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單證明》
ATA是法語Admission Temporaire與英語Temporary Admission第一個字母的連合組合,其意均為“臨時準許進入”之意,或臨時準予免稅進入,通常稱為“暫準進口”。1961年12月6日,在海關合作理事會和
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主持下,在布魯塞爾召開的會議上制定了《ATA公約》。
1956年,曾通過了《關於
暫時進口貨物報關單證冊的海關公約》,簡稱《ECS單證冊公約》,主要是商業
貨樣暫時進口免稅,海關憑貨樣報關單證冊放行。鑒於這一公約的成功,1961年制訂了《ATA公約》。《ATA公約》不僅適用於商業
貨樣,還可適用於其他國際公約和締約國國家條例的規定,現在《ATA公約》已代替了《ECS單證冊公約》。
便利實施貨物暫時免稅進口制度
《ATA公約》目的是便利實施貨物暫時免稅進口制度,並使締約各國的海關制度得到高度的協調和一致。由“ATA/IBCC擔保連環系統”作為擔保單位,簡化各種臨時
進出口手續,以便為暫準進口提供最大便利。
《ATA公約》主要內容是:1、ATA單證冊制度。如,ATA公約的適用範圍,實行ATA單證冊的先決條件。2、ATA報關單證冊的內容。如,一份單證冊由若干個ATA單證所組成,單證的數目依其所經過的國家數目而定。3、ATA單證冊的格式。ATA單證冊格式曾多次修改。4、使用單證冊的注意事項。《ATA單證冊》為貨物臨時免稅進口的國際海關檔案,是有關貨物在一個國家或地區過境或臨時免稅進口又
復出口的國際通用報關檔案。各締約國應接受在該國境內有效和按公約規定條件核發和使用的暫準
進口報關單證明,以代替本國的海關單證。ATA.報關單證冊所開列的全部或部分貨物應獲準免徵
進口稅並免受任何禁止或限制進口,在
出口時亦應給予相應的便利。
是一個程式性的公約
《ATA公約》是一個程式性的公約,根據該公約的規定,要加入《ATA公約》實施ATA公約單證冊制度,必須同時加入《關於專業設備暫時進口的海關公約》或《關於展覽會、交易會、會議及類似活動事項中展出物品和需用物品的進口便利的海關公約》。此外,還可以加入其他的實體性暫準進口的國際公約,例如:《關於海員福利物品的海關公約》、《關於科學設備暫時進口的海關公約》、《關於教學用品暫時進口的海關公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