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央紀委、監察部關於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
  • 性質:政治
  • 類別:政策
  • 實施時間:2008—2012年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保障農村改革發展順利進行,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領會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更加自覺地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服務
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是在國際形勢繼續發生深刻變化,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階段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推進農村改革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對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全會精神,更加自覺地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全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要求落到實處。
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是《決定》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是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保證。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必須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繼續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以樹立理想信念和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為基礎,以規範和制約權力運行為核心,以維護農民權益為重點,堅持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治相結合,推進農村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強監督檢查,保證中央農村改革發展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黨的農村各項方針政策體現全黨意志、反映廣大農民意願。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開展監督檢查,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
(一)圍繞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重大原則貫徹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嚴肅黨的政治紀律,督促各級領導機關和黨員幹部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維護中央權威,確保政令暢通。圍繞《決定》提出的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重大原則,重點檢查和糾正重視不夠、落實不力的問題,違背農民意願、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思想保守、因循守舊的問題,形式主義、違背科學發展的問題,組織軟弱渙散、領導能力不強的問題等。把貫徹重大原則情況列入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巡視、幹部考核、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圍繞中央關於農村改革發展各項制度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加強對《決定》提出的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建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健全農村民主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制度的嚴肅性,推動制度的有效實施。把預防腐敗寓於農村改革和制度創新之中,及時解決在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農村綜合改革、省直接管理縣(市)財政體制改革等方面可能發生的違紀違法問題,保證農村各項改革順利推進。
(三)圍繞中央各項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對農民直接補貼政策落實情況,規範對補貼對象的評議、審核等程式,完善“一卡通”等發放形式,加強對補貼發放的跟蹤監督,確保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和農資綜合直補等資金足額、及時發放到農民手中;檢查發展現代農業和農村公共事業投入政策落實情況,對資金投入多的項目、容易發生問題的環節進行重點監督,防止和糾正虛報冒領、擠占挪用、貪污私分、低效浪費等問題,發揮強農惠農投入的最大效益;檢查抗災救災、救濟等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建立監督檢查長效機制,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促進款物規範管理和合理使用。
三、切實保障農民權益,維護廣大農民根本利益
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是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從農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解決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切實保障農民權益。
(一)保障農民物質利益。督促落實現有土地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政策,嚴格執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規定,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配合有關部門,完善征地補償機制,強化對征地補償費分配和使用的監管,糾正征地補償標準不合理、補償不及時足額到位、社會保障不落實等問題,維護被征地農民特別是失地農民的利益。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完善村民民主理財制度,推行村級財務預決算管理;完善集體資產監管辦法,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決策和收益分配機制;農村集體資產出讓、租賃、承包和資源開發利用要引入市場機制,實行公開競價和招標投標,防止和糾正擅自處置集體資產資源、侵占集體收益、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二)維護農民民主權利。結合民主選舉實踐,進一步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兩推一選”和村民委員會直接選舉制度,加強對村級組織選舉工作的監督,反對和制止宗教、宗族勢力干預和操縱選舉,依紀依法嚴肅查處賄選、黑惡勢力干擾破壞選舉等行為。結合民主決策實踐,進一步健全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和村民議事等制度,逐步推行村民代表會議常設制,完善民主決策程式,防止和糾正個人或少數人擅自決定集體重大事項、隨意更改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等問題。結合民主管理實踐,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等規章制度,推進村級事務民主管理。結合民主監督實踐,深入推進村務公開,豐富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積極推行村民點題公開、建立信息公開平台等做法,實行村務公開答疑糾錯的監督制度,保證村務公開及時便捷、全面真實。深化鄉鎮政務公開,健全公開工作機制,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進農村基層黨務公開,規範公開內容和程式,重點公開黨組織重要決策決議、黨的組織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選拔任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等情況。
(三)糾正損害農民利益的其他突出問題。繼續做好農民負擔監督工作,清理規範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切實解決向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及在報刊征訂、用水用電、計畫生育、建房、殯葬中向農民亂收費、亂罰款等問題。加強對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監管,堅決制止違背農民意願、超範圍超標準向農民籌資籌勞和強行以資代勞等行為。嚴格執行化解鄉村債務有關規定,堅決防止新農村建設中盲目舉債搞建設。加大對農村安全生產、食品安全和環境污染問題的執法監察力度。嚴肅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和哄抬農資價格等坑農害農行為。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基本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各項政策,堅決查處貪污、挪用、截留、騙取教育經費、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低保資金、社保基金等行為。認真解決農村信訪問題,拓寬農村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建立健全涉農信訪問題排查化解機制,確保農民合理訴求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四、加強作風建設,促進農村基層黨員、幹部廉政勤政
良好的作風,是密切黨群幹群關係、做好農村改革發展工作的重要保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員、幹部作風建設。
(一)加強教育。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築牢農村基層黨員、幹部服務民眾、廉潔自律的思想基礎。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注重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引導農村基層黨員、幹部增強科學發展意識,解決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加強政策法規教育,強化學習培訓,引導農村基層黨員、幹部學法、知法、守法,嚴格執行政策、依法辦事。加強正面典型教育,大力宣傳廉潔奉公、勤政為民的先進典型,引導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爭先創優,激發自我改進、自我提高的內在動力。加強警示教育,以案明紀,引導農村基層黨員、幹部自覺遵守紀律,抵制歪風邪氣。加強農村廉政文化建設,創新內容和形式,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社會風尚。
(二)規範行為。以規範和制約權力運行為核心,按照中央對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的要求,分層次、有重點地制定有關規定,進一步健全配套辦法和措施。對鄉鎮幹部,重點圍繞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宗旨意識、廉政勤政等制定完善具體行為規範。進一步健全鄉鎮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實行重大事項集體決策,推行社會公示與聽證、決策反饋糾偏等制度。對基層站所工作人員,重點圍繞依法辦事、最佳化服務、提高效率等制定完善具體行為規範。推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等,深化辦事公開工作。對村幹部,重點圍繞執行政策、遵紀守法、秉公辦事等制定完善具體行為規範。逐步推行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提高村級事務管理規範化水平。
(三)強化監督。認真落實農村基層幹部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和函詢等制度。積極推行鄉(鎮)、村主要領導廉政承諾制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全面推行村幹部勤廉雙述、村民詢問質詢和定期評議制度。深入開展基層站所民主評議活動。加強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工作。探索聘請農村廉政監督員、建立村級監督組織等監督形式。整合基層辦案力量,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非黨員村幹部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辦法。
(四)改進作風。認真解決少數農村基層黨員、幹部作風不實、鋪張浪費、簡單粗暴、辦事不公、以權謀私等突出問題,大力弘揚新風正氣。大興勤政為民之風,堅持心繫民眾,帶著責任和感情與民眾打交道,千方百計為民眾排憂解難;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努力創造實實在在的業績;大興艱苦奮鬥之風,堅持勤儉節約、艱苦創業,把有限的財力物力用到促進發展和改善民生上;大興清正廉潔之風,堅持公道正派、清廉自守,反對大吃大喝、大操大辦和搞封建迷信活動。通過加強鄉鎮機關效能建設、創建便民服務載體、健全聯繫民眾制度、建立農村幹部激勵保障機制等,促進農村基層黨員、幹部轉變作風,提高為農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五、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
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任務繁重,責任重大,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一)強化領導責任。進一步健全和落實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民眾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農村改革發展的總體規劃,切實擔負起全面領導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確分管領導和工作機構,加強工作力量,搞好組織協調,積極協助黨委和政府抓好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專門工作機構。各職能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按照任務分工,發揮職能作用,抓好工作落實。
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縣委是關鍵,鄉鎮是基礎。縣(市)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抓好工作部署,實施有效領導,在領導精力、財力投放、幹部配備上給予保障。縣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作為主要任務,搞好工作規劃,加強督促指導。鄉(鎮)黨委和政府要擔負起抓落實的責任,明確具體要求,及時掌握情況,解決突出問題,切實抓好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鄉(鎮)紀委要認真履行職責,協助黨委、政府抓好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
進一步加強縣(市)、鄉(鎮)紀檢監察隊伍建設。探索建立適應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要求的紀檢監察體制和工作機制,積極推進縣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充實鄉(鎮)紀委力量。認真解決在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條件、工作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強教育培訓,提高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政治素質、業務本領和執紀水平。
(二)堅持改革創新。立足農村實際,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逐步建立健全與農村改革發展相適應的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加強對全局性、前瞻性問題研究,準確把握新形勢下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特點和規律,抓住工作重點,加強薄弱環節,創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不同類型農村的特點,制定相應的目標任務和推進措施,增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性、協調性、系統性、實效性。
(三)健全落實機制。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健全工作制度,加強情況交流,協調解決問題,增強工作合力,充分發揮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協調機構的作用。建立工作督查機制,制定督查辦法,細化督查內容,嚴格督查標準,規範督查程式,確保督查效果。建立考核評價機制,把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考核評價制度,將考評結果作為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制定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辦法,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得力,職責範圍記憶體在問題不解決、不糾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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