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認真做好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中工商登記銜接工作的意見是一份政府檔案,內容是關於認真做好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中工商登記銜接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認真做好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中工商登記銜接工作的意見
- 檔案類別:意見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發布年份:2011
背景,意見全文,
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國發〔2010〕2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指導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11〕10號)檔案精神,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積極服務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認真做好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中的工商登記銜接,現提出以下意見。
意見全文
關於認真做好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中工商登記銜接工作的意見
工商企字〔2011〕1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進一步增強在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中做好工商登記銜接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產業轉移是最佳化生產力空間布局、形成合理產業分工體系的有效途徑,是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必然要求。當前,國際國內產業分工深刻調整,我國東部沿海地區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步伐加快。中西部地區發揮資源豐富、要素成本低、市場潛力大的優勢,積極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不僅有利於加速中西部地區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而且有利於推動東部沿海地區經濟轉型升級,在全國範圍內最佳化產業分工格局。
市場主體登記是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職能之一,是政府對經濟社會規範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履行職能、服務社會的視窗。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圍繞主題,緊扣主線,按照“五個更加”的要求,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在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中,認真貫徹落實“增加總量、擴大規模、鼓勵先進、淘汰落後”十六字方針,積極服務主體功能區建設,服務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依法履行工商登記職能,切實加強協調銜接,營造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市場主體準入環境,把促進中西部地區產業發展和東部沿海地區經濟轉型升級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多措並舉做好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工商登記銜接
(一)支持中西部地區在承接產業轉移中新設企業。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大力促進中西部地區依託產業基礎和勞動力、資源等優勢,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投資興辦企業或者設立分支機構,加快產業調整,構建現代產業體系。要認真執行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公平公正的準入環境,發揮各類企業在產業轉移中的主體地位。支持創新驅動,鼓勵以智慧財產權作價出資,支持將非專利技術作為公司股東的首次出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凡是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經營項目,只要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有利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都要積極支持,引導投資人依法辦理登記。
(二)支持企業以整體遷移方式實現東部地區產業向中西部地區的有序轉移。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企業遷移登記服務制度,將服務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納入工作重要內容。對以企業整體遷移方式實現產業轉移的,企業遷入地和遷出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主動加強聯繫與合作,理順兩地企業登記軟體系統和企業登記檔案管理的銜接,確保企業登記信息和登記檔案的完整、準確。對遷移企業擬保留企業名稱中原有字號和行業表述的,遷入地企業登記機關要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積極支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統籌協調,落實責任,為企業辦理遷移登記手續做好全程服務,引導和支持企業有序轉移。
(三)支持產業轉移中企業資產整合和兼併重組。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努力營造便利的投資經營環境,服務地方經濟最佳化產業布局,增強產業配套和產業集聚能力。大力支持骨幹企業理順資產關係,利用資本紐帶實現產業延伸,推進企業重組改制、合併分立和組建集團。針對企業併購重組中涉及的登記程式、登記事項等問題,指導企業完善改制重組方案。拓寬非貨幣財產出資的種類,為企業資產整合提供法律支撐。積極運用股權出資、股權出質等行政職能,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增強企業融資能力,促進財產性權利轉化為資本。
(四)支持產業轉移中的項目對接。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關注地方政府確定的產業定位和發展方向,大力支持重點產業發展,積極為政府、企業和社會提供服務。加強對重點園區、重點企業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服務,完善重大項目對接服務機制,提高產業園區的輻射力和集聚效應。充分利用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對產業轉移的總體情況、行業發展變化和相關企業基本情況等進行綜合分析,向地方黨委、政府提供分析報告和建議,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巨觀決策參考。提升企業登記管理數據運用水平,擴大市場主體信息分析的覆蓋面,強化報告的針對性、及時性,為企業等市場主體判斷經濟發展形勢和行業趨勢提供支持。
(五)支持各地落實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部署,配合加大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力度。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在中西部承接產業轉移工作中,嚴把重點產業的市場主體準入關。認真落實地方政府加大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的工作部署,密切跟蹤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向社會公告的年度淘汰落後產能的企業名單,在地方政府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緊緊圍繞節能減排,著重打擊“兩高一資”行業環境違法行為,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推動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相協調。
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完善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政府管理與服務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圍繞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形勢需要,在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提升行政效能。積極加強與發展改革、國資、工信、商務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形成促進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工作的部門合力。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引導規範產業有序轉移,因地制宜承接發展優勢特色產業,改善承接產業轉移環境,簡化辦事程式,提高服務效率,切實營造良好的承接產業轉移環境,推動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有序開展。
四、建立健全服務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良好環境的長效機制
(一)強化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內部職能銜接。進一步推動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內部職能整合,形成縱向互動、橫向互通的服務和促進產業有序轉移的機制,落實國家東中西部產業轉移和經濟結構調整的總體發展戰略。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立足工商行政管理市場主體準入職能、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在服務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工作中積極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總結經驗,從制度層面研究和完善市場主體準入工作,促進東中西部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結合各地經濟發展階段和特點,服務地方黨委和政府的經濟發展戰略,服務主體功能區、開發區和各類產業園區建設,探索建立跨地區工商部門承接產業轉移聯繫制度,支持建立區域內工商執法服務協作機制,積極主動服務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二)創新服務方式。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增強和改進登記視窗的服務意識和服務理念,在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中創新服務方式,改進工作作風,提升服務水平。對承接產業轉移企業開闢註冊登記綠色通道,採取提前介入、專人輔導等方式加強全程服務。積極實施以行政提醒、行政預警、行政勸導和行政建議為主要內容的行政指導,針對產業轉移相關企業的自身特點,整合法律政策資源,有針對性地提供個性化法律輔導和政策支持。要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現產業轉移企業網上名稱核准、網上申請、網上預審和網上登記。要拓寬登記受理渠道,除註冊大廳現場受理企業申請外,支持轉移企業通過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進一步方便企業辦事。
(三)加大對企業和社會的宣傳力度。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工商行政管理服務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各項法律政策的宣傳力度,促進企業等服務對象和社會各界增進對產業轉移和最佳化產業布局政策的了解,營造政府和市場主體良性互動的和諧氛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於2011年12月10日前,將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工商登記銜接工作有關報表和工作總結書面報送總局企業註冊局。工作總結要注意提煉工作經驗,通過數據信息分析體現工作成果,完善工作措施。
各地在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工商登記銜接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告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