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建設工程檢測人員培訓管理的通知

《關於規範建設工程檢測人員培訓管理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9月0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規範建設工程檢測人員培訓管理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質〔2010〕453號
  • 發布日期:2010年09月06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檢測管理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進一步提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人員的素質,確保檢測工作質量,現就加強檢測人員培訓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訓機構
檢測人員培訓機構應當具備與培訓要求相匹配的自有培訓設施,包括可以滿足100人的培訓教室、學員宿舍、計算機考試設施、以及技能演示和操作的設備。
檢測人員培訓機構的師資人員必須滿足檢測所需要的十個專業、具有高級工程師或副教授以上職稱、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師資培訓合格等要求。
檢測人員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培訓制度和機構,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檢測人員培訓的相關規定,每期培訓班人員不得超過100人,開班前應當向省工程建設質量監督檢測管理總站提交培訓計畫和培訓方案,隨時接受培訓過程中行業主管部門的巡查,並按照要求組織培訓及考核、頒發培訓證書。
對檢測人員培訓機構實行年度評估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培訓人員對培訓機構的總體評價,執行規定情況,培訓的管理及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下年度選擇培訓機構的主要依據。
二、人員培訓
全省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檢測人員培訓機構的師資人員,應當每年參加由省工程建設質量監督檢測管理總站組織的綜合培訓。檢測機構的檢測人員應當在3年內參加業務知識培訓和技能培訓,並通過考核,培訓考核由檢測人員培訓機構具體負責實施。培訓及考核情況將作為檢測單位設立、資質覆核的重要依據。
檢測人員的考核。檢測人員培訓機構應在培訓結束時組織培訓的綜合考核,考核試題由省工程建設質量監督檢測管理總站統一編制的試題庫中抽取。考核試卷由省工程建設質量監督檢測管理總站組織專家統一評判,考核合格的檢測人員由培訓機構頒發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培訓合格證書由省工程建設質量監督檢測管理總站統一標準樣式,統一編碼,並納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統一管理,培訓信息應當在每期培訓結束後上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三、其他要求
各培訓機構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嚴把師資關,確保培訓師資的質量。嚴把培訓質量關,確保培訓的課時、內容和授課質量。
檢測機構參加培訓的檢測人員,在培訓時必須嚴格遵守培訓的各項規章制度,嚴禁冒名頂替,弄虛作假。對於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人員,取消其培訓資格,並納入不良記錄。
省工程建設質量監督檢測管理總站應當加強對培訓過程的監督與管理,科學編制和管理檢測人員考核試題庫,加強培訓期間的工作質量巡查,指導培訓機構規範有序的組織好全省的培訓工作。
全省檢測人員培訓自8月30日起開始報名,並開始組織培訓,培訓報名表請直接交送培訓機構(培訓報名表附後),培訓機構名稱、聯繫人及電話:
1、河北省建築科學研究院
附屬檔案: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員培訓報名表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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