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實施《種子法》加快推進現代種業發展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農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2016年中央一號檔案、中央和省委農村工作會議以及全國和全省農業工作會議精神,按照農業部《關於貫徹實施<種子法> 全面推進依法治種的通知》(農種發〔2016〕1號)和《關於加強農作物種子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辦種〔2016〕7號)檔案要求,為認真貫徹實施《種子法》,加快推進現代種業發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請各市、縣農委及有關單位結合當地實際,認真組織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貫徹實施《種子法》加快推進現代種業發展的通知
  • 發布單位:山西省農業廳
一、加強領導,切實抓好《種子法》學習貫徹工作
(一)提高學習貫徹《種子法》的認識。全面貫徹實施新修訂的《種子法》,是貫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國戰略布局要求和落實國家現代種業發展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新《種子法》以發展現代種業、保障糧食安全、保護農民利益為宗旨,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按照鼓勵創新、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原則,對種業科研育種、生產經營、監督管理等制度進行了全面改革創新。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必須準確把握新修訂《種子法》的精神實質,切實提高認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種子法》的新要求上來,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把學習貫徹《種子法》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強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保障經費投入,確保宣貫工作落到實處。
(二)全面開展《種子法》學習宣傳工作。學習宣傳是貫徹實施《種子法》的前提和基礎。各地要按照“分級負責、突出縣級、覆蓋全面”的原則,全面開展《種子法》學習、宣傳、培訓工作。省級重點對市縣農業主管部門和種子管理機構、涉種科研單位及骨幹種子企業負責人進行培訓,使受訓人員全面領會和準確把握《種子法》的精神實質,熟練掌握和運用法律條款,切實提高依法治種的能力和水平。市、縣農業主管部門重點對轄區種子企業、種子經營戶、種植大戶等開展宣傳培訓,特別是縣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全覆蓋培訓轄區內種子企業和種子經銷商、經營戶,使種子從業者掌握《種子法》的新要求新規定,提升守法自覺性和源頭風險控制水平,規範種子科研、生產、經營行為。在培訓的基礎上,加快推進《種子法》進村入戶的宣傳普法,增強農民自我保護意識,強化社會廣泛監督,營造人人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圍和社會環境。
(三)加強組織協調,確保《種子法》貫徹落實到位。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把貫徹實施《種子法》擺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共同抓好《種子法》的貫徹實施。一是爭取履法的保障支持。對新增的法定職責和管理職能等事項,要積極與編制、人事、發改、財政等部門溝通協調,爭取必要的編制、人員、經費、場所、設備設施等保障支持,確保全面履行《種子法》賦予的各項職責和種子管理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二是抓緊清理修訂地方規章制度。省里將啟動《山西省農作物種子條例》的修訂工作,各地要積極配合開展貫徹實施《種子法》調研,共同推進《山西省農作物種子條例》修訂工作。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立足本地農業發展實際和種業現狀,認真梳理種子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不符合《種子法》精神的要及時清理廢除,不適應新要求的要抓緊修訂完善。三是深入開展督導檢查。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貫徹實施《種子法》進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及時反映《種子法》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應對預案和解決措施,保障法律順利實施、有序銜接。各市農委要加強轄區內各縣《種子法》實施情況的檢查,並於2016年6月15日前將本市貫徹實施情況報送省農業種子總站。省農業廳將適時組織開展全省貫徹實施情況督查,共同營造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良好局面,依法保障我省現代種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深化改革,增強種業創新發展活力
(一)建立種業創新激勵與保障機制。堅持創新驅動發展理念,加大種業創新財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雙輪”驅動以科研單位為主的基礎性源頭創新和以企業為主的商業化套用創新;研究建立自主研發新品種推廣後補助機制,促進新品種選育研究和推廣套用;建立以財政支持為主形成的種業科研成果依法公開轉讓制度,禁止私自交易,規範成果轉化行為。推進種業科研成果權益化改革,探索建立成果權益分享、轉移轉化和科研人員分類管理機制,促進科研人才向企業有序流動。加大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犯品種權違法行為,保護育種創新積極性,維護品種權人合法權益。各地要在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堅持先行先試,加強政策創設,積極探索鼓勵支持創新的新路徑,激發種業創新的最大潛力。
(二)完善品種管理制度。圍繞農業“轉方式、調結構”的要求,以培育優質、高產、多抗、廣適和適宜機械化的新品種為目標,調整最佳化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建立以種性安全為重點的品種測試評價體系。拓寬品種試驗渠道,支持育繁推一體化企業開展自有品種試驗,鼓勵符合條件的種業聯合體自主開展品種試驗,並納入省級品種試驗統一管理。建立同一生態區省間引種備案制度,明確引種者責任。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按照全國統一、部省協同的要求,建立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制度。
三、突出主體,加快培育具有市場競爭優勢的種子企業
(一)強化分類指導。企業是種業發展的主體。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把扶持種子企業發展作為促進現代種業發展的核心任務,積極爭取項目和資金支持,樹立主動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快市場主體培育,推動種業轉型升級。對規模較大、綜合實力較強的大型企業,要積極培育其向“育繁推一體化”發展,扶持做大做強,引領現代種業發展;對區域優勢明顯、專業特色突出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馬鈴薯種薯、雜糧良種、蔬菜育苗、小麥良種等特色企業,要引導做專做精做優,重點做好區域化、專業化、規範化、特色化種子生產,為特色農業發展提供良種支撐。
(二)創優發展環境。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要求,合併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制度,取消註冊資本、先證後照等準入前置條件,最大限度簡化許可審批程式,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有效激發市場活力。推進種業科企合作,建立產學研結合的研發創新體系,真正建立商業化育種體系,提升企業育繁推一體化水平,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積極爭取海南南繁基地建設投入,建立完善我省南繁核心基地,為企業搭建育種創新公共平台。省市縣三級種子管理部門要加大資金投入,強化新品種展示示範工作,為企業推品種、創品牌提供平台支撐。幫助優勢企業進入資本市場融資,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革和治理結構最佳化,加快企業重組升級。引導企業實施可追溯管理,鼓勵企業開展種子質量認證,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探索建設種業電子商務平台。
四、強化職能,加強種子管理隊伍和能力建設
(一)理順和強化種子管理職能。新修訂的《種子法》明確了種子管理機構的法律地位,增加了種子管理機構職能,對種子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從保障糧食安全、保護農民利益的大局出發,強化種業全程監管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理順管理職能,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建立由事前許可向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轉變的新型種業管理體系。種子管理機構要按照法定職責,明確細化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依法履行生產經營許可備案、品種管理、質量監管、市場監管等管理職能,切實抓好種業發展規劃、品種試驗示範推廣、落實種業政策、信息採集分析、行業指導服務等工作。
(二)加強種子管理隊伍和能力建設。充實各級種子管理隊伍,保障種子管理工作經費,加強法律法規、監管規範以及質量檢驗技術等專業技能培訓,建立一支法制觀念強、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過硬的種子管理隊伍。強化管理能力建設,改善品種試驗、展示示範、檢測及監管裝備等基礎設施條件,建立健全標準化服務體系和管理制度,提高技術支撐和服務能力。加強種業信息化管理,建立省、市、縣三級互通種業數據信息平台,匯集品種保護、審定、登記和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及備案、標籤等信息,構建從品種選育到種子零售的數據鏈,用信息化貫穿種業監管全過程,提高管理效能。
五、明確責任,依法履行種子管理職責
(一)嚴格企業準入許可管理。對照新《種子法》要求,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建立健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分級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許可標準,規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杜絕無證生產經營行為。加強許可事後監管,跟蹤掌握轄區內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條件變化,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符合吊銷生產經營許可證情形的,要堅決依法吊銷,對“註銷、撤銷、吊銷”企業的許可證及時向社會公告。針對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委託生產或代銷、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建立縣級備案制度。利用種業信息平台開展線上申請、許可審批和網上備案。
(二)加強品種管理。改進和完善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管理工作,規範品種試驗審定程式,嚴格執行參試品種轉基因成分檢測,加強品種區域試驗技術指導和試驗質量監督管理,確保品種試驗審定公開公正、科學高效。啟動實施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對列入國家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目錄的,要依法做好登記品種受理審查工作。推進同一生態區省間引種備案工作。各縣要加強品種種植安全跟蹤評價工作,充分發揮縣級種子管理機構在品種篩選推薦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有效規避農業生產風險。
(三)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種子監管職責,採取有力措施加強種子市場監管,依法懲處侵害農民利益和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全面規範種子市場秩序。在關鍵季節,突出重點作物、重點區域,按照“雙隨機”要求開展企業督查、市場檢查和基地巡查,強化種子質量、真實性和標籤的監管,依法行使行政強制權,嚴厲打擊制假售假、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等違法行為,切實防止非法種子流入市場。落實屬地責任,強化部門協同,堅持案件信息公開,切實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積極推動社會共治,建立違法違規和誠信缺失企業黑名單制度,將違法紀錄納入社會徵信體系。各市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各縣依法監管工作的督導,強化行政問責,堅決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
(四)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行為。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轉基因種子監管工作,始終保持嚴查嚴打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行為的高壓態勢,下移監管重心,加大排查力度,做到發現一起、徹查一起,絕不姑息。對未經批准私繁濫制轉基因種子的,要查早查小,並採取嚴格控制措施。對非法銷售轉基因種子的,要沒收種子並追查違法主體責任。同時,各地要加大宣傳,讓廣大制種戶和種植戶了解轉基因種子管理相關法律規定,做到自覺守法。
山西省農業廳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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