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擴大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範圍的通知

財政部
財金[2014]4號
山西、福建、海南、重慶、貴州、西藏、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你廳(局)關於申請加入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的檔案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67號)的有關精神,促進縣域金融機構加大涉農貸款投放,更好地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從2013年起,將山西、福建、海南、重慶、貴州、西藏、青海7省(區、市)納入政策試點範圍。
二、請你廳(局)嚴格按照《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財金〔2010〕116號)等有關規定,合理安排財政預算,積極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切實加強管理,做好獎勵資金的申請、審核和撥付工作。
三、你廳(局)要定期對政策試點工作進行認真分析和總結,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確保政策實施效果。對政策執行當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我部報告。

財政部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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