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促進服務型製造發展的指導意見

十五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服務型製造發展的指導意見。《發展服務型製造專項行動指南》(工信部聯產業〔2016〕231號)印發以來,服務型製造快速發展,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湧現,有效推動了製造業轉型升級。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服務型製造的決策部署,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促進服務型製造發展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5部門
  • 發文字號:工信部聯政法〔2020〕101號
  • 發布時間:2020-07-15 
檔案背景,發起單位,檔案內容,政策解讀,

檔案背景

服務型製造是製造與服務融合發展的新型製造模式和產業形態,是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發展服務型製造專項行動指南》(工信部聯產業〔2016〕231號)印發以來,服務型製造快速發展,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湧現,有效推動了制拒匙鴉造業轉型升級。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台恥譽擊深度融合,發展服務型製造的決策部署,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發起單位

檔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製造業企業主體地位,完善政策和營商環境,加強示範引領,健全服務型製造發展生態,積極利用工業網際網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賦能新製造、催生新服務,加快培育發展服務型製造新業態新模式,促進制造業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為製造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2年,新遴選培育200家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100家示範平台(包括套用服務提供商)、100個示範項目、20個示範城市,服務堡婚愉型製造理念得到普遍認可,服務型製造主要模式深入發展,製造業企業服務投入和服務產出顯著提升,示範企業服務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達到30%以上。支撐服務型製造發展的標準體系、人才隊伍、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健全,製造與服務全方位、寬領域、深層次融合發展格局基本形成,對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帶動作用更加明顯。
到2025年,繼續遴選培育一批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平台、項目和城市,示範引領作用全面顯現,服務型製造模式深入套用。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的套用服務提供商,服務型製造發展生態體系趨於完善,服務提升製造業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作用顯著增強,形成一批服務型製造跨國領先企業和產業集群,製造業在全球產業分工和價值鏈中的地位明顯提升,服務型製造成為製造強國建設的有力支撐。
二、推動服務型製造創新發展
(一)工業設計服務。實施製造業設計能力提升專項行動,加強工業設計基礎研究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建立開放共享的數據資源庫,夯實工業設計發展基礎。創新設計理念,加強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套用,支持面向製造業設計需求,搭建網路化的設計協同平台,開展眾創、眾包、眾設等模式的套用推廣,提升工業設計服務水平。推進設計成果轉化套用,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完善工業設計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構建設計發展良好生態。
(二)定製化服務。綜合利用5G、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虛擬現實、工業網際網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建立數位化設計與虛擬仿判海享真系統,發展個性化設計、用戶參與設計、互動設計,推動零件標準化、配件精細化、部件模組化和產品個性化重組,推進生產製造系統的智慧型化、柔性化改造,增強定製設計和柔性製造能力,發展大批量個性化定製服務。
(三)供應鏈管理。支持制永檔造業企業合理安排工廠布局,最佳化生產管理流程,建設智慧型化物流裝備和倉儲設施,促進供應鏈各付蘭宙拘環節數據和資源共享。支持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面向行業上下游開展集中採購、供應商管理庫存(VMI)、精益供應鏈等模式和服務,建設供應鏈協同平台,推動供應鏈標準化、智慧型化、協同化、綠色化發展。鼓勵發展供應鏈服務企業,提供專業化、一體化生產性服務,形成高效協同、彈性安全、綠色可持續的智慧供應鏈網路。
(四)共享製造。積極推進共享製造平台建設,把生產製造各環節各領域分散閒置的資源集聚起來,彈性匹配、動態共享給需求方。鼓勵企業圍繞產業集群的共性製造需求,集中配置通用性強、購置成本高的生產設備,建設提供分時、計件、按價值計價等靈活服務的共享製造工廠,實現資源高效利用和價值共享。創新資源共享機制,鼓勵製造業企業開放專業人才、倉儲物流、數據分析等服務能力,完善共享製造發展生態。
(五)檢驗檢測認證服務。鼓勵發展面向製造業全過程的專業化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提供商,加強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的資質管理和整槳拒能力建設,提升檢驗檢測認證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開放檢驗檢測資源,參與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鼓勵有條件的認證機構創新認證服務模式,為製造企業提供全過程的質量提升服務。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加強相關儀器設備和共性技術研發,發展工業相機、雷射、大數據等新檢測模式,提高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水平。
(六)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勵製造業企業以客戶為中心,完善專業化服務體系,開展從研發設計、生產製造、安裝調試、交付使用到狀態預警、故障診斷、維護檢修、回收利用等全鏈條服務。圍繞提升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維護檢修水平,拓展售後支持、線上監測、數據融合分析處理和產品升級服務。建設貫穿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數位化平台、產品數字孿生體等,提高產品生產數據分析能力,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務水平。
(七)總集成總承包。鼓勵製造業企業提高資源整合能力,提供一體化的系統解決方案,開展總集成總承包服務。支持製造業企業依託核心裝備、整合優質產業資源,建設“硬體+軟體+平台+服務”的集成系統,為客戶提供端到端的系統集成服務。支持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發展建設-移交(BT)、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BOO)、交鑰匙工程(EPC)等多種形式的工程總承包服務,探索開展戰略和管理諮詢服務。
(八)節能環保服務。鼓勵製造業企業加大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研發力度,逐步開展產品回收及再製造、再利用服務,節約資源、減少污染,實現可持續發展。推行契約能源管理,發展節能診斷、方案設計、節能系統建設運行等服務。繼續發展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鼓勵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提供節能環保服務。引導製造業企業與專業環保治理公司合作,開展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契約水資源管理等新型環保服務。
(九)生產性金融服務。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生產製造提供融資租賃、賣(買)方信貸、保險保障等配套金融服務。支持領軍企業整合產業鏈與信息鏈,發揮業務合作對風險防控的積極作用,配合金融機構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提高上下游中小企業融資能力。支持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利用債券融資、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多種形式,強化併購重組等資本運營,推動企業轉型升級。支持開展基於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金融服務新模式。
(十)其他創新模式。鼓勵和支持製造業企業加強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套用,構建開放式創新平台,發展信息增值服務,探索和實踐智慧型服務新模式,大力發展製造業服務外包,持續推動服務型製造創新發展,促進制造業與服務業融合。
三、夯實築牢發展基礎
(十一)提升信息技術套用能力。引導製造業企業穩步提升數位化、網路化技術水平,加強新一代信息技術套用,面向企業低時延、高可靠、廣覆蓋的網路需求,加快利用5G等新型網路技術開展工業網際網路區域網路改造,推動5G在智慧型服務等方面的套用。利用好工業網際網路標識解析體系,加快標識集成創新套用。持續推進網路安全建設,強化工業網際網路設備、控制、網路、平台、數據安全防護,制定數據保護的相關舉措,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充分利用工業網際網路安全監測與態勢感知平台,提升工業網際網路安全監測預警能力。
(十二)完善服務規範標準。引導製造業各領域各行業分類制定服務型製造評價體系。推動面向套用的產品、服務標準制訂,聚焦數據集成、互聯共享等問題,加快制訂關鍵技術標準和細分行業套用標準,探索開展套用標準的試驗驗證。加強基於質量的工業服務標準化管理,加強標準運用,完善相關標準認證認可體系。開展相關領域服務型製造標準和關鍵共性技術聯合攻關,支持設計等服務創新成果申請專利,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研究制定相關儀器設備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探索開展檢驗檢測領域服務質量監測工作。
(十三)提升人才素質能力。強化創新型、套用型、複合型人才培養,構建服務型製造人才體系。整合大專院校及相關培訓機構,面向需求和套用開發服務型製造課程體系。支持重點企業以項目為依託,組織開展技術攻關和服務創新,提升人才的專業能力與經驗水平。完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人才評價制度。支持發展職業教育,建設掌握相關技術技能的高素質工人隊伍。鼓勵專業服務機構創新人才培育模式,培養高端複合型人才。
(十四)健全公共服務體系。聚焦製造業服務業深度融合、協同發展,整合研發設計、系統集成、檢測認證、專業外包、市場開拓等服務資源,健全服務型製造公共服務體系。培育發展一批服務型製造解決方案供應商和諮詢服務機構,推動建設面向服務型製造的專業服務平台、綜合服務平台和共性技術平台。研究完善服務型製造統計體系,分模式制定評價指標。發揮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作用,強化服務支撐。
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在國家製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地各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橫向協同、上下聯動的工作體系。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同級相關部門完善推進機制,制定本地區工作方案,推動工作落實。充分發揮服務型製造聯盟、行業協會等行業組織的作用,加強標準研製、套用推廣等公共服務,通過舉辦服務型製造大會、發布白皮書、模式徵集活動等方式,搭建交流推廣平台,加強服務型製造創新套用宣貫推廣,合力推進服務型製造發展。
(十六)開展示範推廣。持續開展服務型製造示範遴選活動,培育和發現一批示範帶動作用強、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及時跟蹤、總結、評估示範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經驗,發揮先進典型引領帶動作用。統籌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產業聯盟和製造業企業等多方資源,開展“服務型製造萬里行”主題系列活動,促進模式創新和套用推廣。支持各地結合發展實際開展示範遴選工作,建設服務型製造產業集聚區,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培育探索新業態、新模式、新經驗。指導專業機構編制發布服務型製造發展指數,編寫出版服務型製造發展報告,加強典型經驗和模式總結、推廣與套用。
(十七)強化政策引導。支持服務型製造產業生態、標準體系、公共服務平台、共性技術平台及重大創新套用項目等薄弱環節建設,完善政府採購政策,鼓勵在採購檔案中提出針對產品的升級改造、回收利用等服務要求,更多地採購個性化定製產品、一體化解決方案和租賃服務等。加大資本市場對服務型製造企業的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創新支持服務型製造發展的金融產品,持續推動企業在手訂單的質押、擔保,不斷推進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及應收賬款、倉單等動產質押貸款業務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實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八)深化改革創新。進一步破除製造業企業進入服務業領域的隱性壁壘,持續放寬市場準入,支持裝備企業取得工程和設備總承包資質,支持汽車企業開展車載信息服務。鼓勵製造業企業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工業用地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土地用途和權利類型可暫不變更。消除製造業與服務業在適用優惠政策和能源資源使用上的差別化待遇,製造業企業的服務業務用電、用水、用氣等採取與一般工業同價的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服務型製造企業按照規定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
(十九)推進國際合作。積極拓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分工體系,推動產業合作由加工製造環節向研發、設計、服務等環節延伸。鼓勵有實力的國外企業、設計機構等在國內投資,發展服務型製造。積極參與服務型製造國際標準體系和服務貿易規則制定,推動產品和服務標準、認證等雙多邊國際互認,引導製造業企業取得國際認可的服務資質,積極承攬國際項目,帶動中國裝備、技術、標準、認證和服務“走出去”。鼓勵地方、園區、企業、行業組織、研究機構創新合作方式,舉辦服務型製造國際交流活動,搭建多層次國際交流合作平台。

政策解讀

一、《指導意見》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為推動製造強國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工程院於2016年聯合印發了《發展服務型製造專項行動指南》(以下簡稱《行動指南》)。《行動指南》印發以來,在各部門、各級政府及中介機構的大力推動下,通過廣大製造企業的積極探索實踐,我國服務型製造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服務型製造理念傳播不斷深化,發展水平明顯提升,多方協同推進服務型製造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服務型製造模式不斷創新,引發了一系列生產方式和組織體系的變革,有效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有力支撐了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成為我國製造業轉型升級的亮點。考慮到《行動指南》指導期已結束,相關目標任務已經圓滿完成,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相關部署,以發展服務型製造為突破口推進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進一步解決服務型製造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推動服務型製造深入發展,我們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起草了《指導意見》。
二、《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是什麼?確立了怎樣的發展目標?
《指導意見》提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製造業企業主體地位,完善政策和營商環境,加強示範引領,健全服務型製造發展生態,積極利用工業網際網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賦能新製造、催生新服務,加快培育發展服務型製造新業態新模式,促進制造業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為製造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為更好指導今後一段時期服務型製造的發展,《指導意見》提出了兩階段目標。一是到2022年,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新遴選培育200家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100家示範平台(包括套用服務提供商)、100個示範項目、20個示範城市,服務型製造理念得到普遍認可,服務型製造主要模式深入發展,製造業企業服務投入和服務產出顯著提升,示範企業服務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達到30%以上。支撐服務型製造發展的標準體系、人才隊伍、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健全,製造與服務全方位、寬領域、深層次融合發展格局基本形成,對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帶動作用更加明顯。二是到2025年,繼續遴選培育一批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平台、項目和城市,示範引領作用全面顯現,服務型製造模式深入套用。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的套用服務提供商,服務型製造發展生態體系趨於完善,服務提升製造業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作用顯著增強,形成一批服務型製造跨國領先企業和產業集群,製造業在全球產業分工和價值鏈中的地位明顯提升,服務型製造成為製造強國建設的有力支撐。
三、《指導意見》將重點推動哪些服務型製造模式的創新發展?
當前,服務型製造模式創新加快,湧現出一大批新模式新業態,成為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的典型代表。作為新型產業形態,服務型製造廣泛出現在製造業各領域、各環節,在製造業轉型升級的總體趨勢下,具體表現形態和實現路徑千差萬別。《指導意見》重點提出了發展工業設計服務、定製化服務、供應鏈管理、共享製造、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全生命周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節能環保服務、生產性金融服務等九大模式,既涉及製造業各個環節的服務創新,也涵蓋了跨環節、跨領域的綜合集成服務。 同時,服務型製造模式仍在不斷創新突破中,為尊重企業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指導意見》積極鼓勵企業結合自身稟賦和競爭優勢,因地制宜,探索實踐,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套用,發展信息增值服務,探索和實踐智慧型服務新模式,大力發展製造業服務外包,持續推動服務型製造創新發展。
四、發展服務型製造必須打牢發展基礎,《指導意見》對此有何部署?
服務型製造是產業分工更加細化、產業協作更加緊密的產業形態,健全發展基礎至關重要。《指導意見》從四方面提出夯實築牢服務型製造發展基礎的措施。一是提升信息技術套用能力,引導製造業企業穩步提升數位化、網路化技術水平,加強新一代信息技術套用。二是完善服務規範標準,加強相關標準的制定和套用,促進服務型製造健康規範發展。三是提升人才素質能力,強化創新型、套用型、複合型人才培養,構建服務型製造人才體系。四是健全公共服務體系,聚焦製造業與服務業深度融合、協同發展,推動相關平台建設,強化服務支撐。
五、《指導意見》如何營造服務型製造發展的良好環境?
《指導意見》從五個方面提出營造推動服務型製造發展良好環境的舉措。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在國家製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地方、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工作落實。二是開展示範推廣,持續開展服務型製造示範遴選,培育和發現一批示範帶動作用強、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三是強化政策引導,支持服務型製造薄弱環節建設,完善政府採購政策,加大資本市場對服務型製造企業的支持力度。四是深化改革創新,進一步破除製造業企業進入服務業領域的隱性壁壘,持續放寬市場準入。五是推進國際合作,積極拓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分工體系,推動產業合作由加工製造環節向研發、設計、服務等環節延伸。創新合作方式,搭建多層次國際交流合作平台,推動服務型製造“引進來”和“走出去”。
(三)供應鏈管理。支持製造業企業合理安排工廠布局,最佳化生產管理流程,建設智慧型化物流裝備和倉儲設施,促進供應鏈各環節數據和資源共享。支持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面向行業上下游開展集中採購、供應商管理庫存(VMI)、精益供應鏈等模式和服務,建設供應鏈協同平台,推動供應鏈標準化、智慧型化、協同化、綠色化發展。鼓勵發展供應鏈服務企業,提供專業化、一體化生產性服務,形成高效協同、彈性安全、綠色可持續的智慧供應鏈網路。
(四)共享製造。積極推進共享製造平台建設,把生產製造各環節各領域分散閒置的資源集聚起來,彈性匹配、動態共享給需求方。鼓勵企業圍繞產業集群的共性製造需求,集中配置通用性強、購置成本高的生產設備,建設提供分時、計件、按價值計價等靈活服務的共享製造工廠,實現資源高效利用和價值共享。創新資源共享機制,鼓勵製造業企業開放專業人才、倉儲物流、數據分析等服務能力,完善共享製造發展生態。
(五)檢驗檢測認證服務。鼓勵發展面向製造業全過程的專業化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提供商,加強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的資質管理和能力建設,提升檢驗檢測認證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開放檢驗檢測資源,參與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鼓勵有條件的認證機構創新認證服務模式,為製造企業提供全過程的質量提升服務。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加強相關儀器設備和共性技術研發,發展工業相機、雷射、大數據等新檢測模式,提高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水平。
(六)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勵製造業企業以客戶為中心,完善專業化服務體系,開展從研發設計、生產製造、安裝調試、交付使用到狀態預警、故障診斷、維護檢修、回收利用等全鏈條服務。圍繞提升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維護檢修水平,拓展售後支持、線上監測、數據融合分析處理和產品升級服務。建設貫穿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數位化平台、產品數字孿生體等,提高產品生產數據分析能力,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務水平。
(七)總集成總承包。鼓勵製造業企業提高資源整合能力,提供一體化的系統解決方案,開展總集成總承包服務。支持製造業企業依託核心裝備、整合優質產業資源,建設“硬體+軟體+平台+服務”的集成系統,為客戶提供端到端的系統集成服務。支持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發展建設-移交(BT)、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BOO)、交鑰匙工程(EPC)等多種形式的工程總承包服務,探索開展戰略和管理諮詢服務。
(八)節能環保服務。鼓勵製造業企業加大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研發力度,逐步開展產品回收及再製造、再利用服務,節約資源、減少污染,實現可持續發展。推行契約能源管理,發展節能診斷、方案設計、節能系統建設運行等服務。繼續發展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鼓勵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提供節能環保服務。引導製造業企業與專業環保治理公司合作,開展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契約水資源管理等新型環保服務。
(九)生產性金融服務。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生產製造提供融資租賃、賣(買)方信貸、保險保障等配套金融服務。支持領軍企業整合產業鏈與信息鏈,發揮業務合作對風險防控的積極作用,配合金融機構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提高上下游中小企業融資能力。支持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利用債券融資、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多種形式,強化併購重組等資本運營,推動企業轉型升級。支持開展基於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金融服務新模式。
(十)其他創新模式。鼓勵和支持製造業企業加強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套用,構建開放式創新平台,發展信息增值服務,探索和實踐智慧型服務新模式,大力發展製造業服務外包,持續推動服務型製造創新發展,促進制造業與服務業融合。
三、夯實築牢發展基礎
(十一)提升信息技術套用能力。引導製造業企業穩步提升數位化、網路化技術水平,加強新一代信息技術套用,面向企業低時延、高可靠、廣覆蓋的網路需求,加快利用5G等新型網路技術開展工業網際網路區域網路改造,推動5G在智慧型服務等方面的套用。利用好工業網際網路標識解析體系,加快標識集成創新套用。持續推進網路安全建設,強化工業網際網路設備、控制、網路、平台、數據安全防護,制定數據保護的相關舉措,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充分利用工業網際網路安全監測與態勢感知平台,提升工業網際網路安全監測預警能力。
(十二)完善服務規範標準。引導製造業各領域各行業分類制定服務型製造評價體系。推動面向套用的產品、服務標準制訂,聚焦數據集成、互聯共享等問題,加快制訂關鍵技術標準和細分行業套用標準,探索開展套用標準的試驗驗證。加強基於質量的工業服務標準化管理,加強標準運用,完善相關標準認證認可體系。開展相關領域服務型製造標準和關鍵共性技術聯合攻關,支持設計等服務創新成果申請專利,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研究制定相關儀器設備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探索開展檢驗檢測領域服務質量監測工作。
(十三)提升人才素質能力。強化創新型、套用型、複合型人才培養,構建服務型製造人才體系。整合大專院校及相關培訓機構,面向需求和套用開發服務型製造課程體系。支持重點企業以項目為依託,組織開展技術攻關和服務創新,提升人才的專業能力與經驗水平。完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人才評價制度。支持發展職業教育,建設掌握相關技術技能的高素質工人隊伍。鼓勵專業服務機構創新人才培育模式,培養高端複合型人才。
(十四)健全公共服務體系。聚焦製造業服務業深度融合、協同發展,整合研發設計、系統集成、檢測認證、專業外包、市場開拓等服務資源,健全服務型製造公共服務體系。培育發展一批服務型製造解決方案供應商和諮詢服務機構,推動建設面向服務型製造的專業服務平台、綜合服務平台和共性技術平台。研究完善服務型製造統計體系,分模式制定評價指標。發揮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作用,強化服務支撐。
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在國家製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地各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橫向協同、上下聯動的工作體系。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同級相關部門完善推進機制,制定本地區工作方案,推動工作落實。充分發揮服務型製造聯盟、行業協會等行業組織的作用,加強標準研製、套用推廣等公共服務,通過舉辦服務型製造大會、發布白皮書、模式徵集活動等方式,搭建交流推廣平台,加強服務型製造創新套用宣貫推廣,合力推進服務型製造發展。
(十六)開展示範推廣。持續開展服務型製造示範遴選活動,培育和發現一批示範帶動作用強、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及時跟蹤、總結、評估示範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經驗,發揮先進典型引領帶動作用。統籌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產業聯盟和製造業企業等多方資源,開展“服務型製造萬里行”主題系列活動,促進模式創新和套用推廣。支持各地結合發展實際開展示範遴選工作,建設服務型製造產業集聚區,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培育探索新業態、新模式、新經驗。指導專業機構編制發布服務型製造發展指數,編寫出版服務型製造發展報告,加強典型經驗和模式總結、推廣與套用。
(十七)強化政策引導。支持服務型製造產業生態、標準體系、公共服務平台、共性技術平台及重大創新套用項目等薄弱環節建設,完善政府採購政策,鼓勵在採購檔案中提出針對產品的升級改造、回收利用等服務要求,更多地採購個性化定製產品、一體化解決方案和租賃服務等。加大資本市場對服務型製造企業的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創新支持服務型製造發展的金融產品,持續推動企業在手訂單的質押、擔保,不斷推進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及應收賬款、倉單等動產質押貸款業務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實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八)深化改革創新。進一步破除製造業企業進入服務業領域的隱性壁壘,持續放寬市場準入,支持裝備企業取得工程和設備總承包資質,支持汽車企業開展車載信息服務。鼓勵製造業企業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工業用地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土地用途和權利類型可暫不變更。消除製造業與服務業在適用優惠政策和能源資源使用上的差別化待遇,製造業企業的服務業務用電、用水、用氣等採取與一般工業同價的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服務型製造企業按照規定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
(十九)推進國際合作。積極拓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分工體系,推動產業合作由加工製造環節向研發、設計、服務等環節延伸。鼓勵有實力的國外企業、設計機構等在國內投資,發展服務型製造。積極參與服務型製造國際標準體系和服務貿易規則制定,推動產品和服務標準、認證等雙多邊國際互認,引導製造業企業取得國際認可的服務資質,積極承攬國際項目,帶動中國裝備、技術、標準、認證和服務“走出去”。鼓勵地方、園區、企業、行業組織、研究機構創新合作方式,舉辦服務型製造國際交流活動,搭建多層次國際交流合作平台。

政策解讀

一、《指導意見》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為推動製造強國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工程院於2016年聯合印發了《發展服務型製造專項行動指南》(以下簡稱《行動指南》)。《行動指南》印發以來,在各部門、各級政府及中介機構的大力推動下,通過廣大製造企業的積極探索實踐,我國服務型製造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服務型製造理念傳播不斷深化,發展水平明顯提升,多方協同推進服務型製造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服務型製造模式不斷創新,引發了一系列生產方式和組織體系的變革,有效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有力支撐了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成為我國製造業轉型升級的亮點。考慮到《行動指南》指導期已結束,相關目標任務已經圓滿完成,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相關部署,以發展服務型製造為突破口推進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進一步解決服務型製造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推動服務型製造深入發展,我們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起草了《指導意見》。
二、《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是什麼?確立了怎樣的發展目標?
《指導意見》提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製造業企業主體地位,完善政策和營商環境,加強示範引領,健全服務型製造發展生態,積極利用工業網際網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賦能新製造、催生新服務,加快培育發展服務型製造新業態新模式,促進制造業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為製造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為更好指導今後一段時期服務型製造的發展,《指導意見》提出了兩階段目標。一是到2022年,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新遴選培育200家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100家示範平台(包括套用服務提供商)、100個示範項目、20個示範城市,服務型製造理念得到普遍認可,服務型製造主要模式深入發展,製造業企業服務投入和服務產出顯著提升,示範企業服務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達到30%以上。支撐服務型製造發展的標準體系、人才隊伍、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健全,製造與服務全方位、寬領域、深層次融合發展格局基本形成,對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帶動作用更加明顯。二是到2025年,繼續遴選培育一批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平台、項目和城市,示範引領作用全面顯現,服務型製造模式深入套用。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的套用服務提供商,服務型製造發展生態體系趨於完善,服務提升製造業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作用顯著增強,形成一批服務型製造跨國領先企業和產業集群,製造業在全球產業分工和價值鏈中的地位明顯提升,服務型製造成為製造強國建設的有力支撐。
三、《指導意見》將重點推動哪些服務型製造模式的創新發展?
當前,服務型製造模式創新加快,湧現出一大批新模式新業態,成為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的典型代表。作為新型產業形態,服務型製造廣泛出現在製造業各領域、各環節,在製造業轉型升級的總體趨勢下,具體表現形態和實現路徑千差萬別。《指導意見》重點提出了發展工業設計服務、定製化服務、供應鏈管理、共享製造、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全生命周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節能環保服務、生產性金融服務等九大模式,既涉及製造業各個環節的服務創新,也涵蓋了跨環節、跨領域的綜合集成服務。 同時,服務型製造模式仍在不斷創新突破中,為尊重企業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指導意見》積極鼓勵企業結合自身稟賦和競爭優勢,因地制宜,探索實踐,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套用,發展信息增值服務,探索和實踐智慧型服務新模式,大力發展製造業服務外包,持續推動服務型製造創新發展。
四、發展服務型製造必須打牢發展基礎,《指導意見》對此有何部署?
服務型製造是產業分工更加細化、產業協作更加緊密的產業形態,健全發展基礎至關重要。《指導意見》從四方面提出夯實築牢服務型製造發展基礎的措施。一是提升信息技術套用能力,引導製造業企業穩步提升數位化、網路化技術水平,加強新一代信息技術套用。二是完善服務規範標準,加強相關標準的制定和套用,促進服務型製造健康規範發展。三是提升人才素質能力,強化創新型、套用型、複合型人才培養,構建服務型製造人才體系。四是健全公共服務體系,聚焦製造業與服務業深度融合、協同發展,推動相關平台建設,強化服務支撐。
五、《指導意見》如何營造服務型製造發展的良好環境?
《指導意見》從五個方面提出營造推動服務型製造發展良好環境的舉措。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在國家製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地方、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工作落實。二是開展示範推廣,持續開展服務型製造示範遴選,培育和發現一批示範帶動作用強、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三是強化政策引導,支持服務型製造薄弱環節建設,完善政府採購政策,加大資本市場對服務型製造企業的支持力度。四是深化改革創新,進一步破除製造業企業進入服務業領域的隱性壁壘,持續放寬市場準入。五是推進國際合作,積極拓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分工體系,推動產業合作由加工製造環節向研發、設計、服務等環節延伸。創新合作方式,搭建多層次國際交流合作平台,推動服務型製造“引進來”和“走出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