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在京召開。會上民航局發布了《關於通用航空分類管理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通用航空分類管理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民航局
- 發布日期:2018年7月31日
意見提出,意見內容解讀,
意見提出
在7月31日民航局召開的通用航空工作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上,民航局已經印發《民航局通用航空分類管理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創建一套獨立完整、科學適用的法規體系,培養一支融合職業化與社會化需要的人才隊伍,做實一組創新包容、監管適度的工作機制,搭建一個公開透明、集約共享的服務平台,力爭用2~3年的時間,初步建成與我國通航發展起步階段相適應、有別於公共運輸航空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分類監管體系和服務保障體系。
意見內容解讀
《意見》提出,要以放管結合、以放為主,問題導向、提升服務,改革創新、試點引路為基本原則,創建一套獨立完整、科學適用的通用航空標準制度體系,培養一支融合職業化與社會化需要的通用航空人才隊伍,做實一組創新包容、監管適度的通用航空工作機制,搭建一個公開透明、集約共享的通用航空服務平台。
《意見》明確,要創建通用航空標準制度體系,從法律、法規、規章各層次全面梳理涉及通航領域的航空器、人員、經營、機場、事故調查等各環節修改完善法規,剝離簡單套用公共航空運輸方式管理的內容,建設獨立的符合通用航空特點和規律的法規體系;加快修改或廢止對通航要求過高的各類規範性檔案,鼓勵行業協會分類制定通航生產、娛樂和消費套用領域的標準和規範,制定新興業態服務標準。
《意見》提出,要培養通用航空人才隊伍,組建專業監察員隊伍,降低從業人員準入門檻,壯大飛行愛好者群體,充實通用航空專家團隊,創新通航智庫建設,加快養成理論型專家團隊,研究形成中國通用航空發展的特色路徑和理論體系。
《意見》明確,要做實通用航空監管機制。做好分類管理,建立基於公眾利益和運行風險的分類監管機制;做好企業評價,委託第三方定期開展企業評價工作;做好機場、空管、航油、航材等服務保障,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通航市場競爭;做好督察督辦,不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工作,促進轉變工作作風,提升真情服務水平。
《意見》提出,要搭建通用航空服務平台。做到信息互聯共享,完善飛行服務保障功能,拓展行業信息供求平台,分類完善作業招標、專業人員、航空器、航材航油等供求信息發布平台,減少中間環節,降低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