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管理的通知》是為了進一步加強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管理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8月4日,《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管理的通知》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自2016年8月4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管理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 發布日期:2016年8月4日
- 實施日期:2016年8月4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始終把導向放在最根本、最重要的位置,以主旋律、正能量主導社會類、娛樂類新聞。
通知說,近年來,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視聽新媒體機構充分發揮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貼近性強、生動活潑的特點,服務百姓,培育風尚,受到人民民眾的廣泛關注;但也有一些報導出現了正能量不足、價值觀不正、審美情趣不高等問題,引起社會輿論批評。部分商業視聽節目網站違規發布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內容導向不正等問題時有發生。
通知要求,要從九方面加強對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的管理:堅持把正確導向放在首要位置,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加強議題設定和輿論引導,加強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播出機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資質管理,深入開展從業人員教育和隊伍建設,加強屬地管理和監聽監看工作,加強機構考核和評優評獎管理,加強節目著作權保護和流向管理。
通知要求,要牢牢堅持導向管理全流程、全覆蓋,把正確輿論導向貫穿到社會類、娛樂類新聞采編制播各個環節,覆蓋到廣播、電視、新媒體各類傳播平台,層層把關、人人負責,確保萬無一失。
通知指出,不得惡搞優秀傳統、褻瀆文化經典、調侃崇高精神和追捧西方生活方式。堅決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網路紅人,堅決防止炒作個人隱私、情感糾紛、家庭矛盾,堅決防止宣揚一夜成名、炫富享樂、自私自利、鈎心鬥角。
通知強調,廣播電視社會類新聞不得實行制播分離,社會製作機構不得製作社會類新聞。廣播電視娛樂類新聞實施制播分離要嚴格把關、規範管理。對違反規定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和播出機構,將視情節輕重,採取通報批評、停播、吊銷節目製作資質等處罰措施。
通知要求,要實行社會類、娛樂類新聞導向考評與機構考核、評優評獎工作掛鈎聯動機制,強化約束,倡優汰劣。對於出現問題的節目及播出機構,一律不允許參評總局和有關行業協會組織的評獎評優項目,並在機構考核中予以相關處罰。
內容解讀
針對一些節目存在的正能量不足、價值觀不正、審美情趣不高等問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管理的通知,規範節目製作播出秩序,確保其始終堅持正確輿論導向、主流價值方向、高尚道德取向和健康審美風範,發揮好成風化人、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29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就通知的相關內容回答了記者提問。
炒作隱私追捧明星引批評
問:為什麼出台此通知?
答:通知中所說的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既包括在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節目,也包括在新媒體上播出的視聽節目。這類節目因其貼近生活、生動有趣的特性,日益受到人民民眾的關注。絕大多數此類節目導向正確、格調健康,在弘揚正能量、傳遞正確價值觀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有一些節目存在著正能量不足、價值觀不正、審美情趣不高等問題,有的宣揚一夜成名、炫富享樂,有的炒作個人隱私、情感糾紛、家庭矛盾,有的追捧明星、大款、網路紅人,一些節目產生負面效果,引起人民民眾的批評。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和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規範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的製作播出秩序,總局下發了這一通知,已從8月4日起施行,歡迎廣大民眾監督。
九方面加強管理正確導向放首位
問:通知將從哪些方面對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進行規範和管理?
答:通知主要從九個方面加強對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的管理。
一是堅持把正確導向放在首要位置,以主旋律、正能量主導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牢牢堅持導向管理全流程、全覆蓋。
二是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加大正面宣傳力度,聚焦主流,反映進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氣。 三是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堅持健康格調品位,積極傳播真善美。
四是加強議題設定和輿論引導,提高議題設定的準確性、主動性,引導社會輿論話題。
五是加強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播出機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資質管理。
七是加強屬地管理和監聽監看工作,加強指導檢查,嚴肅追究問責,加強分析研判。
八是加強機構考核和評優評獎管理,把社會類、娛樂類新聞導向考評與機構考核、評優評獎工作掛鈎,強化約束、倡優汰劣。九是加強節目著作權保護和流向管理,提高著作權意識,管好節目資源流向。
廣播電視社會類新聞不得實行制播分離
問:通知對廣播電視社會類新聞、娛樂類新聞的製作播出機構資質作出了哪些規定和要求?
答:通知明確規定,一是廣播電視社會類新聞不得實行制播分離,社會製作機構不得製作社會類新聞,即在電台電視台播出的社會類新聞只能由電台電視台製作。總局相關規定要求,嚴禁電台電視台對具有較強政治性、政策性或可能對公共政策、社會輿論產生較大影響的節目欄目實施制播分離。
二是要求廣播電視娛樂類新聞實施制播分離要嚴格把關、規範管理。按照總局相關規定,電台電視台對制播分離的娛樂類新聞要牢牢把握節目的策劃權、編排權、審查權和播出權,嚴把導向關、內容關、播出關。
三是強化監管,對違反規定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和播出機構,將視情節輕重,採取通報批評、停播、吊銷節目製作資質等處罰措施。
獲許可網站方能首發或轉載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
問:通知在加強視聽新媒體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原則和具體要求?
答:一是將網上網下統一標準落到實處。通知要求視聽新媒體機構在製作播出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時,要與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一樣,把正確導向放在首要位置,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加強議題設定和輿論引導。
二是嚴格準入管理和日常監管。通知明確要求,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不得超出許可證載明的業務範圍製作和播出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只有取得《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且許可項目中含有相關資質的網站,才能首發或轉載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同時,要深入開展從業人員教育和隊伍建設,加強屬地管理和監聽監看工作,加強機構考核和評優評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