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冀北電網大工業用電價格的通知

《關於調整冀北電網大工業用電價格的通知》是河北省物價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調整冀北電網大工業用電價格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價管字〔2007〕2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物價局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2日
檔案全文
唐山、秦皇島、廊坊、承德、張家口市及相關擴權縣(市)物價局,華北電網有限公司: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調整冀北電網大工業銷售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731號)規定,冀北電網大工業銷售電價每千瓦時提高8厘。其中,各電壓等級的大工業銷售電價、峰谷分時電價和躉售電價亦做相應調整,具體標準分別見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
新的電價標準自2007年4月1日起執行。請你們按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實施。電網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確保落實到位和社會穩定;物價部門要加大電價監管力度,
確保大工業電價政策的落實。
河北省物價局
二○○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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