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全省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

《關於規範全省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文化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8月2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規關於規範全省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范全省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文市字〔2009〕29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文化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8月26日
檔案原文
各市文化局: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數據定期報告制度實行以來,各地文化行政部門非常重視此項工作,確定了專人進行報送,但工作中也存在著報送不及時、數據不準確、不客觀等問題。為進一步規範全省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數據報送工作,及時掌握各地執法動態,加強執法監督,落實執法責任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執法數據統計和報送工作的重要性。執法數據可充分反映文化市場監管水平和執法工作成效,各地執法數據的客觀、準確是科學制定全省文化市場政策的重要前提。文化部每季度都要統計各地執法數據,並在全國範圍內通報。鑒於行政執法數據定期報送工作的長期性、重要性,省廳一直將其作為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績效考評的重要指標,各市務要高度重視,切實抓好此項工作,認真細緻、按時按質完成任務。
二、自7月1日開始,全省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數據實行網上報送。各市可登入河北省文化市場網,在會員登入中輸入各地賬號,按照《河北文化市場網數據報送系統使用手冊》填報相關數據。
三、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務於每季度結束後10日(第三季度為15日)內向省廳報送執法數據。各市應在摸清文化市場經營單位底數的前提下,根據當地文化市場執法實際情況,科學、準確的進行報送,以確保全省執法數據的客觀、真實。由於今年是新中國成立60周年,重大活動較多,對文化市場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文化部自2009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國開展文化市場集中整治行動。集中整治期間,各市要每月匯總填報各項執法數據,於次月6日之前將上月數據上報。其他特殊時期的數據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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