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提升公路橋樑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見

《關於進一步提升公路橋樑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見》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加快建設交通強國,進一步提升公路橋樑安全耐久水平提出的意見。由交通運輸部於2020年12月25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提升公路橋樑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25日
  •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
  • 發文字號:交公路發〔2020〕127號
意見全文,內容解讀,

意見全文

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提升公路橋樑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加快建設交通強國,進一步提升公路橋樑安全耐久水平,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標準規範,落實管理責任,牢牢守住發展安全底線,著力“抓建設、重管照嘗殼估養、防風險、優治理、促創新、強保障”,不斷提升我國公路橋樑安全耐久水平,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始終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理念,把安全質量貫穿於邀蒸挨罪公路橋樑規劃、勘察、設計、建造、養護、管理、保護的全生命周期,確保質量優良、管養規範、安全耐久。
——目標導向、系統治理。把提升公您諒遙路橋樑安全耐久水平作為系統工程,近期突出重點補齊短板,健全工作機制,著力防範化解公路橋樑運行重大安全風險;遠期立足長遠健全體系,完善安全風險防控和長效運行機制,推動公路橋樑高質量發展。
——分級管理、協調聯動。推動落實地方各級政府的屬地責任,切實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保障力度。完善多部門安全保護聯動機制,健全交通運輸部門統一管理、責權明晰的分級監管機制,落實社會管理協調機制,嚴格落實公路橋樑運行管理單位主體責任。
——科技引領、創新發展。加強公路橋樑基礎理論研究,提升勘察設計理念,完善創新發展體系,重點突破橋樑現代工程關鍵技術,加快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公路橋樑的深度融合,持續提升公路橋樑系統韌性和服役性能。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通過開展危舊橋樑改造行動,提升橋樑安全耐久水平,基本完成2020年底存量四、五類橋樑改造,對部分老舊橋樑實施改造,國省幹線公路新發現四、五類橋樑處治率100%,實現全國高速公路一、二類橋樑比例達95%以上,普通國省幹線公路一、二類橋樑比例達90%以上,跨江跨海跨峽谷等特殊橋樑結構健康監測系統全面建立,公路橋樑運行安全水平和服務品質明顯提升。
到2035年,公路橋樑建設養護管理水平進入世界前列,公路橋樑結構健康監測系統全面建立,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基本完善,創新發展水平明顯提高,標準化、智慧型化水平全面提升,平均服役壽命明顯延長,基本實現並不斷完善管理體系和管理能力現代化。
二、著力提高公路橋樑建設質量
(四)提高規劃勘察設計質量。堅持規劃引領,科學謀劃。堅持橋樑全生命周期勘察設計理念,推動公路橋樑勘察方法與設計理論創新。堅持安全、耐久、適用、經濟、美觀的原則,因地制宜選擇橋型,合理確定橋樑跨徑和結構方案。加強結構性能、功能和安全可靠性設計,注重橋樑防災減災設計,提高橋再請凳梁結構安全冗餘。全面提升公路橋樑數位化、智慧型化勘察設計水平,加大建築信息模型技術套用,推廣套用鋼結構橋樑,促進高性能材料、高品質製品推廣使用。
(五)加強工程建造質量安全。保障合理工期,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強化建造過程線上監測,推行橋樑質量安全管理信息化。嚴控建材質量,重點加強影響結構強度和耐久性的鋼材、水泥、砂石等原材料進場檢驗。最佳化施工工藝,提升技術和裝備水平,加強技術人才培養和施工人員培訓講台。完善標準化建造體系,推行精品建造,實現精細化管理、工廠化製造、裝配化施工、信息化控制,打造平安百年品質艱少愉工程。
(六)實行質量終身負責制。健全完善分級負責的質量管理體系,實行公路橋樑建設單位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第三方質量檢測終身負責制,落實質量安全追溯和責任終身追究制。探索建立橋樑建設質量後評估機制,逐步建立橋樑安全耐久水平全生命周期評價機制。
三、著力提升公路橋樑管養水平
(七)完善管養責任體系。推動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監管、部門協同、運行單位負責”的公路橋樑管養責任體系。推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分級落實屬地責任,並將橋樑運行安全納入安全生產考核目標。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行業監管,對公路橋樑端龍捆運行管理單位和下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履責情況進行監督指導。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按法定職責協同開展公路橋樑安全保護。公路橋樑運行管理單位承擔運行安全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運行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保障橋樑安全運行。
(八)分類落實管養資金。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收費公路運營管理單位從車輛通行費收入中列支橋樑管理養護資金;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在確保成品油消費稅轉移支付資金按規定投入的基礎上,根據普通公路橋樑管理養護需要加大投入保障。農村公路橋樑管理養護資金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統籌安排。部通過車購稅資金等現有資金渠道對普通公路危舊橋樑改造給予支持。
(九)提高養護資金標準。各地要細化公路橋樑養護預算定額,落實幹線公路橋樑經常檢查、日常保養和定期檢查資金要求,原則上在現有基礎上因地制宜、因橋制宜適當提高,每年每延米分別不低於80元、100元和150元,並根據橋樑具體技術狀況專項安排特殊檢查檢測資金。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橋樑養護資金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資金使用全過程績效管理。
(十)提升預防性養護水平。貫徹全生命周期理念,建立橋樑運營期預防性養護機制,加強橋樑支座、伸縮縫、纜索防護、阻尼減振等橋樑製品的預防性養護,實施特殊環境作用下橋樑耐久性提升,注重輕微病害的早期處治,強化橋樑保養標準化和常態化,防範四、五類橋樑發生,延長使用壽命。
(十一)強化養護工程管理。完善橋樑養護工程管理制度,健全養護工程諮詢、決策、設計、施工、驗收和後評價機制,加強養護工程實施監督管理,提升養護工程實施效果和質量。
(十二)推進養護市場化改革。提高橋樑定期檢查、特殊檢查和加固改造等市場化配置效率,激發市場活力。鼓勵以公開招投標、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專業化養護單位,提高橋樑管護專業化水平。鼓勵專業化養護企業做大做強,跨區域長期限承擔公路橋樑周期性管護任務。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公路橋樑養護市場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引導專業化企業提高服務品質,激發市場活力。
四、著力完善公路橋樑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十三)完善安全風險識別制度。完善橋樑檢查類別和頻率規定,重要橋樑單獨制定檢查制度,強化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加強橋樑例行檢查、專項檢查,及時開展特殊檢查,健全橋樑安全分級監管機制,完善橋樑信息分級報送機制。
(十四)加強橋樑結構健康監測。健全完善公路橋樑基礎資料庫,完善、更新橋樑檔案,落實分級建設、全面完整、規範管理、動態更新工作要求。統一數據標準和接口標準,推進數位化、信息化、智慧型化,2025年底前實現跨江跨海跨峽谷等特殊橋樑結構健康監測系統全面覆蓋。依託監測系統開展日常管理,健全完善長期運行機制,不斷拓展系統功能,持續建設覆蓋重要公路橋樑的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精準預警的監測體系,進一步提升監測系統的實效性、可靠性和耐久性。
(十五)加強分級分類處置。根據檢查監測情況,及時採取預防性養護、維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分級分類處置措施。“十四五”期集中開展全國公路危舊橋樑改造專項行動,切實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確保橋樑安全運行。
(十六)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完善公路應急處置預案體系,及時有效處置公路橋樑突發事件。跨江跨海跨峽谷等特殊橋樑按照“一橋一策”完善應急處置預案,並納入屬地應急預案體系。加強橋樑應急搶險裝備物資配備及隊伍建設,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強化應急保障關鍵技術研發套用。
五、著力強化公路橋樑安全保護
(十七)完善公路橋樑法規標準。研究制定公路橋樑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深化大跨公路橋樑風致振動振幅、大跨橋樑體系可靠度、橋樑使用年限和冗餘性等關鍵指標研究,加強橋樑結構安全、標準化設計、裝配化施工、耐久性提升、預防性養護、應急保通、健康監測等重點領域技術標準供給。抓緊推進標準規範制修訂工作,注重技術標準統籌協調和與時俱進。
(十八)嚴格車輛超限超載治理。深入推進交通運輸和公安部門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規範完善公路橋樑限載標誌設定。加強重點線路、橋樑超限檢測站點布設,有條件的地區可在重要節點位置設定具備不停車稱重檢測、視頻監控和自動抓拍等功能的技術監控設施(備),強化路面管控。推動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落實合法裝載主體責任,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強化對貨物裝載源頭的行業監管。
(十九)加強公路橋樑區域保護執法。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加強公路橋樑橋下空間動態監管,實行封閉管理或者保護性利用管理;規範公路橋樑管理措施,嚴禁利用橋樑梁體及墩柱、橋台鋪設輸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液)體的管道;嚴格公路橋樑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管理,加大對公路橋樑周圍違法采砂、取棄土、爆破等危及橋樑安全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公路橋樑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建立橋區水域安全風險評估和處置聯動機制,提高橋區水域安全通行能力。
六、著力提升創新發展能力
(二十)創新發展橋樑工程技術。加強橋樑工程基礎理論研究,完善我國橋樑建設養護理論體系。建設全國範圍橋樑長期性能觀測網,將橋樑例行檢查、專項檢查與實時監測相結合,開展橋樑服役狀態監測分析,開展橋樑設計、施工、檢測、監測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和裝備攻關。加強橋樑結構狀況評估、預防性養護、維修加固方法和技術研究,開展橋樑承載能力快速、智慧型評估技術研究。
(二十一)加快智慧型公路橋樑發展。加快推動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北斗導航等新技術與公路建管養深度融合,全面開展公路橋樑智慧型裝備、智慧型建造、智慧型檢測、智慧型診斷、智慧型預警、智慧型養護研究和推廣套用,發揮重大工程科技示範與帶動作用,在高性能材料、套用軟體、智慧型裝備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二十二)完善創新發展體系。加快推進公路橋樑國家級科研平台建設,構建由行業重點實驗室、行業研發中心、行業協同創新平台、高新技術企業等組成的“產學研用”有機融合的創新發展機制。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與套用,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二十三)加強橋樑領域國際合作。提升公路橋樑建設、養護、智慧型化等方面國際合作的深度和廣度,相互交流,相互借鑑,拓展國際合作渠道,選派專家積極參與橋樑國際組織事務框架下規則、標準制定修訂,共同推進橋樑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多的中國方案。
七、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提升公路橋樑安全耐久工作,結合本地實際研究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在完善機制、安全保護、資金投入、技術研發等方面加大推進和保障力度。
(二十五)加強隊伍建設。加強公路橋樑基礎理論、設計檢測、施工建造、裝備製造等領域專家和一線人才培養,建設適應公路橋樑安全耐久需要的高水平專家團隊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依託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智庫單位和重點科研平台,加強交叉學科建設和學術研究,引進高層次人才,打造素質一流、梯次配備的骨幹團隊。
(二十六)加強宣傳推廣。結合科普基地,建設一批公路橋樑博物館,加強橋樑使用知識宣傳,弘揚橋樑美學。深入挖掘中華橋樑文化,鼓勵現代橋樑設計傳承創新,延續橋樑文脈。積極拓展橋樑文化宣傳形式,加強橋樑建設養護管理的文學、文藝、影視等作品創作、徵集和傳播活動,講好中國橋樑故事。
(二十七)加強督促落實。部對本意見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適時組織開展督導評價,強化動態跟蹤和工作指導。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分類分級加快建立督促評估辦法,完善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共同提升我國公路橋樑安全耐久水平。
交通運輸部
2020年12月25日

內容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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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點擊參考連結交通運輸部官網閱讀)
關於進一步提升公路橋樑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見
(五)加強工程建造質量安全。保障合理工期,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強化建造過程線上監測,推行橋樑質量安全管理信息化。嚴控建材質量,重點加強影響結構強度和耐久性的鋼材、水泥、砂石等原材料進場檢驗。最佳化施工工藝,提升技術和裝備水平,加強技術人才培養和施工人員培訓。完善標準化建造體系,推行精品建造,實現精細化管理、工廠化製造、裝配化施工、信息化控制,打造平安百年品質工程。
(六)實行質量終身負責制。健全完善分級負責的質量管理體系,實行公路橋樑建設單位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第三方質量檢測終身負責制,落實質量安全追溯和責任終身追究制。探索建立橋樑建設質量後評估機制,逐步建立橋樑安全耐久水平全生命周期評價機制。
三、著力提升公路橋樑管養水平
(七)完善管養責任體系。推動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監管、部門協同、運行單位負責”的公路橋樑管養責任體系。推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分級落實屬地責任,並將橋樑運行安全納入安全生產考核目標。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行業監管,對公路橋樑運行管理單位和下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履責情況進行監督指導。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按法定職責協同開展公路橋樑安全保護。公路橋樑運行管理單位承擔運行安全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運行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保障橋樑安全運行。
(八)分類落實管養資金。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收費公路運營管理單位從車輛通行費收入中列支橋樑管理養護資金;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在確保成品油消費稅轉移支付資金按規定投入的基礎上,根據普通公路橋樑管理養護需要加大投入保障。農村公路橋樑管理養護資金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統籌安排。部通過車購稅資金等現有資金渠道對普通公路危舊橋樑改造給予支持。
(九)提高養護資金標準。各地要細化公路橋樑養護預算定額,落實幹線公路橋樑經常檢查、日常保養和定期檢查資金要求,原則上在現有基礎上因地制宜、因橋制宜適當提高,每年每延米分別不低於80元、100元和150元,並根據橋樑具體技術狀況專項安排特殊檢查檢測資金。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橋樑養護資金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資金使用全過程績效管理。
(十)提升預防性養護水平。貫徹全生命周期理念,建立橋樑運營期預防性養護機制,加強橋樑支座、伸縮縫、纜索防護、阻尼減振等橋樑製品的預防性養護,實施特殊環境作用下橋樑耐久性提升,注重輕微病害的早期處治,強化橋樑保養標準化和常態化,防範四、五類橋樑發生,延長使用壽命。
(十一)強化養護工程管理。完善橋樑養護工程管理制度,健全養護工程諮詢、決策、設計、施工、驗收和後評價機制,加強養護工程實施監督管理,提升養護工程實施效果和質量。
(十二)推進養護市場化改革。提高橋樑定期檢查、特殊檢查和加固改造等市場化配置效率,激發市場活力。鼓勵以公開招投標、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專業化養護單位,提高橋樑管護專業化水平。鼓勵專業化養護企業做大做強,跨區域長期限承擔公路橋樑周期性管護任務。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公路橋樑養護市場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引導專業化企業提高服務品質,激發市場活力。
四、著力完善公路橋樑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十三)完善安全風險識別制度。完善橋樑檢查類別和頻率規定,重要橋樑單獨制定檢查制度,強化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加強橋樑例行檢查、專項檢查,及時開展特殊檢查,健全橋樑安全分級監管機制,完善橋樑信息分級報送機制。
(十四)加強橋樑結構健康監測。健全完善公路橋樑基礎資料庫,完善、更新橋樑檔案,落實分級建設、全面完整、規範管理、動態更新工作要求。統一數據標準和接口標準,推進數位化、信息化、智慧型化,2025年底前實現跨江跨海跨峽谷等特殊橋樑結構健康監測系統全面覆蓋。依託監測系統開展日常管理,健全完善長期運行機制,不斷拓展系統功能,持續建設覆蓋重要公路橋樑的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精準預警的監測體系,進一步提升監測系統的實效性、可靠性和耐久性。
(十五)加強分級分類處置。根據檢查監測情況,及時採取預防性養護、維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分級分類處置措施。“十四五”期集中開展全國公路危舊橋樑改造專項行動,切實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確保橋樑安全運行。
(十六)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完善公路應急處置預案體系,及時有效處置公路橋樑突發事件。跨江跨海跨峽谷等特殊橋樑按照“一橋一策”完善應急處置預案,並納入屬地應急預案體系。加強橋樑應急搶險裝備物資配備及隊伍建設,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強化應急保障關鍵技術研發套用。
五、著力強化公路橋樑安全保護
(十七)完善公路橋樑法規標準。研究制定公路橋樑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深化大跨公路橋樑風致振動振幅、大跨橋樑體系可靠度、橋樑使用年限和冗餘性等關鍵指標研究,加強橋樑結構安全、標準化設計、裝配化施工、耐久性提升、預防性養護、應急保通、健康監測等重點領域技術標準供給。抓緊推進標準規範制修訂工作,注重技術標準統籌協調和與時俱進。
(十八)嚴格車輛超限超載治理。深入推進交通運輸和公安部門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規範完善公路橋樑限載標誌設定。加強重點線路、橋樑超限檢測站點布設,有條件的地區可在重要節點位置設定具備不停車稱重檢測、視頻監控和自動抓拍等功能的技術監控設施(備),強化路面管控。推動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落實合法裝載主體責任,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強化對貨物裝載源頭的行業監管。
(十九)加強公路橋樑區域保護執法。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加強公路橋樑橋下空間動態監管,實行封閉管理或者保護性利用管理;規範公路橋樑管理措施,嚴禁利用橋樑梁體及墩柱、橋台鋪設輸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液)體的管道;嚴格公路橋樑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管理,加大對公路橋樑周圍違法采砂、取棄土、爆破等危及橋樑安全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公路橋樑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建立橋區水域安全風險評估和處置聯動機制,提高橋區水域安全通行能力。
六、著力提升創新發展能力
(二十)創新發展橋樑工程技術。加強橋樑工程基礎理論研究,完善我國橋樑建設養護理論體系。建設全國範圍橋樑長期性能觀測網,將橋樑例行檢查、專項檢查與實時監測相結合,開展橋樑服役狀態監測分析,開展橋樑設計、施工、檢測、監測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和裝備攻關。加強橋樑結構狀況評估、預防性養護、維修加固方法和技術研究,開展橋樑承載能力快速、智慧型評估技術研究。
(二十一)加快智慧型公路橋樑發展。加快推動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北斗導航等新技術與公路建管養深度融合,全面開展公路橋樑智慧型裝備、智慧型建造、智慧型檢測、智慧型診斷、智慧型預警、智慧型養護研究和推廣套用,發揮重大工程科技示範與帶動作用,在高性能材料、套用軟體、智慧型裝備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二十二)完善創新發展體系。加快推進公路橋樑國家級科研平台建設,構建由行業重點實驗室、行業研發中心、行業協同創新平台、高新技術企業等組成的“產學研用”有機融合的創新發展機制。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與套用,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二十三)加強橋樑領域國際合作。提升公路橋樑建設、養護、智慧型化等方面國際合作的深度和廣度,相互交流,相互借鑑,拓展國際合作渠道,選派專家積極參與橋樑國際組織事務框架下規則、標準制定修訂,共同推進橋樑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多的中國方案。
七、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提升公路橋樑安全耐久工作,結合本地實際研究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在完善機制、安全保護、資金投入、技術研發等方面加大推進和保障力度。
(二十五)加強隊伍建設。加強公路橋樑基礎理論、設計檢測、施工建造、裝備製造等領域專家和一線人才培養,建設適應公路橋樑安全耐久需要的高水平專家團隊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依託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智庫單位和重點科研平台,加強交叉學科建設和學術研究,引進高層次人才,打造素質一流、梯次配備的骨幹團隊。
(二十六)加強宣傳推廣。結合科普基地,建設一批公路橋樑博物館,加強橋樑使用知識宣傳,弘揚橋樑美學。深入挖掘中華橋樑文化,鼓勵現代橋樑設計傳承創新,延續橋樑文脈。積極拓展橋樑文化宣傳形式,加強橋樑建設養護管理的文學、文藝、影視等作品創作、徵集和傳播活動,講好中國橋樑故事。
(二十七)加強督促落實。部對本意見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適時組織開展督導評價,強化動態跟蹤和工作指導。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分類分級加快建立督促評估辦法,完善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共同提升我國公路橋樑安全耐久水平。
交通運輸部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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