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
自然資源部 國家林草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
關於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的通知
自然資發〔2022〕1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退耕還林還草工作。1999年以來,我國先後實施兩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綜合效益顯著,有力促進了生態改善和農牧民增收,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等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清當前形勢。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實施20多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累計安排退耕還林還草2.13億畝,惠及1.58億農牧民,取得顯著成效,同時也面臨可退耕空間不足、成果鞏固難度較大等問題。根據當前形勢,為統籌耕地保護和生態安全,暫緩安排新增退耕還林還草任務,將工作重心轉到鞏固已有建設成果上來。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紮實做好退耕還林還草任務落實和成果鞏固工作。
二、延長補助期限。為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2014年開始實施的第二輪退耕還林還草現金補助期滿後,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延長補助期限,繼續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補助年限和標準是:退耕還林現金補助期限延長5年,補助標準為每畝500元,每年每畝100元;退耕還草現金補助期限延長3年,補助標準為每畝300元,每年每畝100元。涉及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現金補助原則上發放給原土地承包權人,流轉耕地實施退耕還林還草的按契約約定發放。現金補助政策已經到期的,2022年一次性補齊應發放補助。補助資金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級林草部門確認的縣級驗收結果發放,並與管護責任掛鈎。
三、實行精準管理。各地要全面調查核實第二輪退耕還林還草實施情況,已安排但尚未實施的退耕還林還草任務,要嚴格限定在全國“三區三線”劃定的耕地保護紅線任務外實施,且符合國家允許退耕的5種情形(即25度以上坡耕地、陡坡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嚴重沙化耕地、嚴重污染耕地)。加快推進退耕還林還草地塊上圖入庫,按照統一技術要求建立並完善第二輪退耕還林還草矢量資料庫,確保底數清、位置準、數據實、信息全。加強部門協同,儘快將退耕還林還草地塊矢量數據補充標註到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為基礎的最新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底圖,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行動態監管和信息共享。對達到地類調查標準的,應及時變更地類,調整承包經營契約,並依申請換髮不動產權證書,確保退耕還林還草地塊權屬清晰。
四、鞏固已有成果。各地要依法依規將退耕還林還草已有成果統一納入林草資源管理,嚴格管護,合理利用。將符合條件的退耕還林還草地塊按規定分別納入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和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範圍。在詳細調查摸底基礎上,編制省級退耕還林還草鞏固成果提質增效實施方案,對確有必要的已退耕地塊,開展補植補造補播、森林撫育、灌木平茬、低質低效林改造、品種改良和退化人工草地更新復壯等。在充分尊重民眾意願、兼顧生態效益的基礎上,根據退耕地資源稟賦強化科學經營,積極發展綠色富民產業。
五、強化責任落實。繼續實行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退耕還林還草負總責,按照目標、任務、資金、責任“四到省”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逐級落實市、縣、鄉目標和責任,細化措施辦法,強化成果鞏固。加強資金監管,及時發放補助資金,嚴格執行村級張榜公示制度,接受民眾監督,堅決杜絕騙取套取、虛報冒領和擠占挪用補助資金等問題的發生。各地要高度重視巡視督查、審計監督、檢查驗收等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各級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林草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國家林草局要進一步加強指導和監管,將退耕還林還草工作納入林長制督導考核範圍。
自然資源部
國家林草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農業農村部
2022年10月28日
內容解讀
《通知》提到,為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2014年開始實施的第二輪退耕還林還草現金補助期滿後,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延長補助期限,繼續給予適當補助。
《通知》提到,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實施20多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累計安排退耕還林還草2.13億畝,惠及1.58億農牧民,取得顯著成效,同時也面臨可退耕空間不足、成果鞏固難度較大等問題。根據當前形勢,為統籌耕地保護和生態安全,暫緩安排新增退耕還林還草任務,將工作重心轉到鞏固已有建設成果上來。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紮實做好退耕還林還草任務落實和成果鞏固工作。
《通知》明確,為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2014年開始實施的第二輪退耕還林還草現金補助期滿後,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延長補助期限,繼續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補助年限和標準是:退耕還林現金補助期限延長5年,補助標準為每畝500元,每年每畝100元;退耕還草現金補助期限延長3年,補助標準為每畝300元,每年每畝100元。涉及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現金補助原則上發放給原土地承包權人,流轉耕地實施退耕還林還草的按契約約定發放。現金補助政策已經到期的,2022年一次性補齊應發放補助。補助資金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級林草部門確認的縣級驗收結果發放,並與管護責任掛鈎。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調查核實第二輪退耕還林還草實施情況,已安排但尚未實施的退耕還林還草任務,要嚴格限定在全國“三區三線”劃定的耕地保護紅線任務外實施,且符合國家允許退耕的5種情形(即25度以上坡耕地、陡坡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嚴重沙化耕地、嚴重污染耕地)。加快推進退耕還林還草地塊上圖入庫,按照統一技術要求建立並完善第二輪退耕還林還草矢量資料庫,確保底數清、位置準、數據實、信息全。加強部門協同,儘快將退耕還林還草地塊矢量數據補充標註到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為基礎的最新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底圖,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行動態監管和信息共享。對達到地類調查標準的,應及時變更地類,調整承包經營契約,並依申請換髮不動產權證書,確保退耕還林還草地塊權屬清晰。
《通知》指出,各地要依法依規將退耕還林還草已有成果統一納入林草資源管理,嚴格管護,合理利用。將符合條件的退耕還林還草地塊按規定分別納入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和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範圍。在詳細調查摸底基礎上,編制省級退耕還林還草鞏固成果提質增效實施方案,對確有必要的已退耕地塊,開展補植補造補播、森林撫育、灌木平茬、低質低效林改造、品種改良和退化人工草地更新復壯等。在充分尊重民眾意願、兼顧生態效益的基礎上,根據退耕地資源稟賦強化科學經營,積極發展綠色富民產業。
《通知》提到,繼續實行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退耕還林還草負總責,按照目標、任務、資金、責任“四到省”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逐級落實市、縣、鄉目標和責任,細化措施辦法,強化成果鞏固。加強資金監管,及時發放補助資金,嚴格執行村級張榜公示制度,接受民眾監督,堅決杜絕騙取套取、虛報冒領和擠占挪用補助資金等問題的發生。各地要高度重視巡視督查、審計監督、檢查驗收等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各級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林草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國家林草局要進一步加強指導和監管,將退耕還林還草工作納入林長制督導考核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