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移動本地電話業務資費管理方式的通知

工信部、國家發改委已於2010年5月24日聯合下發《關於調整移動本地電話業務資費管理方式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發文對象包括各地通信管理局、發改委、物價局,電信、移動、聯通公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調整移動本地電話業務資費管理方式的通知
  • 發文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發文時間: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 實行時間: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新版(2010),單向收費 定價權擬下放運營商,短期對運營商業績無影響,資費市場化 移動用戶月增千萬,舊版(2009),

新版(2010)

這份徵求意見稿的大致內容,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鼓勵降低資費,單向收費;二是移動本地電話業務資費由電信運營商自主定價。

單向收費 定價權擬下放運營商

徵求意見稿的核心內容,包括國家鼓勵電信企業對移動本地電話業務實行單向收費。在本業務區內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被叫通話費,原有的非單向收費方案停止發展新用戶,漫遊則按以前的規定辦理。
按照徵求意見稿的精神,將對移動本地電話基本語音業務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電信企業自主確定計費的標準和單位,包括可以自主制定全國統一的電話業務資費方案,省級電信企業可以自主制定本地區的方案。方案要報價格主管和通信主管部門備案。
但徵求意見稿要求,改革之後的資費水平原則上要保持基本穩定,電信企業要嚴格明碼標價,不得藉機漲價,不得加收費用。同時鼓勵資費降價。
在保護消費者利益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電信企業要為用戶選擇行動電話資費方案提供便利,在同一本地業務區內,要保證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同類行動電話用戶對資費方案有同等選擇權利。要幫助用戶根據自身消費習慣、消費偏好測算不同資費方案下的支出水平,從而做出合理選擇。不得違法對消費者變更資費方案設定限制條件或者附加收費。
徵求意見稿還要求各地政府相關部門加強監測移動本地電話資費水平,如新政實施後本地區資費總水平發生顯著上漲,要及時報告。
由於還不是最終定稿,上述內容在徵求意見後不排除會作出修改和調整。
但項立剛預計,徵求意見稿將不會遇到很大的阻力,“因為單向收費與降低資費的風聲已經出來很長時間了,運營商早就變相這么幹了。更重要的是運營商可以自己定價,加大了他們的許可權。”
項立剛認為,意見稿下發各地相關部門和電信企業後,如果沒有遭遇特彆強烈的反對意見,那么將會按照程式轉為正式政策被公示,時間可能在從現在起的三個月之後。

短期對運營商業績無影響

資費新政如能出台,是否意味著所有用戶馬上就能享受、或者願意享受單向收費?
項立剛認為不會這么簡單,因為單向收費政策將要出台的訊息傳聞已久,卻一直不確定,為了跑馬圈地,運營商推出了不計其數的針對各種類型消費者的優惠套餐。單向收費政策如果推出,將會高於某些套餐的價格,那么這部分套餐用戶就可能會抵制單向收費。
為此,他預計,一段時間內,單向收費政策將會與套餐策略共存,經過一段時間逐步清理之後,單向收費政策才會普及到所有用戶。
單向收費也不一定帶來“打電話更便宜”的結果,除了現有的部分套餐價格可能低於單向收費外,更在於定價權下放至電信運營商,資費價格不再像目前這樣受限於工信部和國家發改委制定的價格上限,運營商的營利衝動得到釋放。
儘管如此,項立剛又認為不必擔心資費價格會大幅上漲,因為中國電信行業經過多年發展和多次重組,充分競爭的格局已然完成,對於電信、聯通、移動眼下而言,獲得更多用戶是首要目標,而降價是拓展用戶最有力的手段。
而由於新業務模式不斷出現,特別是更多的移動網際網路業務,新用戶不斷拓展,即使在一定範圍內爆發價格戰,新政如能出台,短期內也不會對電信運營商的業績構成影響。
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副總工程師楊培芳表示還沒有看到那份徵求意見稿,但相信對消費者而言,更加市場化的價格肯定將是受歡迎的。而對運營商而言,如果新政真能出台,價格降低也許會短期影響營收,但從長遠看,更多用戶的到來足以彌補資費減少的損失。
楊培芳主張,國家不僅要鼓勵單向收費,而且應當鼓勵簡單明了的單向收費。“現在大部分單向收費都是打包在各種設計複雜的套餐之中,這些套餐都是經過了運營商精明計算的,最終消費者未必得利。”

資費市場化 移動用戶月增千萬

電信資費調整是電信業整體改革中的重要環節。過去20年,資費環節的每一次重大變化,都與電信業格局的大幅重組相伴隨和相聯動。
北京郵電學院教授闞凱力說:電信資費管理改革大致可分為計畫管理、上限管理、市場化三個階段。
在裝電話還要批條子的獨家壟斷年代,我國電信資費管理採用的是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
1994年,中國聯通成立,電信市場由壟斷向競爭過渡,市場調節價開始引入,電信資費在1996年、1997年、1998年和2001年四次進行了結構性調整,資費總體呈下降趨勢,價格戰愈演愈烈。
1999年,原中國電信被拆分成新的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衛星通信3家公司。2001年,新的中國電信又被南北分拆,形成“5+1”格局,多運營商局面進一步形成,市場定價成分漸增。
2005年8月,國家有關部委發文,對國內長途電話通話費、國際長途電話及台港澳地區電話通話費、行動電話國內漫遊通話費和固定電話本地網營業區間通話費實行資費上限管理。
2009年下半年以來,國家相關部委密集發文推動移動通信資費走向市場化,相繼實現移動可視電話業務資費的市場化調節和本地網通話費的上限管理。
與資費定價大步走向市場化相伴隨的,是越來越多民眾拋棄固定電話,對市場化程度最高的行動電話依賴持續加深。工信部數據顯示,今年1至4月全國行動電話用戶累計已達7.87億戶,較2009年底淨增3911.7萬戶,平均每月增加近1000萬戶。
“工信部的指導策略是逐漸放開,政府逐步由直接調控資費水平,轉向規範市場經營主體的價格行為,徵求意見稿體現了這樣的精神。”闞凱力評價說。

舊版(2009)

關於調整固定本地電話等業務資費管理方式的通知
工信部聯通[2009]5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中國電信[3.54 -1.39%]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為鼓勵市場競爭,促進資費水平下降,結合當前逐漸成熟的電信市場情況,經徵求各方面意見並認真研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進一步放寬對固定本地電話等業務資費的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固定本地電話業務的基本月租費和本地網營業區內通話費,以及本地網無線接入電話(俗稱“無線市話”或“小靈通”)業務基本月租費和本地網通話費的資費水平實行上限管理。具體管理方式是:電信企業應當至少向用戶提供一款與現行標準資費的資費結構、計費單位相同,且上述資費均不高於現行標準資費的資費方案。現行標準資費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01年電信資費結構性調整時確定的固定本地電話的基本月租費、本地網營業區內通話費,以及現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本地網無線接入電話基本月租費、本地網通話費的標準資費。同時,電信企業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和用戶需求制定其他資費方案,自主確定資費結構、計費單位和資費標準。
二、出租電路長期租用資費實行上限管理。上限標準暫按《關於電信資費結構性調整的通知》(信部聯清[2000]1255號,以下簡稱“1255號文”)規定標準執行。對於1255號文中未列明速率的出租電路業務資費標準,由各電信企業集團公司參照已列明速率的業務資費標準自主確定,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
三、固定本地電話業務、本地網無線接入電話業務的資費方案以及省內、本地網內出租電路長期租用業務的資費標準,在執行前由省級電信企業報當地通信管理局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國內跨省(區、市)以及國際、港澳台的出租電路長期租用業務資費標準,由電信企業集團公司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在執行前還應由省級電信企業報當地通信管理局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四、上述業務的資費方案由各電信企業集團公司或省級企業(分、子公司)制定或調整,其他下屬企業不得自行制定或調整。省級企業(分、子公司)向通信管理局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資費方案須經其集團公司同意。
各電信企業集團公司在制定或批覆同意下屬省級企業的資費方案時,應將其資費方案或批覆意見抄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五、各電信企業在制定資費方案時應科學合理、簡單清晰,並進一步控制資費方案的種類;在業務宣傳推廣時應全面、準確,要將包括標準資費方案在內的所有在售資費方案向用戶明示,供用戶自主選擇,不得強制或限制用戶選擇。
各電信企業要進一步加強對電信資費的研究和內部管理,通過技術、服務和管理創新逐步降低成本,努力促進電信資費總體水平穩步下降,讓廣大用戶共享電信發展和改革的成果。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在政策執行過程中要加強指導監督,做好資費備案工作,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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