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退耕還林“五個結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退耕還林“五個結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府有關工作部門:

縣退耕還林“五個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習水縣退耕還林“五個結合”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習水縣退耕還林“五個結合”工作方案

縣退耕還林“五個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6年3月28日)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搞好“五個結合”進一步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通知》(黔黨辦發[2005]22號)精神,為了把我縣退耕還林工程“五個結合”的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退耕還林“五個結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布時間: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 發布單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目的:退耕還林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按照《退耕還林條例》以及國辦發(2005)25號和黔辦發(2005)22號通知精神,有計畫、有步驟地把基本農田建設、農村能源建設,生態移民、後繼產業發展、生態畜牧業發展等配套保障措施落實到鄉(鎮)、村、組、和農戶,努力解決退耕農戶的長遠生計問題,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確保工程建設成效,達到退得下、穩得住、能致富目的,為加快我縣生態建設奠定基礎,促進生態旅遊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目標的實現。
二、主要依據
(一)《退耕還林條例》
(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搞好“五個結合”進一步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通知》(國辦發[2005]25號)。
(三)《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搞好“五個結合”進一步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通知》(黔黨辦發[2005]22號)。
(四)《習水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與縣級、鄉(鎮)“十一五”規劃相銜接,全面規劃、分步實施、突出重點、先急後緩的原則。
(二)堅持與“四在農家”、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作相結合,先行試點、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講究實效的原則。
(四)堅持政府統籌、目標責任到鄉鎮、到部門、到個人,嚴格考核的原則。
(五)堅持投資渠道不變,整合支農資金、涉農項目,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
四、工作範圍
(一)全縣21個退耕還林工程實施鄉(鎮)的188個村,以鄉(鎮)為單位落實退耕還林“五個結合”的措施和方案編制工作,鄉鎮人民政府同時要承擔退耕農戶基本情況調查工作。
(二)組織發展改革、財政、農辦、扶貧辦、農業、畜牧、林業、水利、國土資源、科技部門參與制定“五個結合”縣的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
五、時間步驟
(一)2006年3月25日完成習水縣退耕還林“五個結合”實施工作方案和編制提綱。4月1日前完成傳達上級精神和業務人員培訓。
(二)2006年4月10日前各鄉鎮完成退耕農戶基本情況調查工作,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上報。4月30日前鄉鎮完成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
(三)2006年5月20日完成縣級實施方案,經縣政府評審後,上報市政府退耕還林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和省組織的檢查驗收。
(四)組織實施。根據縣人民政府根據批覆的退耕還林工程“五個結合”縣級實施方案,組織鄉鎮和有關部門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任務、目標和職責分別組織實施。
(五)縣將組織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鄉鎮的檢查指導,對工作成績突出的鄉鎮,在項目計畫和資金安排上給予傾斜,對工作完成較差的鄉鎮,不再安排退耕還林計畫,並通報批評。並將此項工作列入年終考核。
六、工作經費
退耕還林工程“五個結合”縣級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經費由縣政府承擔,鄉鎮實施方案所需經費由鄉鎮承擔,包括工作經費、資料費、調查費用等。
附:習水縣退耕還林“五個結合”實施方案編制提綱
習水縣退耕還林“五個結合”實施方案
編 制 提 綱
退耕還林工程“五個結合”縣級實施方案由縣人民政府組織發改、財政、農業、扶貧、農辦、畜牧、林業、水利、國土、科技局等部門共同編制包括說明書和附表兩個部份。說明書部分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全縣主要自然和社會經濟情況。以2005年底統計數據為依據,簡要說明地理位置、自然環境、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糧食生產(分坡度級耕地面積以2005年底國土詳查變更數據為準)等情況。
(二)全縣退耕還林工程實施情況。截止到2005年底退耕還林工程建設任務完成情況、所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三)全縣退耕農戶調查情況。簡要說明退耕農戶基本情況、調查工作的組織情況以及相關匯總數據。
(四)我縣“十一五”規劃情況。分項簡要說明“五個結合”有關內容和全縣“十一五”規劃情況。
二、編制方案的依據
(一)《退耕還林條例》
(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搞好“五個結合”進一步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通知》(國辦發[2005]25號)。
(三)《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搞好“五個結合”進一步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通知》(黔黨辦發[2005]22號)。
(四)《貴州省退耕還林工程“五個結合”試點方案》。
(五)《習水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個規劃綱要》。
三、遵循的原則
(一)堅持與縣、鄉(鎮)“十一五”規劃相銜接,全面規劃、分步實施、突出重點、先急後緩的原則。
(二)堅持與“四在農家”、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作相結合,先行試點、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講究實效的原則。
(四)堅持政府統籌、目標責任到鄉鎮、到部門、到個人,嚴格考核的原則。
(五)堅持投資渠道不變,整合支農資金和涉農項目,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
四、建設任務與目標
2005年底已實施退耕地造林任務的農戶現狀,對其中退耕還林錢糧補助到期後長遠生計缺乏保障的農戶,按照缺什麼補什麼,不重複投入的原則,結合現有項目安排情況和縣“十一五”規劃全部規劃到2010年的建設任務和目標。
(一)基本農田建設規劃:以坡耕地整治為主要內容的基本農田建設及配套水利設施建設,基本農田整治以村為單位,從2006年到2010年分年完成的面積,2006年至2010年分年涉及的農戶數。“三小”水利設施建設以2006年至2010年分年完成的數量,2006年到2010年分年涉及戶數,兩個項目投資渠道,建成後可產生的效益。
(二)農村能源建設:以整村推進的原則。沼氣池2006年到2010年分年建設數量,節能柴灶2006年到2010年分年建設情況,資金投資渠道,建成後可產生的效益。
(三)後繼產業發展:已實施退耕地造林樹種結構調整及農業產業化和扶持龍頭企業等。主要針對已實施的低效退耕還林地,結合全縣林業產業發展規划進行安排,以村為單位從2006年至2010年,分年度面積,按模式可分為林草、林竹、林藥、林茶、林果、林油結合模式。
(四)生態移民:包括異地扶貧搬遷,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農民技術培訓等。異地扶貧搬遷從2006年到2010年分年實施戶數、培訓人數,勞動力轉移培訓從2006年到2010年分年實施情況。
(五)生態畜牧業建設:包括林下種草和配套養畜等,草地建設從2006年至2010年分年建設面積,牲畜存欄量和出欄量從2006年至2010年牛、豬、羊、其它分年存欄量和出欄量。
五、資金投入測算
(一)分項測算基本農田建設、農村能源建設、生態移民、後續產業發展、生態畜牧業建設資金,分年度測算。
(二)按中央投資,地方配套(分省、地、縣三級),銀行貸款、社會自籌,分項測算所需資金,縣級配套資金不大於5—10%。
六、保障措施
分為組織措施、政策措施、以及“五個結合”中無法定量的其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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