勵新藥研發,促進新產品、新技術和已有產能對接。對省內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在招標採購、臨床使用等方面給予支持。強化企業藥品質量主體責任,監督企業如實記錄生產過程信息,確保數據真實、完整、準確、可追溯。加大藥品、疫苗、血液製品、注射劑、植入類醫療器械等高風險產品的監管力度。加強企業生產監督檢查,嚴重違法違規企業負責人納入嚴重失信名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責任單位:省藥品監管局、省公安廳、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二)強化藥品流通領域監督管理。嚴格執行醫藥代表登記備案制度,認真落實藥品購銷兩票制,嚴禁租借證照、非法渠道購銷藥品、商業賄賂、價格欺詐、價格壟斷以及偽造、虛開發票等行為。規範藥品、醫用耗材掛網管理,企業掛網銷售按照不高於全國最低掛網價格、不高於我省實際入庫最低價格的原則確定掛網價格,並承諾不帶金銷售,對經核實存在價格信息欺詐或帶金銷售的企業,取消掛網資格,不得在河北銷售,並記入藥品採購不良信用記錄、企事業單位信用記錄和個人信用記錄;對違法違規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責任單位:省藥品監管局、省醫療保障局、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三)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治理改革。跟進落實國家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和使用試點,擴大覆蓋範圍,通過帶量採購、量價掛鈎、以量換價,降低藥品價格。啟動醫用耗材分類集中採購,推進京津冀高值醫用耗材聯合採購。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醫用耗材,屬於省藥品器械採購平台上掛網的品種,必須通過平台採購;未列入平台掛網品種而醫療機構急需的,醫療機構可先行採購,事後在平台備案,接受監督。2019年底實現全部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零差率銷售,高值醫用耗材銷售價格按採購價格執行。公立醫療機構因取消醫用耗材加成而減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財政適當補助、做好同醫保支付銜接等方式妥善解決。(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各市政府)
  (四)規範臨床用藥。醫療機構要合理配備並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和集中採購藥物,加強用藥管理,發揮藥師作用,加強處方的合法性、規範性、適宜性審核,建立不合理用藥公示和約談制度。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部門要建立重點監控目錄,嚴厲查處大處方等超常用藥行為,對違規的醫師限制或取消處方權,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證書,約談醫療機構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處理。(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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