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促進繭絲綢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關於進一步促進繭絲綢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是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2013年9月29日聯合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促進繭絲綢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 屬性:意見
  • 有關:繭絲綢行業
  • 類型:絲綢承載著我國悠久的文化歷史
意見內容,發布日期,

意見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農業、人民銀行、稅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
為支持繭絲綢行業轉型升級,進一步促進繭絲綢行業健康發展,商務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制定了《關於進一步促進繭絲綢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經國務院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商務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科學技術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農業部 人民銀行 國家稅務總局
2013年9月29日

關於進一步促進繭絲綢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我國是繭絲綢發源地。絲綢承載著我國悠久的文化歷史,是底蘊豐厚的文化載體和富有生命力的寶貴遺產。作為集農工貿於一體的傳統產業,繭絲綢產業鏈長,涉及面廣,套用前景廣闊。近年來,繭絲綢行業實現了持續穩定發展,但還存在行業布局分散、技術裝備落後、生產基礎薄弱、創新能力不強、品牌建設滯後等問題。為支持繭絲綢行業轉型升級,進一步促進繭絲綢行業健康發展,加快推進我國由絲綢大國向絲綢強國的轉變,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調結構、創品牌、促升級”為主線,推進農工貿一體化改革,加快形成新的發展方式。最佳化資源配置,促進東中西部協調發展;拓寬套用領域,豐富產品結構;弘揚絲綢文化,培育民族品牌,擴大消費需求,提升產品附加值;加快新技術新工藝新設計研發套用,增強創新驅動發展新動力;增強產業競爭力,實現繭絲綢行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二)主要目標。以提高蠶桑收入、提升加工水平、增加產品附加值為基礎,實現行業經濟總量的持續增長;以打造東部先進技術和文化創意優勢產業集群、發展中西部規模化生產基地為基礎,促進優勢企業做大做強,實現產業結構的最佳化升級;以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和國際影響力的企業和品牌為基礎,實現絲綢文化和民族品牌的傳承發展;以建立企業為主體、農工商和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產業創新和服務體系為基礎,實現關鍵共性技術和裝備的提升突破。
二、重點任務
(三)最佳化產業區域布局。通過產業區域布局調整,推進區域協作和專業化分工,逐步形成優勢互補、良性互動、協調發展新格局。中西部地區繼續提高蠶桑生產加工集中度,建立和最佳化產業鏈;東部地區積極發揮人才、技術、管理、資本、信息、市場等優勢,形成絲綢品牌設計研發中心、終端產品生產和貿易基地,不斷提升市場競爭力。要結合產業區域布局和當地實際,重點發展具有競爭優勢的繭絲綢企業,避免盲目發展和重複建設。
(四)提升生產和科技水平。加快選育耐旱、耐瘠薄的葉纖兩用的桑樹新品種及繭絲品質性狀突出的桑蠶新品種。加快推進蠶桑生產基地建設和桑園改造,推廣先進生產技術,建立蠶桑病蟲害防控體系。開發蠶絲新材料、絲綢新產品,研發節能減排新技術,提高桑蠶繭絲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增強行業抗風險能力。加快繭絲綢技術創新體系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新型技術裝備研發和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加快淘汰落後技術裝備,提升繭絲綢加工整體水平,增強產業競爭力。
(五)統籌國內外市場。通過鞏固傳統市場、開拓新興市場的多元化戰略和優勢企業“走出去”戰略的實施,進一步鞏固絲綢產品國際市場占有率,提高絲綢產品附加值;通過最佳化和創新商業行銷模式、發展電子商務、建設專業行銷網路和現代物流體系,大力拓展國內外絲綢消費市場。
(六)加強絲綢品牌建設。通過建立和完善品牌公共服務體系、實施品牌培育重點工程等措施,積極培育品牌,加快“高檔絲綢標誌”的推廣,引導品牌企業實施商標國際化戰略,加強對品牌企業國際商標註冊的指導和培訓,支持品牌企業參加海外展會,鼓勵品牌企業在海外投資建設絲綢生產、加工基地及專業市場,滿足絲綢產品本地化需求,提升品牌海外知名度。充分挖掘和保護民間絲綢工藝和傳統技藝,做好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積極推動絲綢文化與產業相融合的產業集群建設,加強絲綢文化國際推廣,傳承和發展我國傳統絲綢文化,提升絲綢產業文化價值。
(七)增進國際交流。積極搭建繭絲綢行業國際交流與合作平台,推動行業技術合作與文化交流。發揮行業商協會等中介組織在制訂國際絲綢標準、維護國際絲綢貿易秩序和應對貿易摩擦等方面的自律協調作用,提升我國繭絲綢行業國際地位和影響力。
三、政策措施
(八)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帶動作用,逐步擴大中央財政預算扶持繭絲綢行業發展的資金規模,著力支持桑園和蠶室改造、病蟲防治、企業技術進步、科技創新、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綜合利用、行銷渠道建設、品牌建設、絲綢文化建設、產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結合相關渠道,加強蠶桑良種繁育基地、生產基地建設。
(九)完善投融資機制。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繭絲綢企業採取上市和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推動產業投資基金等投融資服務機構建設,支持繭絲綢科研技術成果轉化及中小型絲綢設計創意企業創業。鼓勵民間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繭絲綢產業領域。政策性金融機構在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內,對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條件的蠶桑生物育種、生物新材料、清潔印染及先進後整理技術等給予融資支持。商業性金融機構應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為符合條件的繭絲綢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推動各類融資擔保機構按照商業原則加大對繭絲綢科研服務機構、絲綢創意設計企業及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力度。
(十)加快技術創新與人才培養。推動行業技術創新和公共服務平台體系建設,加大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力度。深化繭絲綢科研體制改革,完善國家繭絲綢科研體系。依託骨幹企業,建立創新型產業集群和協同工作機制,集中人才、資金、研發等優勢資源攻關突破關鍵共性技術。進一步推進產學研用結合,加強絲綢紡織工藝、絲綢創意設計等專業建設;支持建立校企結合的絲綢人才綜合培訓和實踐基地;加快海外人才的引進;積極開闢人才海外培訓交流渠道。
(十一)提升行業管理水平。抓緊研究制修訂相關法規及行業標準,規範桑蠶生產扶持、絲綢工業發展等。進一步完善國家廠絲儲備管理辦法,積極推進地方廠絲儲備試點。加強絲綢產品商標權、繭絲綢科研成果專利權、絲綢創意設計成果專利權的申請、註冊和保護,依法打擊各類侵權行為。建立健全產業統計監測體系,把握行業運行動態,引導和規範繭絲綢產業有序發展。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協調,明確分工,加強部門聯動和省市聯動等機制建設,對行業發展進行業務指導並對本意見的貫徹執行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各級繭絲綢管理部門及相關單位要充分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推動繭絲綢行業健康發展。

發布日期

2013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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